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末年初,中國河南省鄭州市“房妺”事件可謂亂象叢生、高潮迭起。先是消息稱“房妺”翟女有兩個戶口、11套房產,到目前,“房妺”一家已被爆擁房29套……驚心之余,人們不免要問:鄭州市二七區房管局充其量也就是個科級單位,翟父何德何能、運用什麼手法辦了這麼多常人想都不敢想的事呢?
第一問:房妺一家四口都有兩個不同的身份證,一套在鄭州市二七區,一套在河南省項城市。上戶口是有嚴格的前置審批條件的,一家四口的戶籍,從無到有、從假到真,翟家究竟使用了什麼樣的手段、關係人王峰和警察張新生為何要幫翟家這麼大的忙?
第二問:翟父作為一個部門領導官員,家屬從商的迴避制度赫然在目。但是翟母為何能堂而皇之地在翟父的地盤上拿地開發?翟家“皇帝的新衣”是誰給披上的?難道就真沒有人點破過?
第三問:堂堂的經濟適用房專案,怎麼就變成了商品房?其間的利益巨差可以想像,不能想像的是,在鄭州市房地產項目的立項、規劃、用地審批,甚至商品房銷售的許可權,“都在市而不在區”。
以經濟適用房立項的“蘭亭公社”怎麼演變成經適房與商品房均有的“蘭亭社區”的?是真的經過了鄭州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審批,還是翟父膽大妄為擅自以二七區房管局名義發證?這些,不僅是商品房購買人需要一個說法,公眾也需要瞭解真相。
第四問:當局對房妺亂象的態度。翟父的隸屬關係、任免許可權都屬鄭州市二七區。“房妺”之事在去年12月26日被網絡披露之後,第一個出來響應的,竟是鄭州市房管局,而不是翟父所在的二七區。當鄭州市房管局避重就輕、敷衍塞責、答非所問的回復頂不住爆料人和社會輿論的步步緊逼時,二七區才於12月30日晚由區委宣傳部出面做了一個“臉譜”式的表態。
讓外界一片譁然的,是媒體追問之下的一件舊事:翟父因“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屬牟取利益及其他違紀行為”,已於2011年9月被紀檢部門予以“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2011年在查處翟父案件時,目前已爆的事情是真不知道,還是欲圖保護當事人?
事已至此,“房妺”事件已肯定不可能“以罰代刑”。
但相較於“房叔房嬸”,“房妺”事件更令人憤慨的是它刺痛了民眾的敏感神經:經濟適用房;影響更惡劣的是傳導着一種不良信號:官員若想腐敗,似乎一切皆有可能。
江南一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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