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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不掩瑜還是文過飾非?
( 2008-03-13 )





      一年前,省長金寶爾的高級助理Ken Dobell(圖)以違反BC省遊說法令受到審查。時隔近一年,Dobell自承將進入有罪訴訟,並償還相關的說客收入。金寶爾在近日媒體提問時,拒絕評論此案,認為這是司法領域的事,他不便參與意見,但卻仍然一如既往地表態支援他的這位高級助手。他讚揚Dobell是一個誠實的人,為公眾提供優質服務三十多年等等。省律政廳長歐博理(Wally Oppal)也持同樣態度,並指出這項起訴不是犯罪起訴,只是違反省裏的規定而已。
      Ken Dobell是資深省府公僕,他于2005年6月退休,隨後被省長金寶爾“返聘”,擔任省長“特別顧問”,在省長辦公室內設有辦公桌,收入為每小時250元(年薪約為23萬元),負責監管省裏一些大型項目,參與出謀劃策。根據媒體披露的省府約見記錄,他在未正式註冊為說客之前,就和省府高官約見七次。從2006年4月5日起,他開始為溫哥華市府充當說客,從省府謀求資助。但是,在長達半年的時間內,Dobell並未註冊其說客身份。按照BC省說客登記規定,任何人在簽了說客合同的十天內,必須註冊備案,否則應被課罰款高達兩萬五千元。而這一規定,正是自由党政府於2001年接管省政之後頒佈實行的新政令,旨在制定明確的問責制度,使遊說活動透明化,讓省民看到省府官員們在做重要決策時是否代表納稅民眾的利益。
      作位省府資深公僕、省長的高級助手,Dobell應該知道其中利害。雖然他一再辯解,稱面見省長所談的事並非他想要遊說的內容,而是作為特別顧問所參與的林木業或冬奧會等事務。他還說,他沒有早登記說客身份,是因為他不認為自己是說客,而只是“政策諮詢員”,從事的是諮詢工作( I regard myself as a content consultant... that is not lobbying, it's consultant work.),但是,Dobell還是承認其在充當省府顧問的期間,為溫哥華市府爭取到一筆文化資金及一筆30萬元的房屋基金。
      實際上,Dobell的辯解頗有“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意味。在長達六個月的時間內,他的雙重身份確有涉利益衝突:既作為省府顧問為省政大事出謀劃策,又作為市府說客,使有關政策反映市府利益。
      溫哥華市府之所以願意雇傭Dobell,並不只是因為他長期在省府任職所具備的公共政策知識,求得其“政策諮詢”,他們雇他的更重要原因,是利用他在省府多年工作的背景,尤其是仍然擔任省長特別顧問的有利位置,獲取多方資訊,並能有機會表達意見和看法,有能力影響相關決策。事實上,省長金寶爾雇Dobell,並給他高薪報酬,就是讓他來出點子。對任何雇主來說,如果出點子的人會代表你的利益發言,這個人自然是最理想的說客人選。或者說,這個人可以實現最想要的遊說結果。所以,Dobell延遲登記備案,無論怎樣辯解,我們都很難相信他是無心之過、與利益無關。
      省長對上述“常識”視而不見,反倒大力稱讚Dobell的公眾服務功勞,筆者以位,這不是瑕不掩瑜的問題,而是在文過飾非。說客的價值在於政府關係及政策諮詢,在於“他們知道事情如何運作”,如果他們利用在職身份,有能力代利益集團影響決策,那么就不是一般意義的說客了。政府高官為其辯解庇護,只能讓人們懷疑政府問責的誠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