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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八大架構模式應恢復
( 2012-10-26 )



      中共十八大將在下個月召開,預計除了人事變動之外,組織結構基本上沒有變動。我認為組織結構也應當變動,應當恢復中共八大的模式。這是中共開展政治體制改革,解決黨政不分問題和個人權力過分集中問題,防止貪腐,建立科學合理的組織結構的關鍵。
      中共八大,確立了党主席和總書記兩個職務,由毛澤東出任党主席和國家主席;由鄧小平出任總書記,負責領導書記處,主要負責管理黨內事務。這個組織結構本來是科學的,但是遭到毛澤東的非法破壞。毛澤東為了保住權力,就必須想辦法廢止中央要他退休的安排。為此,毛澤東在沒可能反對退休制度的情況下,唯一可行的方法就是對中央選定的接班人下毒手。要下毒手就要有借口,這個借口就是黨內存在階級鬥爭。毛澤東一方面誣陷劉少奇搞資本主義,是階級敵人;另一方面大力鼓吹一元化領導,無理地指責鄧小平負責的書記處架空他。毛澤東一手操縱的中共九大,更加廢除了總書記一職。粉碎“四人幫”後,中共雖然恢復了鄧小平的榮譽並讓他複出工作,但是沒有恢復八大的組織機構。中共十二大,反過來恢復了總書記一職,但是卻廢止了主席一職,仍然是一人化。也就是說,鄧小平對毛澤東犯的個人獨裁錯誤,並沒有從制度上加以防範,沒有防止個人權利過分集中,反而認同了毛澤東的一元化觀點,沒有恢復八大建立的主席和總書記雙職務制度。
      中共八大建立的雙職務制度,本來是正確的。一方面防止了個人權利過分集中;另一方面有利於黨政分工。主席作為党的領袖,着重組織政府實施執政方面,特別是作為執政黨,党主席更加應當出任國家元首或者政府首腦。作為總書記,着重黨務方面,重點搞好党的建設。同時,總書記也應當開展和維護黨內民主,健全黨內監督制度。黨內監督制度,首先要監督的就是党主席,因為党主席一旦行差踏錯,對黨的危害最大,所以應當是最大的監督對象。黨內文件,也應當由總書記簽發,防止党主席一手遮天。
      如果當年政治局通過的党主席任期不得超過兩屆的決議,由鄧小平簽發,而不是被毛澤東扣住不下發,這樣一來全世界都知道毛澤東法定即將退休,劉少奇即將接任毛澤東的職位。毛澤東要搞垮劉少奇的動機就會暴露無遺,就會困難得多,中國或許可以避免文革這場災難。
      我們卑詩省也有這樣的經驗。卑詩自由黨政府在前省長金寶爾執政時,未經咨詢民意就斷然推出HST,遭到省民的強烈反對。起初金寶爾還一意孤行,將提出異議的廳長撤換。後來,卑詩自由黨核心小組決定重新選舉黨領,自知失去民心的金寶爾才被迫辭職。試想一下,如果金寶爾同時掌控核心小組,他會這麼快順應民意下臺嗎?
      中共至今不肯恢復八大的組織架構,反映出中共對毛澤東的個人獨裁並沒有真正的深刻的批判。原因其實也十分簡單,就是上行下效。毛澤東鼓吹的一元化,實際上是一人化,就是個人獨裁,就是特權。毛澤東帶頭這樣做,各級書記也可以這樣做。說到底,一元化就是中共特權階層的理論依據。作為既得利益者,各級書記會將自己的特權自覺交出來嗎?因此,要廢除特權,必須廢除一元化的獨裁理論,必須廢除黨內外的操縱選舉制度,恢復每個黨員的基本選舉權利,建立互相制衡的雙職務架構。一句話,用民主和制衡之法杜絕個人獨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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