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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律師收入不如的士司機
( 2008-05-08 )



律師不像人們想象中那麼光鮮,只不過是三百六十行中的其中一行而已。

      中國律師工作會議近日結束,但社會對律師這一行業的關注卻在繼續。目前,中國的律師有14.3萬多人,然而,這個聽起來讓人羡慕不已的職業,並不如人們想像中那麼好。據有關部門統計,中國律師的平均收費不如的士行業,年毛收入不足10萬元。然而,不管現有的情況是喜是憂,中國的律師業作為一個方興未艾的職業,經過二十多年的不斷發展和壯大,呈現出美好的前景。即將於6月1日起實施的新修訂的律師法,開始更多地強調律師的公共責任心,特別指出律師要發揮“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的職責。

  談到律師的身分或者地位,絕大多數人會羡慕不已,但是隨著律師數量的不斷增多,律師與社會交往的頻率增多,人們對律師的認識產生了變化,也有了各種不同的看法。有些人認為律師必定坐擁香車豪宅,瀟灑自由,有些人卻對律師的地位及身分不以為然,認為律師只不過是追逐利益的商人;還有些人認為律師是追求法律正義的勇士,有些人卻認為律師扮演的是“替壞人說話”的角色……

剛入門 月薪僅千元

      據《法制日報》報道,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王凡透露,據統計,中國律師的平均收費不如的士行業,年毛收入不足10萬元。上海市律協一項調查顯示,全市律師28億元總收入中,80%的收入由20%的律師創造。廣東省的調查結果是,律師收入呈金字塔式,10%處於頂端,約20%處於偏上,而70%以上的律師則生活艱難。重慶市律師執業報告中,部分律師特別是青年律師,一年收入不到兩萬元。江浙一些地區,執業第一年的律師月薪只有1000元。律師行業的貧富懸殊兩極分化嚴重,已經是一個普遍現象。
      一方面,律師數量急劇膨脹,一方面,律師資源的分布卻很不合理。從全國律師的分布看,超過半數的律師集中在大城市和東部沿海地區。還有相當數量的人,帶“有色眼鏡”看律師。在中國,很多人還是認為律師就是“替壞人說話”,甚至有一些人會採取過激行為報復律師。
      王宏斌2001年踏入律師業大門,先後在陝西西安的3個律所執業。王宏斌笑言,許多人一提起律師,馬上聯想到香車豪宅,有些初次接觸律師的人甚至會好奇地問:“你們出庭也戴假髮嗎?”
      “律師並不像有些人想像的那麼風光,律師就是三百六十行中的一行而已,唯一不同的是,律師憑藉的是法律的技能。”王宏斌坦言,有些人羡慕律師時間自由、金錢自由,自己是自己的老闆,但這些往往是奮鬥大半輩子的功成名就律師的寫照。對於大部分律師來說,律師有時候就是一個混口飯吃的職業。
      王宏斌說,有些剛入門的實習律師,一個月也就賺1000多元。家在西安本地的還好說,吃和住還可以靠父母。有的家在外地的,租個五六平米的“鴿子樓”,每月就要花費七八百,剩下的錢也就夠填飽肚子了。
      剛入門的律師壓力不僅來自薪水,更來自案源。沒有案源,雖然每天都能正常上下班,但是心裏會隨時間的流逝而發慌、發毛。“畢竟,人不能去喝西北風。”王宏斌說。
      當然,王宏斌離那個青澀的時期已經漸行漸遠,經過7年的摸爬滾打,他已經在西安買了房子,目前正準備物色一輛像樣的房車。“其實,我現在正處在一個瓶頸期,沒有那些著名律師大富大貴,也不像那些剛入行的舉步維艱。”
      王宏斌目前的收入可以達到一個月五六千元,在西安這個西部城市,已經算是白領了。但這個白領也不是那麼好當的,加班對於他來說,就是家常便飯。

