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卑詩省也出現多宗槍擊案。1月13日,卑詩省突現血腥星期天,共有8人死於非命。緊接着素裏市和烈治文市又傳出槍聲,1死5傷。多宗血案提醒我們,加拿大也和美國一樣,需要實行槍械管制。
在卑詩省血腥星期天中,素裏市3名男子成為槍下亡魂。僅僅過了2天,素裏市再次發生槍擊案,黑幫漢遭槍手伏擊,造成1死1重傷。1月16日夜晚,烈治文市同樣發生槍擊案,造成4人受傷。加拿大統計局最近也公佈了全國罪案數字,卑詩省2011年共發生87宗兇殺案,平均每10萬人有1.9宗,比全國平均1.73宗高。卑詩省喬治太子市,連續第3年被《麥克琳》雜誌列為全國最危險城市之首。在全國10大危城中,卑詩省竟然占了4市之多。在兇殺案中,槍擊案的比例最大。因此,槍械管制是減少兇殺案及其死亡率的當務之急。
管制槍械是一個大難題。我國曾經實行長槍登記,耗費超過10億元公帑,仍然達不到預期效果,只能取消。原因是方法不對,僅僅用利誘的方式請求人們登記,而沒有對不登記的人們採取處罰措施,當然沒有效果。舉一個比喻,如果對闖紅燈的司機不處罰,那麼紅綠燈制度就會失效,交通秩序必然大亂。
反對槍械管制的人,往往強調自衛權。其實這是片面的。一方面對自衛的限制非常困難。他有槍械在手,你如何限定他只能自衛?況且,他可以說,制服對手是最好的自衛。中國有句成語:先下手為強。如果每個人都可以在覺得有危險時,就搶先拔槍“自衛”,槍擊案就必然越來越多。另一方面,用槍械自衛,很容易造成過當自衛。假如路人甲首先掌摑路人乙,路人乙開槍還擊,將路人甲擊斃,這是不是過當的自衛呢?此外,缺乏槍械自衛造成的傷害,同槍械氾濫造成的傷亡相比,後者對社會的危害大得多!根據兩害相權取其輕的原則,我們也應當管制槍械。立法管制槍械,難度很大,耗時也會很長。但是,我們也不能知難而退,什麼都不做。首先通過行政方法,行政措施來限制槍械,是正確的第一步。政府可以從槍械的製造到收藏各個環節,作出限制。首先要對售賣槍械的機構進行審查和重新制定行業制度。要建立專業職能制度,令售槍者有足夠的技能對購槍者進行專業的審查。
第二,建立對購槍者進行審核制度。銀行要對貸款者進行審核,售賣槍械的機構更加要對購槍者進行審核。最好同時建立持槍需領取執照制度,購買槍械者必須首先考取執照。危險性不高的駕車者都要考牌,危險性更高的持槍者當然更應當考牌。
第三,要將槍械和彈藥列為危險品管制。現在,政府對易爆品和易燃品的儲存有管制,對槍械的同樣應有相應的管制。美國康州小學槍擊案,疑犯使用的槍械,就是他母親的。1月19日,美國一名15歲的疑犯,槍殺了5人,其中包括他的父親和3名小童。我認為疑犯這麼容易取得多種槍械,證明槍械擁有和保管方面存在很大漏洞,造成了槍械氾濫,槍擊案不斷發生的嚴重後果。就算我們承認擁槍自衛權,我們也要反對擁有攻擊性槍械。喜歡射擊運動的人,只能在射擊場內使用以及保存攻擊性槍械,這樣才能防止槍械氾濫。
可見,三級政府特別是聯邦政府大有可為,可以從槍械相關的各個方面、各個環節入手,制定一系列行政措施,管制槍械,就可以制止槍械氾濫的情形繼續惡化,社會才會更加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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