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時鬧得轟轟烈烈的“抗日保釣”運動,近兩天好象有些消停了。薄熙來的案子又成了各媒體關注的焦點。
前一陣子保釣最熱鬧的時候,有人說這是中共用保釣轉移公眾對薄案的注意力。現在大家連篇累牘地報導薄案,倒還沒聽說有人質疑這是中共轉移釣魚島問題視線。看來一些人對薄案的關注度明顯超過了中日糾紛。這就難怪在該不該保釣和如何保釣的問題上有那麼多的紛爭。
我想凡是不願意被人罵作“漢奸、賣國賊”的,大多都會認為保釣是“必須的”。但在如何保釣的方式方法上,卻有很大分歧。一種極端的例子是在反日保釣大遊行中大打出手,砸車砸店甚至進行人身傷害;也有的叫囂戰爭,甚至是核戰爭,要“核平東京”。我這裏不想過度解讀,質疑他們的動機。但我要指出,這種行為除了自毀形象,于保釣其實有害無益——或者說害大於益——何況前者更觸犯了法律。這種做法也給那些反對保釣的人——我同樣不想給他們妄下定義——以反對的口實。
也有人主張理性保釣,但是“理性”過了頭,走向另一個極端,變成冬烘或鄉願。比方有人說日本的蒼井空在中日摩擦最激烈的時候發言支持了中國,因而指責中國演員李冰冰拒絕赴日參加活動是不理性、沒風度。在我同學轉給我的一篇談論釣魚島問題的文章中,作者雖然主張保釣,但卻認為在日本也有一些反對日本政府“國有化”釣魚島的人,因此我們也可以不必採取一致的立場。這種混亂的邏輯或思維混淆了施害者(侵略者)與受害者(被侵略者)的角色與界限,客觀上助長了“侵略者”的氣焰,弱化和腐蝕被侵略者的鬥爭意志。試想按此邏輯,抗日戰爭時期,日本有人建立了反戰同盟,那作為被侵略的中國,是不是也應該相應地成立“反抗戰同盟”?你還別說,當時的中國還真有這樣的“反抗戰同盟”,那就是汪精衛的“和平運動”和他的南京偽政府。可見,哪怕你主觀動機是絕對“正確”的,但如果冬烘到是非不分,其結果只能是走向自己的反面。
今天在網上還看到一篇某作家據說在美國發表的文章,呼籲國內的作家們向政府發聲:釣魚島要和平,不要戰爭。他的理由主要有二:一是說戰爭對老百姓沒有好處,所以中國不應該準備打仗;二是說日本有作家批評了日本政府的釣魚島政策(言外之意,所以中國的作家也要起來批評中國政府在釣魚島問題上與日本針鋒相對不惜一戰的強硬態度)。這後一個理由,同上文所說一樣,表現出作者的冬烘——如果不是“別有用心”;而前一個理由,則表現出作者自以為掌握了“道德制高點”的鄉願——同樣如果不是“別有用心”。
一般地說,戰爭是誰也不願意看到的最兇殘血腥的事情——當然也不完全如此:美國就很喜歡戰爭。有資料說自二戰後至20世紀止,美國進行了124場大大小小的戰爭;21世紀開始以來,美國進行的戰爭更是無日無之。這個我們且略過不談。我們就說“戰爭對老百姓沒有好處”這個某作家自認的“絕對真理”——我相信他一定是自認真理在手才作此呼籲的(但我不知道他有沒有呼籲過美國不要發動那麼多戰爭?)。我記得元朝有個“作家”寫了一支《山坡羊》的曲子,其最後兩句是:國家興,百姓苦。國家亡,百姓苦。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中國古代國家的興亡都是要通過戰爭來完成。看來這古今作家還真是心有靈犀。但同時也說明今天這個某作家的“真理”也不過是拾古人之牙慧。
可是有了“絕對真理”就可以不分場合、不分對象,放之四海而皆準——或者用時下的語言——就可以“普世”了嗎?非也。因為現在的戰爭有侵略與反侵略、正義和非正義之區別,因此是不可以不分性質地統而言之的。比如抗日戰爭,日本把戰爭強加給中國,如果“怕百姓受苦”,就只有投降做亡國奴。汪精衛就是以這個理由“曲線救國”投靠日本的。可是做了亡國奴的中國百姓就不受苦了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另外,這個“真理”還有一個致命的缺陷,那就是它往往成為對被侵害的弱者的忽悠。至於強權如美國,你看她幾十年來有一日停止過戰爭嗎?因此有人說,美國在很大程度上就是靠不斷地進行戰爭來維持本國的繁榮的,不然她不會樂此不疲的。這話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石連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