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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FSA轉銀行未注銷戶口 戶主挨罰
( 2013-01-18 )



努南(右)與妻子格雷絲不滿有關銀行出錯,考慮提出訴訟。

      免稅儲蓄賬戶(TFSA)本意是為納稅人提供優惠,可是,溫哥華一對夫婦卻因此而折騰了兩年。事由他們在2009年把TFSA供款,從一家銀行轉到另一家銀行時,由於原本的銀行未有註銷他們戶口資料,因而遭加拿大稅務局(CRA)指存款超額並罰款。兩人與銀行交涉了兩年仍然不滿,目前考慮透過訴訟討回公道。CRA表示,銀行出錯是導致TFSA戶主被罰四大原因之一。
      現年74歲的努南(Joseph Nonen)向《星島日報》表示,TFSA在2009年推出之後,他在同年10月就在溫市一家銀行開立TFSA戶口,存入了5,000元(上限),同年他要求銀行把這筆款項轉移到另一家銀行——加拿大帝國商業銀行(CIBC)的網上投資賬戶。未料,2010年卻收到CRA寄給他500多元的罰單,指他的TFSA供款超額。
      努南的華裔妻子格雷絲(Grace)表示,她與患有高血壓的丈夫與舊銀行連續交涉了兩年,至少發出10封信及50通電話。直至去年,事件仍未解決,到了2012年,夫婦被指在TFSA戶口中的超額供款為13,120.27元,合共須罰131.20元。


      被CRA誤認供款超額
      格雷絲出示銀行給他們的回信稱,原本的銀行承認是內部出錯,未有吊銷他們TFSA戶口,令賬戶內5,000元供款(按規定:就算供款被調走,CRA仍視該款項為TFSA的一部分),仍然被合併計算到2010年額度,因此被CRA誤認超額。
      銀行信表示:“我們在處理你的賬戶時,出現錯誤,導致TFSA超額供款。我們將進行更正,通知CRA更新資料——我們對這個錯誤引致你的不便表示道歉。”信中並建議事主在銀行更正資料後,可以向CRA申請取消之前的罰單。
      格雷絲說:“連銀行都承認犯錯,但是有內部職員卻不承認,態度也很惡劣,我們正考慮透過訴訟為自己討回公道。”她說,雖然有關銀行的職員口頭說會替她們交罰款,但她就認為不足以補償她們的損失。
      《星島日報》記者曾致電與該銀行查詢,銀行發言人以電郵回復指出,除非顧客簽署免責聲明,否則他們不便評論。據CRA發言人貝德魯(Philippe Brideau)表示,基於《隱私法》,他們不便討論個別個案。但他指出,銀行出錯確實是導致TFSA罰款四大原因之一。他說,把款項從一銀行轉到另一家銀行,沒有辦妥文件手續或者銀行出錯,都有可能超額供款。
      民眾可以登入網址http://www.cra-arc.gc.ca/tx/ndvdls/tpcs/tfsa-celi/wthdrwls-eng.html,瀏覽詳情。
      文圖:張文慈

      供款已調高至5,500元
      聯邦政府於2009年1月起推出TFSA,每人每年最高可以供款5,000元,收益完全免稅,相當受到國民歡迎。從今年1月1日開始,TFSA每年的供款免稅上限,更由原來的5,000加元提高至5,500加元。目前已有超過800萬人開戶,供款額超過600億元。
      CRA資料顯示,存入TFSA的錢,不可以用來抵減當年的個人應稅收入,但是存入TFSA後產生的投資收益,包括資本利得,都無需繳稅,即使取出時也不必繳稅。可以在任何時候以任何理由從TFSA賬戶中取款。從TFSA賬戶內取款、獲得的收益,都不計入個人的應稅收入。

      遭罰原因有四違規者少於1%
      CRA表示,據統計,最常導致TFSA罰款有四大原因:首先是存戶不清楚提存規則。例如,當年自TFSA賬戶存入5,000元,無論之後提款多少,這5,000元額度要到翌年才能補回,當年再存入就屬於超額供款,超額部分每月須繳交1%的罰款。TFSA超額部分的計算,是按照當月超額的最高金額來計算,而RRSP超額值的計算,是按月底的價值計算。
      其次,就是存戶在超過一個以上TFSA賬戶之間進行轉賬;第三,是利用自動櫃員機或網上銀行自信貸額度(Line of Credit)轉賬;最後一個原因,是銀行提存日期或金額記錄出錯,這些都是存款出現超額而不自知的可能原因。


      按當月最高金額計罰款
      據CRA表示,與全體開戶人數820萬相較,違規者不到1%,比率已逐年降低。據統計,2011年有3.3萬人被CRA發出罰款,與2010年相比,已獲大幅改善(見附表)。



加拿大稅務局向努南發出的131元催繳罰單副本。 受訪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