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體:

陳水扁一家四口被起訴
( 2008-12-18 )



台灣前總統陳水扁一家四口涉嫌洗錢案被台灣檢察機構起訴,檢方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第一家庭是大眾的典範,本來應該以高的道德標准要求家人,然而台灣前總統陳水扁及家人一家四口卻涉嫌洗錢等四大案,被台灣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偵組起訴。檢方並認定陳水扁及家人涉嫌的洗錢案絕對稱得上 “冠絕海內外”。前總統被起訴,翻開了台灣司法史的新一頁。

      台灣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偵組撰寫的起訴書正文約有209頁、59頁表格及13頁的圖,合計約281頁。陳水扁涉嫌包括國務費案、洗錢案、龍潭購地案及南港展覽館案等首波偵結的案件。特偵組12月12日宣佈偵結陳水扁家族“國務機要費”、南港展覽館、龍潭購地及海外洗錢四大案,陳水扁、吳淑珍、陳致中、黃睿靚等14被告的犯罪事實及各案來龍去脈均梳理清楚。檢方認定,陳水扁與吳淑珍詐領侵佔“國務機要費”1.415億元新台幣,另外陳水扁還收賄美金1198萬元,吳淑珍收賄美金1471.55萬元,貪污美金比扁還多出273.55萬元。
      負責偵辦洗錢案的檢察官林慧表示,起訴書裡的附件,會把扁家洗錢過程清清晰交代,林慧並指,扁家洗錢雖不能說是空前絕後,但絕對是冠絕海內外,一筆錢在台灣就經多次的轉匯,更不用說外國部分的轉匯方式,甚至最後錢還都匯到紙上公司,這樣的洗錢手法非常高明。
  在偵辦龍潭購地案中,檢方認為包括陳水扁、吳淑珍、前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長李界木、吳淑珍私人助理蔡銘哲、吳淑珍同學蔡美利、蔡美利弟蔡銘傑、等人,自2004年1月至5月底止,共收取台灣水泥辜成允1198萬美元賄款,以匯款當時的匯率折算約為新台幣4億元。其中,陳水扁及吳淑珍取得現鈔新台幣1億元賄款及600萬美元(折合新台幣約2億元),其余吳淑珍允由蔡銘哲統籌分配,李界木獲得新台幣3000萬元,剩下約7000萬元歸蔡銘哲所有。
  檢方認定陳水扁與吳淑珍、李界木、蔡銘哲為共同正犯,但李界木於偵查中自白,並自動繳回全部犯罪所得新台幣3000萬元,其供述並因而查獲被告陳水扁、吳淑珍等正犯之犯行,請減輕或免除其刑。
  南港展覽館案,認定吳淑珍於2003至2004年間,由蔡銘哲居中牽線,透過前內政部長余政憲協助力拓郭銓慶取得南港展館中標案,收受273.55萬美元賄款,檢方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余政憲部分,將由台北檢察署起訴。
  對於陳水扁、吳淑珍辯稱最後遭瑞士檢察官凍結的海外存款為選舉剩余款,以及陳致中、黃睿靚辯稱之前被揭發款項均屬合法,檢方指都非事實。
  扁家弊案首波偵結,但二次金改部分還未在這次範圍。不過起訴書提及馬永成供稱,吳淑珍曾經拿過企業的錢;另外,陳水扁利用職權與吳淑珍共同向辜仲諒索款而貪污的款項合計2.9億元新台幣,尚在偵辦中。加上被列為被告的元大董事杜麗萍和前兆豐金控董事長鄭深池,也都不在起訴名單內;台灣政界推測,二次金改可能下波調查重點。

起訴書直指吳淑珍貪婪品行差

      最高檢特偵組偵結前總統陳水扁所涉四大案,檢方起訴書顯示,吳淑珍的貪污所得比陳水扁還高出美金273萬5000元。檢方認定陳水扁涉及國務機要費案、龍潭購地案及洗錢案,不法所得達新台幣1億415萬2395元、美金1198萬元,至於前第一夫人吳淑珍則涉及國務機要費案、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及洗錢案,不法所得達新台幣1億415萬2395元、美金1471萬5500元,吳淑珍貪污所得竟比陳水扁還多,也因此,檢方在起訴書中也用嚴厲措辭,指吳淑珍貪得無厭、大肆干政。

