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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民‧居民‧公民──從加拿大華文新詩窺探加華詩人的自我身份定位
( 2012-11-13 )



      從原文可以看出,陳氏的“失根”,是因為祖國已破,已亡,“國,就是土,沒有國的人,即沒有根的草。”若非“國破”,雖“離國”,也不會引起其創痛的。他說“沒有國的人,即沒有根的草”,也可商榷。因為根仍有,可以着於“外土”。若被迫投進大熔爐,投降於另一種文化,當然痛苦,但如加拿大有一片遼闊的多元文化的土,就無痛苦可言。新加坡華裔,是在另一片新土上移植的成功例子。英國人、法國人,不是成功移植到美洲大陸嗎?
      陳氏的感嘆,是那特定時代中個人的心態,他說:“生活的環境,是國破家亡,舉目有河山之異。”(陳之藩:〈到什麼地方去〉)台、港、大陸選入課本,是因為任何一個政府總希望國民愛國,尤其國難時期,強調愛國,不離本土,共赴國難。這心態已不適合現在,台灣六十年代部編課本中,此文已抽去。
      2.余光中的《蒲公英的歲月》
      請先看詩一般的摘句:
      “門外,東塵如霧,無盡無止的是浪子之路。”
      “真的,每次出國是一次劇烈的連根拔起,自泥土,自氣候,自許多熟悉的面孔和聲音。”
      “當噴射機忽然躍離跑道,一剎那告別地面又告別中國,”
      “因為一縱之後,他的胃交給冰牛奶和草莓醬,他的肺就交給新大陸的秋天,髮交給落磯山的風,……”
      “異國的日曆上沒有清明、端午、中秋和重九,復活節是誰在復活?感恩節感誰的恩?情人節,他想起七七,國殤日,他想起地上的七七。”
      “狼煙在對岸,蒲公英的歲月,流浪的一代飛揚在空中,”
      “他是中國的,這一點比一切都重要。”
      “每一次出國是一次連根拔起。但是他的根永在這裡,因為泥土在這裡,落葉在這裡,芬芳,亦永永永永播揚自這裡。”“他以中國的名字為榮,有一天,中國亦將以他的名字為榮。”
      余氏此文寫於1969年7月,通篇流露遊子的離愁別緒,思鄉戀國,十分動人。其實他沒有陳之藩亡國之感,不是流亡,不是移居,只是出國教學,合約完了終究要回國的。但因為感情細膩,文字優美如詩,讀者大受感染,產生共鳴而代入。文字超越了其實際內容,但影響力是不容忽視的。他雖一再說“連根拔起”,其實蒲公英的歲月,所“流浪”的、“飛揚”的,只是其繁多的種子,着陸之處即能生根,蒲公英至強的繁殖力、生命力,是北美洲居民前、後花園中的苦惱。
      3.    洛夫的《漂木》及其“天涯美學”
      新世紀初,洛夫寫了長詩力作《漂木》,【7】 又發表了其“天涯美學”,在加拿大以至海峽兩岸,造成很大的回響。甚至導致成為“諾貝爾文學獎” 候選人。《漂木》一詩亦是下文“自我身份定位” 的窺探對象之一,現在先引其“創作記事”及“天涯美學”文,論述其影響。       
       “長詩《漂木》的創作,乃是基於兩個因素:一是近年我一直在思考的‘天涯美學’,一是我自身二度流放的孤獨經驗。”“只想寫出海外華人漂泊心靈深處的孤寂與悲涼。”
“我於1996年移居加拿大,我把這段人生旅程稱之為‘二度流放’……個人身份的迷失有着不知‘今夜酒醒何處’的茫然,……‘天涯美學’主要源於我在晚年客居異域,二度流放經驗所引起的深層次的漂泊流離的心結。”