“像一個不知疲倦的陀螺”
      研究法律條文,分析案情,搜集證據材料,撰寫司法文書,解答法律諮詢……王宏斌一口氣說了許多律師每天要面對的工作,“我們就像是一個不知疲倦的陀螺,一開始,就不知何時能夠停下來,有時為了一個案子,會加班到凌晨兩三點。”
有一次,王宏斌去外地辦案,一去就是大半個月。期間知道自己的孩子發燒了,高燒40度不退,心裏干急使不上勁,因為那一頭還有當事人的命案懸。
      “如果僅僅是工作壓力,咬咬牙還是能夠克服的。最讓人感覺不爽的就是有些行政部門的蔑視和不配合。”說到這裏,王宏斌的語氣有些無奈。
      2003年在某省的一個農村發生了一起投毒案件,罪犯在一瓶娃哈哈礦泉水裏放入了毒鼠強,導致兩名兒童死亡。警方通過偵查,懷疑是鄰家的一名農夫所為。一審時這名農夫被判死刑。
      “我是二審時接手的,一讀案卷,就感覺這起案件非常棘手,並且疑點很多。”王宏斌說,“本對當事人負責和對生命權的尊重,我開始調查取證。”
      然而,調查取證的道路一波三折。到行政機關查詢,工作人員說拿鑰匙的人出差了。去司法機關請求配合,工作人員說沒空。王宏斌說,現在很多人還戴有色眼鏡看待律師,認為律師喜歡言詞刻薄,動輒慫恿、鼓勵、幫助當事人起訴,破壞了穩定。
      “實際上,法律要求的就是不偏不倚地對待每一個人,無論原告或是被告,無論有罪還是無罪。”王宏斌說,律師的存在,正是為了更好地保障法律公平公正地對待每一個人。“有時覺得,律師行業就是一根雞肋。吃不飽,又餓不死。有人當作救世主,有人當成掃把星。”王宏斌感慨道。

想長期立足 一定要誠信
      湖北律師吳建寶已經從剛出道時“吃了上頓愁下頓”的彷徨之境,慢慢走到現在案源基本不愁的平和之境。他說,現在如果讓他概括對律師行業的看法,再也沒有比“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這句話更貼切的了。
      吳建寶說,一邊是大海般廣闊無垠的業務範圍,一邊卻是火焰山般無從下手、難以立足的尷尬境地;一邊是有的同行好像有做不完的業務、掙不完的錢,一邊卻是自己無事可做的心急火燎的煎熬;一邊是案件成功完成當事人風平浪靜後的真誠笑臉,一邊卻是逐層煉獄、終達目的的磨礪……“從我觀察到的許多同事工作、生活狀態而言,我相信這種體會應當代表了大多數同仁的感受。”
      吳建寶說,現在社會上有很多關於律師的不好言論,但真想在這一行長期立足的律師,沒有哪一個不是誠信的,因為這是由律師工作的性質、規律決定的。
      吳建寶講了自己遇到的真實事例。那是2004年,當時他已經有了些業務,但還比較困難。有一個人經人介紹找到他,想讓他幫忙打官司。原來他和開發商因為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曾經有過訴訟,後來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協定,他不找開發商索賠,開發商也不追究他房屋超面積的補償。但最後的調解書竟然漏寫了開發商不再向他要房屋超面積補償的條款,而當時的代理律師也未注意到這一點。
      這樣,房產證辦下來後,開發商就告他,要他補償房屋差價,一審他已經敗訴。他表示願意出5000元讓吳建寶替他打二審。
      吳建寶說,自己完全可以接下這筆錢,因為他是自願請自己的。但他沒有這樣做,而是實話告訴對方,這個案子不需要請律師,只要他能把上次調解的筆錄找到,他自己就可以打贏官司了。
      那人按照吳建寶說的去操作,後來,原審法院通過做工作讓開發商放棄了自己的訴求。
      不過,吳建寶也從中獲益。因為從那以後,那人對他非常信任,把自己和朋友的訴訟事務、法律顧問都交給吳建寶做,還引薦吳建寶認識了銀行界的人,其實吳建寶現在的很多銀行訴訟業務都是源自他的。

