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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人”業主維權記
( 2008-03-27 )



兩個蘇州市民在蘇州工業園區看房。

蘇州嘉湖閣七成業主是企業家,還有全國政協海外委員、高級白領、公務員。其中的7000平方米草坪曾是“上流社會”的象征,然而周圍房價猛漲中,這塊草坪變成了工地。業主許良楠和鄰居們推倒了草坪工地上的圍牆,於是因毀壞財物被捕。一名業主說,維權時,他們這些富人也成了弱勢群體。

    許良楠滿臉絡腮鬍子,他是一個廣告設計公司的老闆,一個高級公務員的丈夫,一個教育孩子拉小提琴的父親。他通常意義上的社會標籤,是一個藝術家、商人、富人,而在推倒了一堵家門口的圍牆之後,他身上多了一道新的標籤——毀壞財物罪的嫌犯。
在成為嫌犯前,許良楠一直是一個守法公民,他和警員僅有的幾次接觸,只限於開私家車時交過罰單。但半年多前,他和鄰居們僱了一輛推土機,在國歌聲中,推倒了他們所在社區內的一堵圍牆。這堵圍牆在被推倒前兩個月剛砌好,圍牆的另一邊,是他們曾經的草坪,現在是一個巨大的工地。
在被推土機推倒之前,這堵圍牆曾經在水泥還沒乾的情況下,被許良楠和他的上百個鄰居徒手推倒過兩次。“我們是在推自己家院子裏的圍牆,沒有去推超市的牆,沒有去推銀行的牆”,被關了44天的許良楠平靜地說,他認為自己的行為並不構成犯罪,而是在合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草坪成工地
許良楠住在嘉湖閣,以圍牆的反復推倒和重砌為標記,嘉湖閣業主的維權已經持續了一年。直到現在,嘉湖閣業主已經創造出當地多個第一:第一長的維權條幅,工業園區裏第一例民告官。並且,多次驚動警員,導致民事案件上升為刑事案件。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嘉湖閣的業主中,不乏身家過億的私營企業家,有房地產開發商,有全國政協海外委員,有高級白領,有高級公務員。據統計,七成業主是企業家,還有來自美國、加拿大、韓國等8個國家地區的27名外籍業主。這些人大部分年逾不惑,在過去的10年中,他們的財富隨蘇州工業園區的成長一起增長,他們從不愁吃喝,也不用發愁自己的下半生。這些業主現在的對手,是一家來自新加坡的房地產公司——嘉馨房產,它是中新合作的工業園區裏最早引進的外資企業。
曾經的嘉湖閣,正對7000平方米草坪,老人在散步,孩子在嬉戲,道路兩邊種滿了香樟樹,有兒童樂園,有網球場,有種種上流社會的標誌。然而現在,這些標誌都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個巨大的工地現場,原來的草坪被挖成了幾個大坑。一首業主撰寫的“漁家傲.故園嘉湖閣”對比了嘉湖閣的今昔——“西望園區何處是?遠眺金雞獨墅湖。望得草坪綠樹林!春意濃,老人孩子天堂回。東歸家園哪裏有?憋在工地彎弄裏,夢得故園淚花中!秋風起,黃昏陰幽地獄間。”
在房價和物價猛漲的五年裏,嘉湖閣實質上是貶值了。一個例證是,一套160平方米的房子,現在月租2500元人民幣也無人問津,而在幾年前,月租曾高達2000-3000美金。
在嘉湖閣貶值的同時,它周圍的土地卻在飛速升值,在2007年年底金雞湖西一個略顯偏遠的位置,每平方米拍出了2.7萬元。2003年到2005年之間,嘉湖閣背後的網球場、兒童樂園變成了聯排別墅“帝湖閣”,在東面綠地上,一棟26層的公寓“上湖閣”拔地而起。
2006年底,嘉湖閣樓道裏又貼出一張通告,6米開外的草坪要挖11米深的大型停車庫,還要修兩棟二十多層高的湖景公寓。業主們發現,這與當初開發商的承諾不一致。“就像一個人突然闖進你家院子,要在院子裏修房子”,嘉湖閣業主委員會主任朱永曦說,這令他感到自己的權益被嚴重侵犯。

