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楓葉卡考驗移民去或留
( 2007-12-07 )



加拿大永久居留卡(俗稱楓葉卡)要求持有人五年內實際居加730天,卻讓部分持卡人陷於兩難:有新移民難棄原居地事業,或不易在加國發揮所長,登陸後很快就返回原居地,留加時間不足,楓葉卡隨時失去。楓葉卡的"風險管理"有哪些死穴亟需注意?

移民加拿大,能夠拿到永久居留卡(PR Card,俗稱楓葉卡)是許多新移民實現人生理想必經步驟。然而,部分人由於種種原因未能放下原居地事業,或很難在加國施展所長,登陸後很快就返回原居地,導致每年留加時間很少。因此,楓葉卡往往面臨被取消的風險。居住加拿大時間不長,如何處理楓葉卡的“後遺症”?

     自加拿大聯邦政府2002年6月28日實施新的移民法之後,原有移民紙(M-1000)已逐漸退出歷史舞臺,而由楓葉卡取代。推出楓葉卡最主要的考量是安全的理由。因為原來的移民紙沒有持有人的照片,易遭偽造或者冒名頂替。楓葉卡還有個好處是方便攜帶,如同信用卡質地、大小的楓葉卡可以放在錢包內。
      楓葉卡的尺寸滿足了新移民,特別是一些新移民太空人的旅行要求,可是為保有這張楓葉卡,滿足所需要的居住要求——在每個五年段中有總數為730天的時間實際居住加拿大,卻讓部分持卡人陷於兩難境地:由於各種原因住不滿730天,不能繼續持有楓葉卡;配偶和孩子都在加拿大生活,又不想輕易放棄楓葉卡。
      下面的楓葉卡故事,也許就發生在你的身邊,請也聽聽卡主的心聲。

如實申報原因
亡羊補牢猶未晚

      來自深圳的黎女士一家,2004年5月登陸加拿大,登陸後他們匆匆辦完各種手續、申請了各種證件,又打道回府了——因為他們在中國的工作還沒有結束,住房也還沒有做處理。到2006年初,黎女士才又帶著兒子重返溫哥華,正式開始他們的移民生活。
      現在,新年和春節將至,黎女士的丈夫Bob有心來溫哥華探望嬌妻幼子,闔家團聚過新年。可是,Bob到目前為止,在加拿大實際居住時間只有大概兩個月,到2009年5月時,他在加國的實際居住時間,無論如何也達不到當局規定的730天(兩年)。黎女士很擔心丈夫這次無法順利入境,會被溫哥華機場海關的移民局官員收走楓葉卡,甚至遭當場送回中國。
      針對黎女士的擔憂,本報記者采訪了新家園移民公司(New Home Immigration Consultant Co. Ltd.)的資深移民顧問劉希鵬。瞭解了Bob的情況後,劉希鵬給出了她的建議:“因為Bob的楓葉卡還沒有到期,雖然他現在已經肯定達不到居住730天的要求,但他的楓葉卡還在有效期,應該可以順利入境。但在入境時,移民局官員可能會就Bob無法在五年內住滿兩年的事,向他發出警告,警示他如此下去,可能在楓葉卡到期時無法更新。還有,Bob入境時,一定要據實回答移民官員提問,這樣才不至於引起更大的麻煩。”
      就Bob的具體情況,經驗豐富的劉希鵬給他開了一劑良方,那就是在這次入境後,不要再離開,一直居住到2009年年底,在居住滿730天後,再去申請更新楓葉卡,應該就可以成功更新,保留住好不容易才到手的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

“努力賺錢才是真”
      幾年來記者接觸過許多移民朋友。有的已經把楓葉卡換成加拿大護照了,有的乾脆連楓葉卡也不要了,回流了。更多的還是在堅守著楓葉卡,等待著唱歌入籍;或者猶豫著,數著流過的歲月一去不回頭,看著手中的楓葉卡不知是走還是留。
      楓葉卡,對於多數新移民來說,那只是個臨時的過渡。他們早晚還是要在入籍和回流中選擇的。不過對於有些人來說,楓葉卡已經足夠了。入籍、回流、楓葉卡,各有各的好處。
      前一段時間遇到一位剛剛入籍的朋友,拿著嶄新的加拿大護照,興奮得兩眼放光,信誓旦旦地要用手中的選票把哈珀給選下來。那些入籍多年的老移民就平和得多了,最近跟一位談起來,他說:“選誰都一樣,努力賺錢才是真的。”將來要是有一天華人多到用選票可以左右加拿大的政治,也是一件有意義的事。不過,這一天到來之前會不會有某些事情發生,還是個未知數。另外,要是在中國有生意或者是投資,入籍還是有些不方便。
      與以往不同,最近幾年跑到西方媒體眼中水深火熱的中國,自願去“食物中毒”的還真是大有人在。跟人談起回流,發現:男性回流的願望大於女性。這或許是因為加拿大提供了女人想要的良好生活環境,而沒有提供男人想要的發展空間。
      有一位曾經糞土國內萬戶侯的移民,在找到了不錯的專業工作後卻說:“那只不過是好一點的打工機器而已,沒有機會,沒有前途。”
      不過回國後,不僅要忍受國內的擁擠、混亂、污染,還得忍受國內燈紅酒綠的誘惑,也不容易。
      拿著楓葉卡也不錯,想走就走,想留就留。雖然每5年都得住上2年,但對國內有所牽挂的人來說,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不過華人能想的辦法就是多,什?事總能有變通之道。於是很多人選擇一家兩制,國內國外的好處一樣也不想丟。先生太太一人入籍,另外一人就拿著楓葉卡。既可以兼顧國內的生意或者投資,也可以不放棄加拿大的好處。
      所以,楓葉卡還是個好東西,畢竟它為我們提供了多一種的選擇。

