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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擬立例反欺凌 開卑詩先河
( 2012-11-30 )



莫里斯(前右)和卡蘿爾托德(前左),都希望欺凌行為不再發生。

      高貴林港市議會計劃於12月10日引入反欺凌附例,成為卑詩省首個把反欺凌列為市府附例的城市。高貴林港市長穆爾(Greg Moore)指出,反欺凌附例沒有年齡限界,違例者除被罰款,還要接受反欺凌教育課程。
      27日是上月遭欺凌自殺的高貴林港少女托德(Amanda Todd)16歲生忌,她的母親卡蘿爾托德(Carol Todd)與穆爾、商人莫里斯(Gary Mauris)等社區人士,當天在高貴林港河畔中學(Riverside Secondary School)啟動名為“樂於助人”(Be Someone)的新反欺凌運動。


      啟動“樂於助人”運動
      “樂於助人”運動涵蓋社區警醒項目、為遭欺凌受害人和想改掉欺凌態度者提供網上資源,以及教育家長識別子女遭欺凌的征兆。穆爾表示,高貴林港市府職員在參考了沙省利齋拿(Regina)和亞省愛民頓(Edmonton)類似的反欺凌附例之後,計劃於12月10日向市議會引入反欺凌附例。在新附例下,欺凌的定義為令人反感的評論、行為和表現,例如直接對某人有意恐嚇、嘲笑、奚落或使其孤立,進而造成對方身體或情感上的痛苦。


      違例者最高罰款2,000元
      穆爾說,這項附例將禁止在公眾場合和通過文字或電子交流方式的欺凌,也禁止在公眾場合相約毆鬥,或者將公眾場合的毆鬥過程錄音或錄像,同時,附例還授權皇家騎警執行罰則。而觸犯欺凌人士會收到罰款告票,金額由100至2,000元不等,以及要接受反欺凌教育課程。
      “樂於助人”運動發起人莫里斯希望透過與青年團體、警方、校區和兒童求助電話組織等單位合作,使得三聯市的欺凌受害者能夠得到幫助。而“樂於助人”運動組織將在12月9日(星期日)舉行“雪花步行”(Snowflake Walk)籌款活動,以表達社區對反欺凌行動的支持。公眾可登入網址http://iamsomeone.ca,瀏覽詳情。
      卡蘿爾托德接受《星島日報》記者訪問表示,她是土生華裔,中文姓氏的英文譯音Gee。而“雪花步行”是取其為已故女兒托德的乳名“雪花公主”(Princess Snowflake)命名。托德因不堪遭受別人在網上欺凌,於今年10月10日在高貴林港家中自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