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謬獎“撤冗”顯官場瘦身兒戲
( 2008-10-02 )



    中國中央財政今年繼續對各地2007年縣鄉政府精簡機構和人員給予一次性獎勵。中國財政部透露說,撤並一個鄉鎮或區公所將獎勵50萬元;每個縣(市、旗,不含市轄區),比2006年減少財政供養人員一人獎勵4000元。
    減員增效是好事,獎勵好事似乎沒錯。不過,在制定這一獎勵政策之前,不知決策人是否思考過這些問題:機關撤並或減員後,有沒有增效?精簡機構是發展所需,還是一件可做可不做的事情?促進減員增效,財政應捂緊錢袋還是出手大方?
     如果減員沒有增效,如果精簡機構本是機關的分內事,那麼財政獎勵無疑就成了一種謬獎,公共財政存在賞罰不分之嫌。
    打個比方:某縣致力於機構改革,多年前就已精簡全部多余的財政供養人員。顯而易見,他們應獲得嘉獎。不過,如果按照財政部的上述獎勵措施,他們一分錢都拿不到,除非他們將並不多余的人員也精簡掉。
     那些機構臃腫、人浮於事的政府本應受到批評,不過按照上述獎勵政策,他們反倒有機會獲取大量獎金。類似的獎勵政策並不少見,譬如,山西省曾規定,環境污染嚴重的城市如果在全國污染城市的名單中降低名次,將獲財政獎勵。結果,環保做得好的城市反而沒了獲獎機會。
    財政謬獎之策,無疑凸顯出中國機構改革之困。幾乎每個人都可以說:既然是機構設置不合理,就應當毫不遲疑地精簡,沒什么可通融的。但綜觀中國歷次大規模的機構改革,你會發現幾乎都難免陷入“精簡——膨脹——再精簡——再膨脹”的怪圈。在此情勢下,財政獎勵顯然是一個妥協的配套改革政策,可惜從連續實施幾年的情況來看,這項獎勵政策遠未達到精簡的目的。一個最簡單的原因是,獎勵的動力遠不及懲罰的威懾力大,地方長官並不是渴望表揚的兒童。
    中國官民比例失衡的現狀已經持續很多年,多年來精簡機構的改革並非沒有成果,只不過,維護成果的機制失靈了。如何破解機構改革困局,歸根到底,還得從權力約束機制上,去尋找答案。
    小學生都懂得,權力的自覺不能靠獎金來維繫。機構膨脹的根本原因,必然在於領導權力的膨脹。機關單位增加人員,從來都是由掌握權力的官員拍板,人大的作用在此基本被虛置。而違規用人的風險,通常又是微小的。可見,強化人大的作用和責任追究機制,是機構改革走出困局的必由之路。
    地方機構的人員編制和財政預算到底該是多少,增員和減員應走哪些程式,必須有透明的鐵律可循。但從現實來看,權力監督本身困局未解,在這樣的背景下,獎勵縣鄉政府精簡機構和人員,只能成為某些基層政府套取中央獎金的現成管道而已。新聞中說,即便縣鄉政府弄虛作假套取獎金,最嚴厲的處理也就是失去領獎金的資格而已,你看看,機構精簡怎能搞得跟給小朋友發糖一樣如此兒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