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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華婦獲前夫巨額財產
( 2009-01-08 )



與涉黑團伙庭審現場。他欲與前妻分身家,但官司敗訴。

      卑詩最高法院日前在網頁公布一宗離婚案件審理結果,把中國遼寧一個黑幫老大冬海波在加國的所有資產,包括百萬元豪宅、悍馬(Hummer)越野車連同近90萬加元贍養費,都判歸在加國的前妻及兒子。最高法院法官在判詞中,形容此案是特事特辦。
      冬海波一年前在中國被判無期徒刑,前妻子劉靜(Jing Liu,譯音)現仍與一在大專讀書的19歲兒子在加國生活。日前的判決,揭示了這個移民家庭不為人知的一面。
      現年47歲冬海波,與同齡的劉靜1989年在大連結婚,同年生子,全家於1997年移民加國,之後,冬海波做“太空人”,每年只來加拿大一個月。2000年,冬因罪遭判刑三年,但只坐了8到10個月的牢。
      冬和劉2004年申請離婚,而在2005年的法庭文件中,只列有一家加國公司股份的收入每年9,230加元、一幢市值170萬元豪宅、一輛2003年款價值5萬元的悍馬越野汽車。
      冬海波2006年再次被捕入獄,並於2007年7月判處終身監禁。冬的代表律師透過文件指出,他遭中國法庭充公值1.4億人民幣的17幢物業、10家公司等。

沒收17幢值1.4億物業
      由於在中國的資產充公,冬海波要求對分加國資產,以便他日回到加拿大,仍然可以維生。前妻劉靜則以身為家庭主婦多年,英語不好,無力謀生,而要求取得全部資產,兼作補償未付數年的贍養費和育兒費,合計至少898,922元。
      卑詩高院法官薩維(John Savage)在判詞中指出:“在這個特殊案例中,給予這種補償是特別的。”判詞指案中的前妻英語欠佳、無謀生之技且害怕前夫,而作出裁決。

冬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