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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驗為王 顧客體驗才是經紀生存之道
( 2012-11-30 )



      筆者曾請專業人士做了一個經紀市場調查報告,在此向大家披露其中部分結果:


      1. 近50%的人有過不愉快的地產經紀服務體驗,其中賣房服務中有過不愉快體驗者中75%的人是因為簽訂賣房合同時間過長,不能順利終止或換經紀。買房服務中不愉快體驗者中,有70%是因為被買房經紀誤導和PUSH買錯和買貴了房子。
      2. 70%的賣家認為房子如果2個月還未賣出,應該換經紀或者由賣家自行處理,只有不到10%的人認為簽訂3個月以上的賣房合同是有必要的。
      3. 80%的賣家請經紀的最大目的是把房子盡快賣掉。50%的賣家希望能夠賣出高於市場平均價的價錢。


      筆者自此立下心願不走尋常路,只有給予了客戶愉快的賣房體驗,生意才能越做越大,客戶口碑才能越做越好。
      經常看到經紀做廣告宣傳自己的“誠信”和“誠實”,這無可厚非。但怎么樣才能讓客戶感受到經紀的誠信和誠實服務呢?
      筆者認為,對於買房經紀而言,買房不PUSH,這就是誠信。作為經紀不應說這個房子怎樣好不買就會后悔什么的,能讓客戶自己做決定就是好經紀。


      經紀行業面臨整合
      對於賣房經紀而言,主動不簽太長時間賣房代理合同就是誠信。把選擇權和主動權留給賣家,把壓力留給自己就是誠信。
      業內有人說,“不能保護自己利益的經紀,不可能成為好經紀”。然而,實踐證明,并不是所有情況下經紀的利益都和客戶利益一致。如賣房經紀當然希望賣房代理合同時間越長越好。但作為賣家,賣房過程是焦慮和痛苦的,當然希望越快賣掉越好。
      只有賣房經曆很愉快,人家下次才會再找你。
      當然,最終考核一個賣房經紀的指標,還是要看你是否能盡快幫賣家賣出一個好價錢。
      現在很多經紀都更加考慮客人的感受,這對提升整個行業服務水准必將帶來全新的沖擊。沒有人會放棄既得利益,除非是形勢所迫。競爭的結果是客戶得到實實在在的好處,不管是老經紀還是新經紀都必須提供更具性價比的服務,否則就只能被淘汰。
      多年以前,經紀是朝南坐的,客戶是求着經紀的,聽說想買個樓花什么的還要給經紀送禮。那是經紀們的幸福時光和暴利時代,而今天進入了客戶的幸福時光。
      時代在進步,地產經紀暴利時代已一去不返,只有勤力敬業、專注專業和完全為客戶體驗着想者才能生存和發展壯大。
      地產經紀行業正在面臨新的整合,所有同行將重新經曆一個艱難爬坡的過程,由於信息的公開和標准化的普及,越來越多的買家可以DIY自己的買房過程,也有許多賣家選擇了自己私售物業,這些都是不以經紀的意志為轉移的。做為地產經紀不能及時調整自己的服務和心態,遲早會面對無房和無人可“經”的局面。

      文:肖紹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