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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斂財 富豪落馬
( 2008-01-04 )



謝國勝“苦孩子”出身
      據《小康》報道,7位落馬的富翁中,因騙貸推動資本雪球的有5位,其中就包括謝國勝。這位出生於1962年10月的富翁,以5.3億元的身家位於《新財富》雜誌發布的中國富豪榜第195位;2005年又以5.5億元的身家,位於福布斯中國富豪榜排名第348位。
       謝國勝是“苦孩子”出身,曾住在鄭州市東大街的貧民區。1980年代末,謝國勝以餐飲業起家,創立“花園酒店”。
      1996年,他實施商業戰略轉型,兼併國企,曾一口氣兼併鄭州9家國有、集體企業;2002年涉足證券市場,參股民生證券;2003年,收購S*ST鑫安,成為其第一大股東,同年再次行使“大動作”吞入大量地產,成為鄭州地王。
      2005年8月,謝國勝以簽訂資產置換協定的方式希望佔有S*ST鑫安土地,進軍房地產業,但謝國勝並未具備所置換地的合法身分,同時其麾下企業侵佔S*ST鑫安資金8995.87萬元的事實曝光。  
     於是,由S*ST鑫安提出上訴。
      2007年7月9日,謝國勝因涉嫌合同欺詐罪而被鄭州警局逮捕。
      有界內人士評論說,河南花園集團的所作所為,算得上是一個在饕餮盛宴中的“消化不良者”。

吳英非法吸金
     吳英出生於1981年5月。2006年她以一夜暴富的方式,以38億身價躍入中國富豪榜。根據當時統計,吳英位列女富豪榜第6位。吳英的發家史始於1999年,當時讀了一年多中專的她輟學經商,開了一家美容院,靠“羊胎素”賺了第一桶金。
      2006年8月10日至10月12日間,她註冊成立了本色商貿有限公司等12家實業公司。之後又註冊成立了浙江本色控股集團,自任董事長。 不久,各大媒體爭相報道關于她的“大手筆”商業運作。
      2007年2月,吳英因本色集團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重大犯罪,被警方拘留。根據警方揭露,本色集團是一個以吳英為首、林衛平等7人為“一級代理”的集資模式,通過逐級的再借貸,100多人的“下下線”被捲入,形成一個類傳銷的金字塔集資模型。
      據起訴書顯示,吳英早在2004年就開始涉足高利貸業務。其最初活動地點不在她的家鄉東陽,而是在更為富庶的城市寧波。2004年9月,吳英就四處借款,開始的第一筆借款金額只有25萬元。在整個2004年,吳英顯得十分小心謹慎。從2005年起,吳英的借貸軌跡轉回東陽。也正是從此以後,吳英逐漸有了“億萬女富豪”的光環。周正毅再次被捕
      周正毅1961年出生於上海,2000年以0.66億美元的身價位居《福布斯》大陸富豪榜第94位;2001年,排名上升至第41位;2002年,更以大躍進的方式躋身於《福布斯》大陸富豪榜第11位。
       周正毅未發家前曾倒賣服裝,生髮水,經營小吃店。1994年,他與妻子毛玉萍開設“阿毛燉品”,攏聚上海金融界人士,為日後的融資活動套取人脈。
       1997年,他成立農凱集團,進行大宗電解銅交易,期間以虛假貿易及虛開增值稅發票非法獲得巨額資金,其屬下集團迅速擴張,進軍香港證券市場,並在上海大量吞地。在周正毅鼎盛時期,曾擁有大陸、香港4家上市公司。
       2003年,有“上海首富”之稱的周正毅因涉嫌虛報註冊資本罪和操縱證券交易價格而被捕,獲刑三年。2007年初,剛於2006年5月結束第一段獄中生涯的周正毅再次被捕。

李義超偷逃巨稅
      李義超出生於1954年6月,2003年入選新財富中國400富人榜;2005年位於《福布斯》中國富豪榜第246名;2006年以8.8億元人民幣在該榜中排名為第342位。
      李義超的發家史始於1983年,當時他湊了7000元,購回一台柴油車跑運輸;兩年後,他組建了辛店運輸隊,擁有70多萬元的淨資產,指揮大小50多輛車,成為當地致富名人。1986年,他南下深圳,與港資合作,贏得2000萬元。
      1993年,躊躇滿志的李義超在洛陽設辦“中泰房地產置業有限公司”,至2006年,中泰集團已具備近4億總資產。正當李義超春風得意的時候,中泰公司被查出2005年5月至2006年12月間,共偷逃稅款1400多萬元。
調查顯示,作為中泰公司集團法人的李義超,指示公司財務經理採取收入不記帳、隱瞞收入等方式偷逃稅款。案件曝光後,李義超2007年2月28日因涉嫌偷稅罪被捕。

