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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價仲裁費 將維權者逼上梁山
( 2008-02-21 )



      中國重慶市詩仙太白集團的204名職工日前為討薪在申請勞動仲裁時,卻收到了一張34萬餘元的仲裁收費通知單。“維權高收費”一時成了當地街談巷議的熱門話題。
       重慶詩仙太白集團維權的204名職工,在企業改制中,要麼被“買斷工齡”,要麼當“臨時工”直接遣散了,他們口袋裏哪有錢來交這34萬元的天價仲裁費呢?這一事實表明,職工維權依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正如維權職工所歎:“依法維權簡直是件奢侈品。”
      重慶市的天價仲裁費,與國家相關收費規定背道而馳。國務院授權國家勞動部、財政部、國家物價局規定的勞動爭議案件每件受理費標準是:3人以下的20元;4至9人的30元;10人以上的集體勞動爭議案件50元。處理費按實際開支收取。而《重慶市勞動爭議仲裁收費管理辦法》規定,勞動爭議金額超過10萬元的,按照標的額的1%預收處理費,并實行多退少補的原則。
      國家與重慶市的勞動仲裁收費標準的天壤之別表明,職工維權之所以這麼難,難就難在各地方政府有沒有以人為本的理念,難就難在各地方仲裁部門有沒有依法保護職工合法利益的良知。
      重慶市收取天價仲裁費,可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而是另有所圖,其出發點可能是提高職工的維權成本,在維權收費上壓制職工的維權衝動,限制職工維護自己合法利益的權利,讓職工想要維權也因為天價仲裁費而不敢維權。
      事實也是如此,在一些地方,職工維權往往是職工的一廂情願,能不能達到目的,還得要看當地政府,而在某些人看來,職工的利益始終不如企業主的利益重要。如此,你收了職工的天價仲裁費,就能認定職工的維權是合法合理?企業就應該向職工支付?就能保證職工獲得自己的合法權益?要知道,職工維權雞飛蛋打的事不少,仲裁檔最終成一紙空文也不鮮見。
       重慶詩仙太白集團的204名職工合法維權遭遇天價仲裁費的阻擊,而職工肯定要將自己的維權進行到底,但又交不起天價仲裁費,便請求仲裁委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仲裁委又堅持要受理,這樣一來,事實上是將維權的困難工人逼上梁山,職工如果不冷靜,原本的合法維權就有可能走向極端維權,甚至走向暴力維權,事態就會朝相反的方向發展。
      這與職工的維權初衷,與政府的依法行政,與中央建設和諧社會的精神應是背道而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