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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在華流產 難民絕食求加速遣返
( 2012-11-16 )



約有3,000個因中國拒發旅行證件而滯留本國的中國難民,圖為溫哥華國際機場。資料圖片

      今年7月,由中國偷渡入境溫哥華、曾申請難民身份的39歲葉先生,因擔心偷渡失敗的妻子在廣東省流產,所以要求當局盡速遣返,卻不得要領。葉先生羈押期間還一度絕食抗議。其實,與葉先生相似情況的大不乏人。據悉,本國約有3,000個因中國拒發旅行證件而滯留在本地的中國難民。不過,中國駐加拿大大使館強調,只要核實當事人屬中國公民,一定會發放回國證件。 
      聯邦公民、移民及多元文化部長康尼(Jason Kenney)接受《星島日報》記者訪問時證實,目前約有3,000個中國難民,因中國拒發旅行證件而無法遣返,正要求中方加快遣返進度。他說:“中國要求我們遣返多個經濟罪犯(指賴昌星等),我們都非常合作,希望中方也配合加快遣返難民。”


      移民部長盼中國合作
      康尼指,在拒絕配合遣返難民的國家中,中國並非最糟糕的國家,但卻是其中之一,其他國家包括印度及非洲國家等。他強調,中國行政機構一向很有效率,希望未來能做得更好。
      據移民部數據顯示,去年中國佔本國10大難民申請來源國第三位,全國有近7,000個難民申請人。
      加拿大邊境服務處(CBSA)指,這3,000個等待被驅逐出境的中國人中,有一些是申請難民失敗者,也有刑事罪犯,以及中國正在通緝的經濟罪案疑人等。
      目前被關押在卑詩菲沙地區懲教中心(Fraser Regional Correctional Centre)的葉先生,是爭取早日回中國的難民申請者之一。他已被關押近5個月。他哥哥葉劍峰承認,弟弟是通過蛇頭安排搭飛機偷渡入境,在得知妻子在廣東流產,非常擔心,才要求盡速遣返,最近甚至在羈留中心絕食抗議,一度暈厥需送醫救治。
      葉劍峰表示:“弟弟如今已恢復進食,但非常苦悶徬徨。由於無有效旅行證件,可說進退兩難。我已幫他出了4,000元律師費,現在實在沒多出的錢再幫他。”


      回鄉須簽“悔過書”
      大多倫多華人及東南亞法律援助中心行政主任吳瑤瑤表示,委託她代為申請難民的,不少人一登陸會把護照等旅行證件銷毀或收藏起來,因此,若要核查出難民國籍身份,需要中國官方的配合。她說:“沒有證件往往會被羈留較久。”她指,若無法出示中國護照,自願接受遣返難民申請人,除需簽名接受移民部代為申請中國護照,還需請國內親戚寄來居民身份證或戶口證明,以核實其身份。
      吳瑤瑤透露,難民若想順利回鄉,需向中國駐加拿大大使館簽一張“悔過書”,需承認欺騙了加拿大,令中國難堪,為此悔過。不少人擔心一旦簽署,可能令回鄉後找工、報戶口麻煩更多,索性就“黑下來”。
      對簽“悔過書”一事,中國駐加拿大大使館未予證實,僅發表一份書面聲明,指“中加雙方在打擊非法移民領域進行了良好的合作,我們願與加方繼續加強合作。中國政府對外國執法部門擬向中國遣返的人員,採取‘先核查,後接收’的原則,對於經核查屬中國公民的人員,會盡快發放回國證件。中國駐加使領館未拒絕向經核實確認屬中國公民的人員發放回國證件”。


      旅行證到手 限一周內離境
      卑詩溫哥華市的律師王仁鐸也表示,對來自中國的失敗難民申請者來說,沒有中方發出旅行證件,是送不走的最大原因;一旦旅行證件到手,移民部就可採取行動,正常手續是約見當事人面談,詢問他打算什麼時候動身離開加國,除非他說不打算走,否則移民部給他一項離境通知,限他一個星期內離境。         
      文:張文慈

      中國難民申請 僅次墨西哥海地
      據移民部數據顯示,去年中國佔本國10大難民申請來源國第三位,前2名分別是墨西哥及海地。統計指,去年全加有近7,000個難民申請人。
      CBSA去年8月報告顯示,來自中國的未持有效證件入境者連續6年居首,比例佔4成。他們不是逾期居留,就是非法進入加拿大,包括難民申請被拒者、遊客或國際學生,在簽證到期後沒有離境等。
      2010年10月,來自福建,經香港國際機場偷渡加拿大的“面具男”,正申請難民身份,而在聆訊期間透露,“面具男”家人付3萬加元給蛇頭。
      卑詩溫哥華SOS難民服務中心(Settlement Orientation Services)難民安頓服務員指出,中國人申報難民的主要理由是受政治或宗教迫害,現在提出作為理由的,很大部分都說自己是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其實,很多人申請難民並不是真正受到了迫害,而只是希望有更好的生活。
      《移民資訊匯編》(Lexbase)根據《資訊自由法》(Access to information)取自政府的內部文件顯示,2012/13年度聯邦政府擬花費超過1,150萬元用於遣返難民申請遭拒者,其中人事薪資5,195,474元,遣返作業成本6,326,497元。全國全年的遣返目標是1,600人。財務規劃是假設每次遣返成本4,500元。
      聯邦政府今年6月在安省多倫多推出輔助自願回家計劃(Assisted Voluntary Return),為每個難民申請被拒而自願參與計劃回國的人士,提供最高2,000元及一張單程機票。計劃推行至今,CBSA已約見508人,最終有128人獲批,其中10人已回國。

      C31法案下月實施 難民申請更困難
      卑詩溫哥華SOS難民服務中心主任查爾頓(Alexandra Charlton)表示,《保護加拿大移民系統法》(Protecting Canada's Immigration System Act,簡稱C-31法案)將在12月15日實施,明年難民遞交申請表格只有15天,這將令許多申請人應趕不及,最終遭遣返。
      她說:“難民申請的最大壓力是,每一個程序都有時間限制,將原本1到2個月送件時間,壓縮到2周,非常不合理。”
      查爾頓認為,難民服務員要幫助申請人把過去10年的地址、工作經歷、包括家人的狀況等資料逐一確認、填寫清楚。尤其部分難民已有心理障礙,2周根本不切實際。她說,加拿大是移民國家,政府不應該將難民視為“罪犯”。她估計,《C-31》法案將加快遣返假難民申請人,而成功申請難民身份將更加困難。
      知情人士指出,中國人申報難民的成功率相對比較低,只有4成至5成左右,且難民申請一旦被拒,雖然可上訴,但成功機會很微,等待時間也很長,這對難民申請人來說非常痛苦。因此,很多人上訴被拒後,因為害怕被遣返,索性躲藏起來,一直靠打黑工過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