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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大於過是鄧小平的另一謬論
( 2012-11-02 )



      中共十八大,是中共的又一個歷史關頭。解放思想,就要從毛澤東的錯誤思想中解放出來,要做到這一點,首先要從鄧小平的“毛澤東功大於過,毛澤東思想仍是中共指導思想”的錯誤觀點中解放出來。我們在肯定鄧小平歷史功績的同時,也必須揭露和批判鄧小平的錯誤觀點。我曾經指出,三代領導人的提法是鄧小平的謬論。今天我再談鄧小平的另一個謬論,就是借口毛澤東是功大於過,終止了對毛澤東錯誤思想的徹底批判。這是中共政治體制改革停滯不前,薄熙來等毛派分子興風作浪的重要原因。
      中共在鄧小平複出後,曾經對毛澤東的錯誤進行過分析總結。雖然中央不得不承認晚年毛澤東犯下嚴重錯誤,但是對錯誤的性質、產生的原因和糾正錯誤的方式,中央內部存在嚴重的分歧。鄧小平以毛澤東是功大於過,從而終止了對毛澤東錯誤思想的深入的徹底的批判,並將毛澤東思想繼續作為黨的指導思想。鄧小平用功大於過來為毛澤東開脫罪行,是十分荒謬的。
      功是功,過是過。立功可以減刑,但是不能脫罪!這是法律的基本原則。舉個例子:一個急診室的醫生,曾經救活過99個危急病人,後來謀殺了一位病人。如果法官以功大於過為理由,免去這個醫生的刑事責任。我們一定認為該法官的判決是有法不依,是荒謬的。法官指出該醫生有許多功勞無疑是正確的,但是卻不能以功大於過為理由免去該醫生的謀殺罪。同樣道理,毛澤東發動文化大革命,造成全國性的災難,害死數以萬計官民,罪無可赦。也是任何功勞都抵銷不了的。
      再說,政治上的功與過,是沒辦法比較的。毛澤東功有多高?過有多大?沒有數量上的標準,又如何進行比較呢?立下赫赫戰功的林彪元帥,是不是功大於過?最近被中共開除黨籍和公職的薄熙來算不算功大於過呢?可見,用功大於過來為毛澤東開脫罪名是蠻橫無理的,是封建時代“刑不上大夫”、官官相庇的翻版,開了特權高官免于刑責的惡劣先例。有了這個先例,各級官員就如同得到免于刑責的“免罪金牌”。
      因此,鄧小平的觀點,得到高官們的支持是不出奇的。實際上為薄熙來等毛派分子存在和抬頭提供了溫床。
      本來,中共內部對毛澤東的評價存在分歧是十分正常的。要解決這個分歧問題,需要進行全體黨員一起參與的討論,各種觀點都能充分表達,才能分出大多數意見與少數人意見,以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作出結論。而要做到這一點,首先要有公開聆訊,要將毛澤東在文革前和文革期間的所作所為公開於世。中共不是這樣做,準確來說是不敢這樣做,就是要掩蓋毛澤東的罪過。當然,中共會拋出保密這個借口。但是,時隔多年還要保密,還見不得光,正好說明中共處事方法十分黑暗。
      近日,大陸寧波市發生民眾上街遊行示威事件。在民眾連續7日示威後,寧波市政府終於徹底讓步,宣佈停止推進PX項目。寧波市政府承認,該項目缺乏透明度。大陸官方媒體在評論該事件時,也強調必須建立一套公開透明、合法有效的立項程序。可見,公開透明是政府辦事必須具備的基本原則。同樣,要真正有效地吸取經驗教訓,也要遵循公開透明的原則,實行公開聆訊。因此,中共要認真總結毛澤東的經驗教訓,必須進行公開聆訊,不能由鄧小平說一句功大於過就草草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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