貪人民錢 扁家不手軟
  台灣檢方在起訴書上指出,“吳淑珍身為第一夫人,理當輔佐總統,盡心國事,況長年享受國家最優渥俸給,生活已甚富裕,竟利用總統夫人地位,為圖夫妻及子女私利,巧取公務及私人巨額不法財物,再以人頭洗錢隱匿犯罪所得財物,任意指揮政府官員,大肆干政。”
  檢方指出,吳淑珍洗錢手法遍及島內外各地區,追查困難,犯罪手段十分惡劣,利用權勢大量蓄積財物,貪得無厭,品行甚差,犯罪後不但否認犯罪,還推諉責任予聽命無奈之公務員,犯罪後態度卑劣。

單洗頭費1月開銷就達2萬

  陳水扁一家人在頭髮上的花費,真的很驚人!翻開起訴書,扁家人報國務機要費,不少都是髮廊的發票,光是吳淑珍一個人,上一次美容院剪髮、洗頭加修指甲,至少千元起跳,算一算,全家一個月光是整理頭髮的開銷至少近2萬元。
  據台灣媒體消息,不論是替陳水扁站臺,穿華服出席晚宴,或是出門逛大街,甚至就連弊案纏身進出法院,向來注重面子的吳淑珍,隨手整理好的髮型,似乎已經變成她的招牌動作。
  愛干淨、愛美麗,這位前第一夫人,據傳最常光顧的,就是一家位在民生寓所附近的洗頭店,不僅愛上美容院,甚至還會把設計師叫到官邸來洗頭,不過,想要隨時保持完美形像,付出的代價可不小。
  起訴書上就寫,扁嫂上一次髮廊至少花費上千元,就連指甲也要修,這些錢,竟然都是國務機要費幫她買單。
  不論是洗頭加剪髮、或是搭配修剪指甲,每次花費大約1200元,以扁嫂愛美的程度,每個月如果剪髮2次、再修修指甲、外加兩天洗一次頭,一次500元左右,估計1個月,吳淑珍花在頭上的鈔票至少就有上萬元。
  國民黨立委邱毅曾說過,吳淑珍太重男輕女,女兒洗頭髮100塊,她自己洗頭幾千塊,這個待遇真的差太多了,用黃睿靚的話來說,真的太超過了。陳幸妤雖然節省,但如果跟媽媽上美容院,一次則要千元以上,算一算,扁家人光是洗頭花費,1個月可能就要快兩萬。 
  其實扁家不止吳淑珍愛洗頭,關了1個多月的陳水扁,離開看守所第一件事,就是好好洗個頭,洗掉頭上的髮油,再剪個神輕氣爽的短髮,花費介於500到1800元,如果還要再享受一點,來個肩頸按摩,就要再加2000元。   
  從金孫油飯錢,到全家人的治裝費,扁家人洗頭就像吃飯一樣,花錢不手軟,人民辛苦的納稅錢,國務機要費,似乎成了扁家人最好用的零用錢。

陳致中夫婦成最豪奢無業遊民
特偵組12月12日起訴扁家洗錢弊案等四案,也意外點出陳致中與黃睿靚的豪奢行徑,檢方清查後發現,這對夫婦竟然可以一次拿出100多萬元現金買卡地亞(Cartier)高檔鑽表。起訴書也提到,兩人2005年6月結婚後曾經兩度進入保險室查看,因此與其說陳致中夫婦是被指使被支配的角色,不如說他們是全臺最奢華的無業夫婦。
  陳致中夫婦無論食衣住行都很奢華,兩年多前陳致中和黃睿靚一家台中的高檔日本料理用餐,一口氣就吃掉2萬元,2006年11月電視媒體在美國紐約拍攝到陳致中和妻子黃睿靚的身影,懷有7個月身孕的黃睿靚當時身豪華皮草外套,手拿名牌皮包,兩人從一家高檔法國餐廳走出來,坐上一部黑色賓士轎車,貴氣逼人。

一門四貪 全民買單

  除了有7.4億的金庫作為財力後盾,全民買單的國務機要費更是好用,特偵組解讀所查扣的陳鎮慧隨身碟,發現扁家支用國務費的名目五花八門,竟然連陳致中、黃睿靚夫婦的內衣褲,訂婚、結婚時的大小瑣碎開支、健保費、美國簽證費、結婚登記費、汽車燃料費、房屋稅、地價稅與交通罰單等都由台灣人民買單。
  只是這兩人所花費的金錢,沒有任何一毛是自己賺來的,無論是國務機要費、各種弊案的佣金或是賄款甚至是二次金改的進貢,全部都是“要”來的。零成本高報酬的獲利方式,也讓兩人花錢有如“王子與公主”。
  檢方發現,陳致中與黃睿靚活在上流社會裏,黃睿靚花上萬元上法國烹飪課,連內衣也是上萬元高檔貨,她也投下大把鈔票買高檔鑽戒。陳致中也不遑多讓,動輒數十萬元的各款國際名錶,都是陳致中非常迷的收藏品。吳淑珍也曾經公開證實兒子買名車。2004年2月24日,吳淑珍在受訪時提到,“本來現金價要180萬,他(車商)賣我170萬,170萬也差不多,理智上他(陳致中)知道他不應該買,感情上他想買,後來陳水扁說那沒關係啦,買給他啦!”
  陳致中夫婦不把錢當錢,應訊時卻又以“不知道”響應特偵組。因此起訴書上檢方要求要法官對這對夫婦“從重量刑”,也看得出檢方認為這對夫婦實在“太超過”。