“民告官”案件歷時一年多
從2007年年初,12個業主和開發商交涉開始,嘉湖閣的維權已有一年多時間。今年2月14日,在蘇州市中級法院,嘉湖閣業主狀告蘇州工業園區規劃建設局二審開庭。因為考慮到旁聽業主人數眾多,法院特意安排了最大的101法庭。但因為被告方規劃建設局和作為第三方的嘉馨房產公司仍然無法提供關鍵法律證據——嘉湖閣所在地塊的土地證原件,二審不得不一度休庭,最後,審判長宣布此案延遲審理。
在二審上訴之前,嘉湖閣業主狀告規劃局的一審發生在2007年11月15日,工業園區法院。開庭當天,大批警員在門口維護秩序,迎來的卻是100多名西裝革履舉止斯文的業主,不論年長年輕,男業主清一色西裝領帶,女業主一律禮服或正裝。但庭審的結果令他們大失所望,被告規劃局出示80%文件並非原件,原告律師提示法院證據有問題,但法官拒絕查看。11月30日,一審園區法院判決嘉湖閣業主敗訴。之後,嘉湖閣業主選擇向蘇州市中級法院上訴。
這是蘇州工業園區的第一個“民告官”案件,作為主訴方的嘉湖閣業主告的是工業園區規劃局,被告涉嫌在去年5月違規頒發給嘉馨房產公司建築施工許可證和規劃許可證。正是這兩證的頒發,給嘉馨房產提供了繼續施工的法律依據。而這兩個證件頒發的憑證,即嘉湖閣所在標號為67018地塊的使用權歸屬,遭到了業主和代理律師的質疑。
業主拿出了購房時發給的土地證和售樓合同,證明自己擁有該地塊的使用權,但被告律師認為,148戶業主擁有的土地雖然能夠定量,共有11000多平方米,但這些土地並不位於所謂的嘉湖閣社區內,而存在於一個更大的、包括嘉湖閣的、名叫“嘉怡苑”的社區裏。
這種解釋並未得到嘉湖閣業主的認同。他們指出,這個“嘉怡苑”社區並不存在。因為所謂的“嘉怡苑”實際上是好幾個獨立社區,它們各自擁有不同的物業管理公司、不同的業主委員會,鄰近社區也不會允許嘉湖閣業主把車停在自己的地盤。
雙方都咬定,對方所稱的社區概念不存在,而被逮捕的許良楠推倒的正是標定社區界限的那堵圍牆。2007年8月3日起,負責聯繫推土機司機的許良楠在蘇州第二看守所被關押了44天。在許被羈留期間,不時有業主自發去檢察院投案自首,申請和許同罪,未獲批准。44天之後,在另一個區擔任副局級職位的妻子把許良楠取保候審出來了。但他發現自己的公司倒閉了,客戶走散了,母親也得了胃癌。

業主:自己也是弱勢群體
維權還在繼續。10月8日,26層的嘉湖閣上掛出三道100多米長的條幅,白底紅字,遠遠看去像售樓廣告。條幅中英文對照,掛得相當工整,“停止野蠻侵權,誓死保衛家園,protecting homelands with our lives!”,“熱烈慶祝十一物權法正式實施”。業委會認為,嘉湖閣既然有8個國家和地區業主,標語也應該國際化。
在掛出條幅後的第5天,蘇州工業園區社會事業局、規劃局、建設局、公安局、社工委等部門官員一起來到嘉湖閣再次疏導,仍然沒有結果。“當發生利益衝突時,所有的光環都沒有了,再漂亮的孔雀,拔光了毛就和雞一樣”,一位業主激動地說,這次維權令他感到自己也是弱勢群體的一員。但業主也意識到,當局對這件事情的處理方式、處理態度,在逐漸發生變化。最早協調業主和開發商關係的是土地局某處級官員,在協調過程中,該官員衝動地喊出了三個“不可能”,令所有在場業主印象深刻。他說:不開工不可能,停工不可能,官司要打贏不可能。之後他不知真假的財產在網上遭到不明身分的網友公開晾曬,經有關途徑證實,現在這位官員已經被平級調換工作崗位。
在最初的幾次推牆後,形勢一度陷入緊張。包括哺乳期女業主在內的數名業主被傳訊近24小時。
現在協調嘉湖閣事件的社會事業局局長華雪興覺得自己的位置已經比較超脫,他說,“只要不鬧事,不上訪,維護社會穩定,走法律途徑我們很支持。現在嘉湖閣業主是依法維權,也不用我去教育說服。”
在長達一年的維權過程中,物權法的頒布曾經給業主帶來希望,但之後,怎樣使用這部法律令他們感到困惑。代理律師張起淮說,他在物權法頒布前一天,曾經帶60萬元現金到南京市高級法院申請立案,但未獲批准。“物權法規定很清晰,業主委員會可以成為訴訟主體”,物權法起草人江平說,社區共有土地屬於業主共同所有,如業主能證明有這塊土地的使用權,當然開發商不能繼續開發。但他認為,嘉湖閣個案並不是適用法律的問題,而是事實認定的問題。相關土地的歸屬是否業主共有,還需要當局確認。
「不是為溫飽,是為權利,為尊嚴,為維權,我們已經花了幾百萬」,二審宣布延遲審理之後,朱永曦說,其實我們這裏很多業主能掏出這筆錢,「但說維權是難忘的經歷,這只是阿Q的想法,這個過程太漫長也太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