三分之一律師生活貧困
      不過,律師生存狀況兩極分化,上面兩位律師算是業績還算可以的,但也有做得差的律師可能一分錢都拿不到。從業13年、現在已經有很高知名度的雲南律師周文曙說,“中國各地律師生存狀況目前都是兩極分化,做得好的律師每年收入可達上百萬元,而做得差的律師一分錢都沒有。”
      周文曙說,以雲南為例,全省大約有三分之一的律師過得非常好,他們完成了創業期,有固定案源,年收入可以達到10萬元以上;有三分之一的律師達到溫飽小康水準,他們的年收入在4至10萬元之間,生活比較安定;還有三分之一的律師生活貧困,他們沒有案源,執業困難,又不願意離開這個行業,舉步維艱。
      “特別是對於剛入行的律師來說,他們往往都屬於第三種,但有些能力強、素質好的新律師,從業幾年後,很快就能改變這種狀況,而有些做了十幾年甚至二十幾年的老律師們卻依然如舊。”周文曙說。
      是什麼原因造成律師業的兩極分化?“其實,個人因素在律師業中佔主導地位,如果個體很強,就會很快在行業內脫穎而出。”周文曙認為,律師講究悟性,在律師業內,有三類律師是屬於比較“弱”的律師,一種是業務能力差的律師,一種是社交能力差的律師,還有一種是品行很壞的律師。時間久了,越來越沒人願意找這三類律師,他們就會被邊緣化。
      在周文曙的律所裏,他“強制”規定,“強勢”律師必須扶持“弱勢”律師。“比如,我會把自己的案子分給‘強勢’律師做,但條件是,他必須帶一個‘弱勢’律師一起做案子。”現在,周文曙每年有三分之二的案源都分給其他律師做,他自己有七八個助手,助手忙不過來時再帶小律師,這樣一級帶一級。
      近些年來,周文曙親自代理了很多有影響的案子,如“上海先利公司集資案”(受害民眾近百萬,涉及數十億元人民幣)、“香格里拉——從虛擬到現實”著作權侵權案、“11.11”孩童攀爬飛機人身損害賠償案等。
    “我現在的工作幾乎沒有壓力,每天過得很滋潤,可以自由駕馭我的事情,自由決定我想要做的事情。”周文曙笑說,有時他會找幾個朋友一起喝普洱茶聊天,有時會專心研究一下納西文化,因為他是一個納西族後代。

清貧公職律師 幸福感十足
      韓慧是北京市朝陽區法律援助中心的公職律師,從事法律援助工作3年。“不拿一錢一文,捧出滿腔熱忱。”記事本扉頁上一行醒目的大字,成為她開始公職律師生涯以來,恪守不變的準則。
      公職律師是律師中一個特殊的群體,是具有律師資格、納入國家行政或事業單位編制、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務、為困難群體無償提供法律幫助的公職人員。關於公職律師的規定非常明確:公職律師不得從事有償法律服務、不得在律師事務所和法律服務所兼職;不得以律師身分辦理本級政府或部門以外的訴訟與非訴訟案件。作為法律援助中心的公職律師,韓慧只承辦法律援助案件,打交道的都是社會貧弱群體。“我們收入不高,除了死薪水外,沒有其它任何收入。”韓慧說,“生活是清貧了些,但公職律師必須耐住清貧。不過,有時我也會有十足的幸福感,特別是為那些困難群體討回公道時。”
      韓慧回憶,2007年一個清冷的早晨,正在忙碌地整理案卷,一個中年男子捏褶皺不堪的工傷鑒定書,踏入了法律援助中心的大門。
      原來,這位來京的農民工在從事鑽機操作時,不小心從3米高的桅杆摔下,右股骨粉碎性骨折。“受了傷,又丟了工作,那位農民工哭得嘩嘩的!”韓慧回憶說,她當下就給他辦理了法律援助手續,緊接做談話筆錄、查閱法律法規、搜集相關證據,馬不停蹄地奔波了一周,為這位農民工要到了75000元的工傷補償款。韓慧說,當時,這位農民工拿厚厚一疊錢,手不停地顫抖,欣喜得有些語無倫次,不停地說“謝謝啊,謝謝”。“這是我最有成就感的時候。”



部分人對律師有偏見,認為他們扮演的是“替壞人說話”的角色。

弱勢群體日益受到關注。圖為四川成立殘疾人法律援助中心。

民眾在律師服務台前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