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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D礦務承諾交出求職者簡歷
( 2013-01-25 )



就引入逾200個中國礦工到卑詩省北部礦場工作一事,被指曾經3度拒絕提交文件的HD礦務公司(HD Mining)21日發函工會,同意交出約300個曾申請該批工作、但最終不獲聘用的加拿大工人的簡歷。工會律師證實,已收到對方的公開文件信函,但尚未看到簡歷。另外,加拿大人權委員會(Canadian Human Rights Commission,簡稱CHRC)近日拒絕受理中國礦工指控工會蔑視中國人的投訴,指有關投訴未達《加拿大人權法》(Human Rights Act)規定門檻,理據不足。而被投訴的聯合鋼鐵工人工會(United Steelworkers Union,簡稱USW)對裁決結果表示欣慰。

      代表工會的律師戈登(Charles Gordon)近日接受《星島日報》記者訪問時表示,他已接到HD礦務公司函件,同意交出300份簡歷。不過,未言明日期,目前尚未看到簡歷。
      聯合鋼鐵工人工會(United Steelworkers Union,簡稱USW)發言人亨特(Stephen Hunt)近日表示,落選的加拿大工人的簡歷,對於此案十分重要,因為這些文件可以讓人從中瞭解,不獲聘用的加人有什麼資歷。假如加國申請人根本合乎工作要求,但最終還是不獲錄取,這就意味着聯邦政府批出臨時外勞許可證予201個中國工人的決定,存在問題。工會打算利用相關的簡歷文件,作為4月司法復核之用。亨特又表示,HD礦務應在1月底前,交出相關文件。
      聯邦法院法官曼森(Michael Manson)近期裁定,聯邦政府在21日前應採取可行方法,令HD礦務交出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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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亨特接受《星島日報》記者訪問時表示,該工會律師已正式接到CHRC回函,表明不會受理有關投訴。
      作出投訴的中國礦工李慧智是17個已抵達卑詩北部鎮(Tumbler Ridge)礦場工作的其中一人。他在去年12月10日以僱用公司HD礦務國際有限公司(HD Mining International Ltd.,簡稱HD礦務)信箋,致函CHRC,投訴USW2009分會與地區3分會在網頁發布內容,指中國礦工願意在減薪及低於標準的環境下工作,因而搶去加拿大人工作的機會,涉嫌違反《加拿大人權法》13(1)節“仇恨罪”條款,造成對中國人特別是中國礦工的蔑視。
      HD礦務21日也證實,投訴未獲接納。不過,該公司在聲明中重申,他們必須引進中國礦工原因是,在加國無法找到熟悉地下長壁採礦(longwall mining)技術的礦工,而這批抵加的中國礦工時薪達25至40元,再加上食宿及其他津貼,年薪高達84,852元至113,652元。不過,亨特重申,工會在回復CHRC時清楚指出,網頁內容沒蔑視或藐視中國礦工,錯的是聯邦政府與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