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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市警誤傷近3年 吳耀偉案終庭外和解
( 2012-11-02 )



      溫市華裔男子吳耀偉在2010年1月遭溫市警誤傷事件,當事人吳耀偉已同溫市府及兩個涉案警員,達成民事訴訟庭外和解協議,但雙方均未透露詳情。吳耀偉通過關注組成員姚永安表示,對和解結果感到滿意。
      此案發生於2010年1月21日凌晨,46歲不諳英語的吳耀偉在溫市家中遭兩個上門辦案的警員嚴重毆傷,市警後來證實,是警員找錯人。
      案發當日,溫市警察局長朱小蓀曾登門向吳耀偉道歉。朱小蓀近日證實雙方已達成民事和解,但拒絕透露詳情。


      警員調查家暴案找錯人
      負責調查此案的三角洲市警在2010年11月宣布,涉案兩警員無過錯。卑詩警察投訴專員(BC Police Complaint Commissioner)下令對該案進行公開研訊,但卑詩最高法院頒發禁制令。而卑詩警察投訴專員已提出上訴,目前尚無結果。姚永安在接受《星島日報》記者訪問時表示,此案除上述刑事部分外,吳耀偉還向溫市府及兩個涉案警員提出民事賠償訴訟。卑詩最高法院原定10月9日開庭,但因雙方此前已達成庭外和解,法庭程序已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