為了南下讀博士
告別楓葉卡
      回想起5年前收到楓葉卡的情景,謝女士嫣然一笑:“加拿大移民部寄來的楓葉卡裝在一個牛皮紙信封裏。有一頁紙上有一句話'We suggest you keep your Card in the enclosed protective envelope',從那天起,我一直用隨信寄來的封套,裝著我的楓葉卡。”一邊說,謝女士一邊從皮包裏面拿出錢包,然後掏出她的那張被纖維紙封套保護得妥妥貼貼的楓葉卡。
      謝女士曾在加拿大東部城市獲得一個碩士學位。
      學習期間,她申請到加拿大永久居民身分。她說,第一次把這張信用卡大小的“塑膠卡片”拿在手上,有一種難以名狀的感動:“這是我離開中國後,拿到的第一個異國永久居留卡。除了興奮,我甚至有一種感動,一種被親人擁抱一樣的感動。”
卡主面臨兩難抉擇
      然而,不久以後,謝女士面臨一個兩難抉擇:加拿大一家研究所為她提供一份工作,而美國西海岸一所著名大學給她提供一份博士課程的全額獎學金。回憶起當年那次艱難的選擇,她露出一絲無奈的苦笑:“去美國的那個實驗室學習,是我多年來夢寐以求的機會。但是,當時我當時真的不願意放棄楓葉卡。”
      經過朋友的“指點”,謝女士在南下以前,做了一系列安排:從電話賬單、銀行戶口、到汽車牌照,都一一照顧到。往後幾年,她的汽車一直挂著加拿大牌照,買著昂貴的加拿大汽車保險。每當同事、朋友好奇地問起她的加拿大牌照,她總是自我調侃:“Beautiful British Columbia,我就喜歡這句話。”
      在謝女士開著BC省牌照的車通過美加邊境時,最讓她尷尬的問題,就是加拿大海關官員常挂在嘴上的“Where do you live”。好幾次,當她報出所居住的美國城市名字,關員的臉色立刻變得有些難以琢磨。有一次,她甚至被“移送”至邊境移民官。“慈眉善目的老大媽,帶上眼睛,一頁頁看我的護照,研究老半天,抬起頭,嚴肅地對我說:‘如果你繼續在美國長期居住,下一次,我們可能不會讓你以永久居民身分入境。’”
      諮詢過律師後,謝女士面臨一個新的選擇:增加“居住紀錄”、搬回加拿大,或者放棄楓葉卡。如果增加“居住紀錄”,將會面臨司法風險,搬回加拿大需要在事業上做出重大犧牲。
      最後謝女士選擇放棄楓葉卡。“那以後,我感覺好像是卸下沉重的包袱,頓時輕鬆了很多。”說到這裏,謝女士的臉上流露出一些傷感的神色,“我不會更新我的楓葉卡了。但要是以後我真的打定主意想搬回加拿大時,我會重新申請移民。”

 

入籍後 楓葉卡自動作廢
  必須指出的是,聯邦移民部規定,在向申請者發出領取楓葉卡通知書後的180天內,申請者必須親自前往移民部指定的地點領取楓葉卡。否則,申請人必須再次繳納申請費,重新辦理申請。
  楓葉卡的有效期為五年。如果在有效期內,持卡人加入了加拿大國籍,其手中的楓葉卡將會自動作廢。如果有效期終止時,持卡人仍保持永久居民的身份,將需要重新申請辦理新的楓葉卡。凡加拿大的永久居民包括未成年的孩童在內,在入境加拿大時,必須出示楓葉卡。

