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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國而異 移民等候時間增20%
( 2008-02-14 )



      聯邦自由黨國會議員透過《資訊自由法》取得的加拿大公民及移民部數據所示,2004年至2006年,移民申請等候審批所需時間增逾20%。數據同時反映,加國在處理不同國家的移民申請審批程序,顯然有極大差異。
部分移民較其他移民要等候多2300%的時間,造成如此區別,就視乎申請者來自的國家以及所屬的類別。舉例來說,加國駐中國北京、南韓首爾(Seoul)或土耳其安卡拉(Ankara)的移民部官員,審批一個跟加國家人團聚的孩子移民申請,往往只需要4個月時間,但新加坡需要13個月、危地馬拉(Guatemala)就需要19個月,而埃及開羅(Cairo)更需要34個月。
技術移民類別也出現類似差異。加國駐秘魯利馬(Lima)的移民部官員審批一個技術移民申請需時14個月,法國巴黎要15個月,但烏克蘭基輔(Kiev)則需時71個月。
多倫多選區自由黨國會議員詹嘉禮(Jim Karygiannis)認為,根本不能有任何理由去出現這種歧視情況。為何政府不能以人為本位去處理事情,審批時間絕對不應有如此差別,不管申請者是來自希臘、歐洲、南亞,或者是中國。他在取得有關資料後,用了數周時間整理數據,發覺由2004年至2006年期間,移民等候審批的平均時間愈來愈長,整體上升逾20%。即多等1/5時間。
聯邦保守黨政府不否認等候審批的移民申請個案積壓嚴重,但那是他們在2006年初接掌政權時,由上一任政府留下來,即自由黨在任期間的5萬份申請一直積壓,暴增至80萬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