兒子幫洗錢 稱盡孝道
  原本應該是台灣“最高尚”的第一家庭,現在卻成為因貪污遭起訴的家庭,面對司法的檢驗,扁家不但沒有任何悔意,反而還理直氣壯的一一反駁,幫爸媽洗錢的陳致中甚至認為自己只是盡孝道,有什麼錯?!吳淑珍更是發表聲明,檢調不公,自己是完全清白的。
  吳淑珍委任律師李勝雄表示:“非常的荒謬!(她說)她是完全清白,因為她清白,陳水扁跟所有有關的人,都是清白的!” 儘管被起訴,儘管被罵成了罪無可逭,阿扁一家到現在,都還堅持清白。
  吳淑珍委任律師李勝雄說:“坐輪椅23年的一個家庭主婦,每天要吃藥,護士要陪伴,客人來送政治獻金,她只有管錢,她有什麼能力大肆干政?!”
  講的這麼可憐,吳珍把所有責任通通往外推,至於所謂被母親支配的兒子陳致中,更是大喊冤枉。
  吳淑珍委任律師李勝雄說:“做兒子、媳婦的人,替行動不便的媽媽來安排這個。聽從理財專家建議,安排匯款到國外,或是存款怎麼樣,都是盡孝道咧,盡孝道的人,居然說他惡性?”
  幫父母理財是盡孝道,“被支配人”陳致中毫無悔意,殊不知道愚忠愚孝都是愚,管他天崩地裂,扁家堅持終極守則——永不認錯。

兩度點算7.4億現金
陳致中夫婦非“人頭”
    特偵組調查扁家洗錢案,發現陳致中學成歸台後就接手海外洗錢,與黃睿靚在2005年6月結婚後,曾相偕兩度進入存放7.4億元(新台幣,下同)現金的國泰世華銀行保管室“點錢”,卻始終將責任推給吳淑珍,且迄今未交代海外資產流向。特偵組認為,陳致中夫婦根本不是“被支配人頭”,而是“他們在支配錢”。
    特偵組指出,目前扁家在海外尚有大筆資產洗錢流向不明,陳致中夫婦想隱暪資產享受,“是不切實際的事”,呼籲兩人勇於真誠面對問題,交代資金流向。
    檢方也指出,扁珍有至少7.4億元以上之巨款藏在國泰世華銀行總行的保管室,陳致中與黃睿靚結婚後,至少兩度相偕進入。

巨款為何不存進銀行賬戶
    這筆巨款如果存進銀行賬戶,每年利息約一千多萬元。如果是來源合法款項,何有捨一千余萬元之利息不要,反而要付費租用銀行保管室?陳致中、黃睿靚顯然明知扁家的款項,是來源不能見光的犯罪所得。
    至於陳致中是扁家資金實際操盤手,特偵組發現,陳致中學法律又懂外文,吳淑珍在陳致中學成返國後,把原本存在哥哥吳景茂新加坡賬戶資金,以及理財投資轉賬都交由陳致中直接跟理專接洽。
    吳淑珍因國務費起訴後,前調查局長葉盛茂將澤西島情資泄漏給扁,扁家知悉新加坡賬戶曝光後,為了急把款項搬到其他國家去,陳致中在2006年12月15日,吳淑珍因為國務費昏倒就醫,同一天下午搭機到日本轉美,翌日瑞士美林銀行就派人來台中,幫當時還在坐月子的黃睿靚,而黃還刻意以“Sorbona”等兩個代號在瑞士美林銀行日內瓦分行開戶。
    陳致中、黃睿靚兩人透過荷蘭銀行新加坡分行設立Awento公司,再以簽訂信託契約方式,由黃成立“寶昌”公司,受益人登記為陳黃子女及陳幸妤等人,陳致中則為代理人。



網民設計海報,譏諷吳淑珍貪婪。

陳致中幫洗錢說成盡孝道,有什麼錯?圖為陳致中、黃睿靚夫婦(中間兩人)被傳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