如何申請加拿大永久居民卡
  眾所矚目的加拿大楓葉卡於2002年6月28日正式實施。 這種新型塑膠質料的卡片,如皮夾般大小,具有多項安全防護特性,卡片上有雷射印刻的照片與簽名,並載有持卡人外表特徵,如性別、身高與眼睛顏色等,而且楓葉卡含有一個比銀行金融卡磁帶還要精密的高科技設計,內含永久居民身份確認所需的所有資料,唯有經授權的官員始能讀取這些資料,它並不會用作追蹤持卡人的活動,有保障持卡人隱私權的作用。
如何申請楓葉卡
      移民部已把楓葉卡申請表格上網,網址是www.cic.gc.ca
      表格共分七個部分。
  第一部分是個人資料。
  第二部分是過去五年的個人歷史,包括所用過的住址、工作與接受教育的機構名稱等,必須逐月填寫。如果在五年中有超過730天在海外者,則需要填寫清楚有關情況。
  第三部分是過去五年中個人移民的歷史資料,是否曾為其他國家的移民、如果有,又是什麼情況等。
      第四部分是個人聲明,表示自己所填的資料全部屬實,並寫下日期及簽名。
      第五部分只供丟失楓葉卡者填寫。
  第六部分是保證人的聲明,即由一位具有政府認可的職稱者、且此人對申請者認識至少兩年才能成為保證人。政府認可的職稱包括牙醫、家庭醫生、專科醫生、法官、律師、政府公務員、註冊工程師、註冊會計、藥劑師、中學或大學教師等。
      第七部分是供找不到保證人的申請者填寫。此類人士須提供經公證機構公證的申請表格內容證明。
  申請楓葉卡需要附上兩張本人脫帽近照。照片的尺寸是35毫米寬、45毫米長,照片上的人頭在25毫米至35毫米之間。之後申請人須在上述保證人見證下,在照片背後面簽名,並把其中一張照片貼在表格上。
申請費每人50元
  楓葉卡的申請費是每人50元。申請者須向移民部索取付費表格(必須為原件),隨後到銀行付費。隨後把收據的其中一聯隨申請表格、照片以及相關的文件資料,寄到移民部楓葉卡辦理部門,地址是:PR Card Processing Centre,P.O.Box 10020,Sydney NS,B1P 7C1。移民部要求申請人必須使用9X12吋的信封。並希望申請人把自己寄出的資料事先複印留底。
  按照移民部的規定,申請者在向移民部寄出表格之後大約三周之內,就可收到移民部發出的領取楓葉卡通知。因此移民部希望申請者所寫的通訊地址保證至少30天有效。
永久居民居住有要求
  2002年6月28日,加拿大開始正式實施新的《移民和難民保護法》。
  該法律的出臺和實施在許多方面對原來的移民法進行了重大的修改和變更。這些修改和變更的意義深遠,對於計劃移民者,正在申請移民者,剛剛落地的新移民,甚至許多老移民的生活、工作、居住和其他活動都具有很大的影響。 其中的一項重大變化就是永久居民居住義務和永久居民卡制度的實施。
  永久居民卡制度是旨在對移民身份和移民出入境的問題加強管理。永久居民居住義務和楓葉卡制度的規定內容可簡單概括如下(本文只提供參考。凡需要解決實際問題者,應當進行法律諮詢或查閱法條):
  1. 每一個永久居民都必須滿足每五年段的居住要求。以下的情況均視為滿足了這些居住要求:
  (1) 在每個五年段中,有總數為730天的時間實際居住在加拿大;
  (2) 在境外陪伴有加拿大公民身份的配偶、或孩子陪伴有加拿大公民身份的父母;
  (3) 在境外全職受雇於加拿大企業或執行加拿大或某省的公務;
  (4) 在境外陪伴具有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的配偶、或孩子陪伴具有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的父母,而該配偶或父母是全職受雇於加拿大企業或執行加拿大或某省的公務;
  (5) 管理規定中的別項情況。
  2. 對居住要求的檢查,分為兩種情況:
  (1) 落地加國尚未滿五年者,自成為永久居民之日起五年中是否仍能夠滿足居住要求;
  (2) 落地加國五年以上者,自接受檢查之日起前數五年中是否滿足了居住要求。
  3. 如果發現未能滿足居住要求,移民官員出於人道與同情的角度,並結合孩子的最大利益會直接受到影響的情況,來平衡決定是否取消其永久居民身份。
  基於以上的規定,作為一項管理措施,法律要求每一個永久居民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領取楓葉卡以便進出加拿大。
  屆時,持永久居民身份者必須持有楓葉卡方可進出加國。
  (以上所述是永久居民的居住要求和申領楓葉卡制度的一般性的概述,不足以作為據以行事的依據,也不能替代任何符合個人實際情況的法律諮詢。當事人如果有任何問題,應當儘早取得符合自己實際情況的法律諮詢意見。)



剛剛登陸加拿大的世界各地新移民,對移民生活充滿希望。

在溫哥華國際機場,每天都有新移民抵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