      “沒有任何一個名詞比‘天涯美學’更能表現海外詩人那種既淒涼的流放心境,而又哀麗的浪子情懷。”“長年過着飄泊生活的海外作家和詩人”“有一種難言的隱痛,一種極大的精神壓力,這就是在人生座標上找不到個人位置而產生的孤獨感,一種宇宙性的大寂寞。”“客居異鄉”“臨老去國,遠走天涯。”【8】
      前述陳之藩自喻為“失根的蘭花”,是因為他主觀感到亡國之痛,覺得自己是在異國“流亡”,復國無期。
      我們且不管客觀上是否真的算“亡國”,在他的感受上,確然是一種“大痛”。余光中的“蒲公英的歲月”“流浪的一代飛揚在空中”,既說“歲月”,那就是暫時的,回歸也是有定期的。他自稱那是“流浪”,亦無不可。
      “根永在這裡,因為泥土在這裡,落葉在這裡,芬芳,亦永永永永播揚自這裡”,他絕對沒有陳之藩的悲苦絕望,因為沒有“國破家亡”、“失土”之感。
      洛夫自喻為“漂木”,氣魄比蘭花、蒲公英大得太多了。依據《漂木》一詩、“天涯美學”一文所用大量辭藻,備極淒美哀麗,無以復加,悲苦難受尤甚於前者:“孤獨心結”“深層次漂泊流離”“孤寂”“悲涼”“難言的隱痛”“極大精神壓力”“宇宙性大寂寞”“客居異鄉”“臨老去國,遠走天涯”。
      陳之藩的“流亡”是客觀大環境所迫,不自願的。余光中的“流浪”是暫時出國教學,當然是自願的,悲苦自然不及陳。
      洛夫的“流放”有兩次,第一次隨軍自大陸到台灣,不自願的,相信只有“失土”之感而無“亡國”之痛,國,一直偏安台灣,他也一直居留台灣,當然也不會有陳的“流亡”之痛了。
      第二次“流放”是從台灣移民加拿大,是自願的選擇。水向低流,人望高處,總希望身處一個更適合自己的環境。移民一旦感到“移錯了”,都有隨時回流的自由,或者像候鳥,一年兩飛,交替的向溫暖的、涼快的地方飛。現實中許多移民就是如此,這其實比沒有條件移民的人、欠缺旅費的清貧移民幸福得多了。
正如余光中文中所說,“根永在這裡”(指海峽兩岸中華大地、大島),移居國的國策又沒有限制發揚中華文化,反而是鼓勵支持,移居於此理應沒有什麼實際的損失。如果有,那並非源於外,而是源於自己敏感的內心。沒有移民的同胞以至文學評論者,憑空想象,以為我們一定很孤寂悲苦,鄉愁愁得要死,【9】於是站在中國人的中國繁榮富強的愛國立場,給予移民同胞同情,招手。當然,如果時光倒退到大半個世紀前,華人遭法律上的歧視,那才合實情。
      洛夫與余光中一樣是文學大家,文筆、文氣、辭藻,登峰造極,配合深刻的情感,他們除了能讓母國極大量的讀者拜服、入迷,也一定對已移居的新移民文學同道產生影響,助長他們的鄉愁。
      五    自我定位為“僑民”的詩
      十多年前,溫哥華有一群北京移來的同胞,組織了一個“旅加北京聯誼會”,會員多是加拿大永久居民和公民。從名稱可知,他們的心態不把自己定位為加拿大人,而是旅居加拿大的中國人。
      幾年前唐人街一次春節大遊行,見一橫額:“湖南華僑向全市同胞拜年”,也是自我定位為“僑民”。自我定位人人有自由,但落實到一個名不副實的團體名稱,是荒謬的。
      一百幾十年前組織的移民團體常有類似稱謂,是正確的,當時華人還沒有公民權,全都是真正的“華僑”。
      由中國大陸或台灣來的詩人,從詩作所見,常會定位為“僑民”,港澳來的就比較少。前者對原居國的國族感情較為濃厚,港澳以前是殖民地,身份不是那麼單純。

      作者﹕韓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