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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難兩年不審官員何談人權觀
( 2007-12-28 )



十二月十六日十三時五分,在地下生存一百一十四個小時後,中國安徽繁昌鐵礦事故六名受困礦工被成功救出。

中國國家安監總局局長李毅中日前率領一支隱患排查治理督查組重訪江西省七台河市東風煤礦。兩年前他來此的身分是事故調查組組長。李毅中驚訝地發現,兩年前造成171人死亡的七台河特大礦難事故中,包括礦長在內的11名事故責任人還沒有得到處理。他氣憤地質問:“事故發生快兩年了,為甚麼還沒有處理結果?”
據說,面對公眾對辦案進度的質疑,七台河市官員表示,市委、市政府重視不夠;檢警溝通協調不力、索取相關材料不積極;具體辦案人員的業務能力不強,對這樣一起特大礦難責任人案件涉及的法律法規不熟悉,都影響了辦案進程。
這倒使筆者不禁想起了今年4月16日這一天同時發生的兩則新聞:美國佛吉尼亞理工大學發生惡性校園槍擊案,33人無辜喪命;中國河南省寶豐縣王莊煤礦發生爆炸事故,同樣數量的礦工不幸遇難。對前者,中國媒體做了充分的報道,報紙不惜版面,事無巨細,連篇累牘,網站開設了隨時更新的專題,死者照片得以一張一張地展示;而後一起事件則被輕描淡寫地放在了報紙和網絡的角落裏,幾乎無人問津。為此有人感到憤怒,稱中國人的生命不如美國人的生命貴重。
不可否認,視國人沒有美國人生命貴重,這樣的人在我們身邊大有人在,否則的話,就不會有造成171人命喪黃泉的礦難責任人兩年仍未開審。
然而,究竟是在誰漠視礦工的生命,難道說“人命關天”真的只是看不見、摸不著的“老天”不成?竊認為,這是一些中國人無視人權的意識在作祟,是傳統國民劣根性一大暴露。須知,中國自古以來,就是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就連要被皇帝老兒殺頭了,還不得不不高呼“謝主龍恩,臣罪當誅”!以至於整個中國社會只能找出兩種從肉體到精神上不受壓制的人,一種是嚴重的精神病患者,另一種則是以權勢淩駕於一切人之上的獨夫民賊或暴君,對後者,因為是“刑不上大夫”,更別談“死而上大夫”了,這種無視人權的封建糟粕,至今仍讓一些人留戀不已,以至揮之不去。
而在西方,因為人權的平等意識,早就使得所有人,不論皇公貴族與平民百姓,人人在上帝面前平等,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人人在人權上、在生命權利上、在通過勞動獲取報酬上、在一切爭取個人幸福的機遇上平等,這種人權意識,使得任何人都無任何權力蔑視他人的生命。
相比之下,美國校園槍案發生之後,美國人包括總統講話、校方聲明、萬人哀悼、降半旗、遺照上網、擺石塊作紀念、祈禱與獻花等等,幾乎整個社會都被動員起來。
這就是說,決定的因素是人而不是物,中國要走向公民世界,關鍵是人權的觀念世界化,從政府官員到普通民眾,都應樹立以人為本的意識,視每一個人的生命重如泰山,並由此從體制上加以保障,在法律上予以捍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