溫瑞芬“狡兔三窟”

      新世界軟件公司董事長溫瑞芬出生於1962年9月,因與香港“豪宅大王”秦錦釗的糾紛而名噪一時,更因騙取香港富豪鄭家純兩個多億而被拘。
      溫瑞芬編造多個身分,混跡於澳門、香港等地。2000年,溫瑞芬向香港“豪宅大王”秦錦釗追討數億的債務;2006年,溫瑞芬又因挪用貸款被訴。雖然官司一樁接一樁,但她最後總能全身而退。
     溫瑞芬在商界曾用名有10多個,她投資的跨國、跨行業的項目也令人眼花繚亂。除軟件、房地產、寶石和股票投資外,她還一度自稱可以代理神華的煤炭騙財。直到2007年2月,她因涉嫌詐騙鄭家純2億多港元的投資在北京被捕。根據指控,溫瑞芬向鄭家純謊稱取得美國微軟公司的研發授權,騙取2.48億人民幣用於個人揮霍及公司經營。

周益明囚終身

       周益明出生於1974年5月,2003年以10億身家躋身於《福布斯》大陸富翁榜。
     在1993年時,他還是“北漂”京城做過電子產品的銷售員,後辭職單幹開辦了小公司,挨家挨戶地到商場推銷電子產品。
       1996年,周益明投資研製防霧燈,並在公安部公開招投標時中標,從而獲得他人生中第一筆財富1000萬元。1997年,周南下廣東,結識“資本大鱷”三九藥業的董事長趙新先,從趙處學得資本運作的方法,並以1000萬的價格購買三九電腦公司,更名為明倫光電公司。
      在成立明倫光電公司之後,周益明將目標瞄準香港資本市場。2002年8月,周收購香港聯交所聯大集團75%的股權;次年3月,再次投入3.8億元收購了明星電力28.14%的股份,使明倫集團成為明星電力第一大股東,周益明也成為明星電力董事長。
       為製造購買明星電力資格,他出資11萬元聘請深圳中喜會計師事務所,做出一份總資產27億元、淨資產12億元的2002年度資產審計報告(明倫集團),同時與銀行周旋,以企業流動資金的名義,從深圳、廣州等地銀行獲得了3.8億元收購資金。
      入主明星電力後不到4個月,周益明就從明星電力劃走了5億元。此後,由周益明主政的明星電力,資金被源源不斷地轉入明倫集團,手法是司空見慣的對外拆借資金、違規擔保等。到案發之時,周益明涉嫌挪用明星電力的資金數額已經累計到7.6億元。
      2007年4月初,四川省高級法院作出了終審裁定,以合同詐騙罪判處周益明囚終身,成為中國資本市場上第一個以“合同詐騙罪”被判囚終身的上市公司高管。

孫樹華騙貸13億元

       出生於1964年9月的孫樹華,2004年10月以1.17億美元的個人資產,躋身《福布斯》中國富豪榜第138位。
      出身貧困的孫樹華,早年曾經拾破爛為職業。1992年,孫樹華從各方籌集資金與當地鄉政府合作,創辦一家塑膠農地膜廠,挖得第一桶金,1997年,塑膠廠創產值1200多萬元。
      積累了資金後,孫樹華於2001年創建華林集團,對外宣稱“產值過2億,員工上千”。2002年,孫提出將打造中原地區最大的鋰電池基地;同年又攜手安彩集團,拿下總投資20億元的聚乙烯管線生產項目,隨後更是放出種種擴張消息:投資總額達72億元的河南陽天池岩蓄電站項目啟動;參與總投資65億元、哈爾濱市最大的路橋基礎設施三環路工程……有據專家評估,如果所有的項目都如期展開,華林集團至少需要200億元的啟動資金。
      河南周口市查證,孫樹華在2000年至2005年,通過提供虛假財務報表等資料,多家銀行騙得貸款13.6億元。2007年5月,孫樹華因騙貸罪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