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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漢投訴遭溫警相親場地毆打
( 2013-01-25 )



徐細根指出,警員連他身上的iPhone也踢破玻璃面,“可見出手很重”。

      來自中國的50歲華裔男子徐細根,已向卑詩警察投訴專員辦公室(The Office of the Police Complaint Commission,簡稱OPCC)投訴,聲稱他去年6月參加溫市一個相親活動時,遭4個溫市警員在場外拳打腳踢,連他褲袋裏的iPhone都被踢爛。
      移民加國已經30年的徐細根接受《星島日報》記者訪問時表示,去年6月22日,他購票參加在溫市中心Fairmont Hotel Vancouver酒店裏舉行的一個相親活動。他當時身穿印有網站名稱的T恤,又在台上拍照,被主辦單位指有廣告成分而被要求離開,期間他一度與酒店保安員爭執,最終驚動溫市警員到場處理。


      參加相親活動時被要求離場
      徐細根指出,當晚約8時30分,警方請他離開酒店會場,隨後把他推倒在地,4個男女警員輪流對他拳打腳踢,整個過程逾一分鐘。一個男警員還直接踢他的胸口兩腳,並持續踢他臀部,就連褲子後方口袋裏的iPhone都被踢爛,“可見出手很重”。期間,另一個男警員還把他的右手臂扭傷。
      徐細根還透露,被打3個月後他的胸口一直疼痛,走路需彎着身體,連手都抬不起來,須接受物理治療。他說:“竟然直接踢我心臟,太殘酷了!照了X光,還好肋骨沒斷。”
      徐細根也不滿警員處理手法,還指誣告他曾經飲酒及襲擊參加活動人士,令他十分氣憤。
      他表示,自己是單身父親,還有3個年幼孩子需要照顧。毆打過程中,還有2個警員發表種族歧視言論。一個警員說:“你要我們幫你找個‘中國佬’(Chink)翻譯嗎?遺憾的是,這裏沒有‘中國佬’警員在場。”


      有警員言論帶種族歧視
      徐細根指出,警方在毆打後還上手銬逮捕他,把他扔進警車後座約2.5小時,又送他進覊留室。他說,覊留室管理員人告訴他,如果認為警方無理打人,可以提出投訴。他說,溫市警員打人已非第一次,2010年1月21日,吳耀偉也曾被人打得頭破血流,說明溫市警員已習慣使用暴力。除毆打以外,還未按正規程序逮捕受害人,等於非法拘禁。
      據一份由OPCC調查員去年8月31日發出的函件顯示,它們已正式接納投訴,並展開調查,同時知會溫市警察局長派員處理。
      溫市警發言人芬奇姆(Randy Fincham)表示,OPCC正調查事件,現階段不置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