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變性格 贏回尊重
( 2012-12-29 )
小文畢業於一所專科學校,在畢業的城市找了一份行政工作,自己租房子住。幾個月前她認識了小軒,兩人開始交往。小軒比她小兩歲,但是兩人很聊得來。小軒在大學附近開了一家美容店,和他媽媽共同經營。後來,小軒沒經過小文同意就直接搬到小文租的房子和她住在一起。小文心裏不是很願意,但也不懂得怎麼拒絕,就這樣,兩人同居了。小文原以為同居後會節約很多開支,可是小軒從來沒交過房租,沒買過生活用品。兩人一般只有晚上一起吃飯,在家做的時候都是小文買菜。在外面吃的時候小軒會主動付錢。
經濟上的問題小文都不跟小軒計較,但是小軒還是提出了分手,理由是他和小文在一起不能專心做生意。小文很難過,她自認並不黏人。過了一段時間,小文雖然還是不能認同理由,但答應了分手。
小文說:“既然我們已經分手了,那還是分開住吧。”小軒聽後開始不願意了,說:“在我還沒有找到新的另一半之前,我們還住在一起,只是關係從同居變成合租。”小文不同意,可是小軒就是賴着不走。小文不想因為這點小事跟他徹底鬧翻,於是就妥協了。
但是小文對小軒有要求,那就是合租期間,兩人不能發生關係,房租得一人一半。小軒剛開始答應得很好,可是根本做不到。小文跟他說過很多次讓他搬出去,可小軒就是不搬。小文很苦惱,於是她決定再給小軒和自己最後一次機會。
小文把小軒的東西打好包放在門口,等小軒來時對他說:“現在給你兩個選擇,想住下來可以,但是咱倆得和好,房租你照付,不然你立刻搬走,東西我變賣。”
小軒原本以為小文性格軟弱所以一直欺負她,看到她如此地轉變又意外又驚喜,覺得與其再找其他人,還不如和小文在一起,於是答應了和好,並主動交納了欠下的房租。
小文的改變不僅獲得了愛情更得到了尊重。摘自瑞麗情感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