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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說譴責當事女星是虛偽
( 2008-02-21 )



陳冠希即將返港,料交代裸照事件。

      陳冠希“艷照門”出來後,隨著捲入的女星數量越來越多,對當事人的譴責也越來越多,阿嬌等女星主動公開道歉。然而有人卻撰文提出,主動看過那些艷照的人,無權再對當事女星進行道德譴責。
      筆者是主張明星也有隱私的,但卻不認同這樣的見解。
      因為首先,“窺私”未必如其所說,是“猥瑣陰暗”、“破壞隱私”的行為。的確,在網上看艷照算不上高尚,作者自己“不打開任何可能含有照片的鏈結”,也值得筆者欽佩。但她應當知道的是,多數網友對艷照的“窺私”,並非不正當的“偷窺”。而這些艷照被發布到網上之初,“破壞隱私”就已一次性完成。
      當然,網友對女星的譴責不都有理,部分要求已經顯偏激了,比如有人要求張芝“自殺謝罪”。
      然而,即使是所謂的“網絡暴民”,也未必就是對道德持雙重標準者,他們中的很多人,只是頭腦狂熱,或者熱衷起鬨而已。我們可以反對“網絡暴民”,因為他們不是真正呵護網絡環境,但筆者以為就“艷照門”本身而言,主要的譴責還是應當給予明星,而不是看了艷照的網友。
      必須承認,在“艷照門”事件中,不是所有當事人都咎由自取,有的人完全是被動受害者。甚至筆者也贊同作者的觀點,單身者有多次性經歷是醜聞,拍攝私人裸照是“不好的事”,其實都是虛偽的道德規範。然而,網民對艷照女星進行譴責,乃至對娛樂圈進行抨擊,絕不是對個人自由的打壓。不少網絡紅人也自拍艷照,為何大家只是嘲諷為主,而少見“虛偽”的道德譴責呢?
      最後筆者還想說一點,即便有部分網友確屬“偷窺”者,是主動去搜尋艷照來看的,甚至“因看這些照片獲得道德和性的雙重滿足”了,他們仍有對當事人進行譴責的權利。
      因為對己對人持雙重道德標準,不能否認主流性道德標準的正當性。
      就像高喊反腐敗的官員很虛偽,卻不能因為他們不“更高尚”,就認為他們所反的那些貪官,也不該被進行“點擊”。弘揚女權主義和真誠為人沒有錯,但走向極端卻只會誤導公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