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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山案“告破”很蹊蹺
( 2012-10-12 )



網友微博講述“華山論刀”事件中的傷者。 網上圖片

      在剛剛結束的中國十一黃金周假期期間,華山發生了遊客被人持刀捅傷的事件。據中央電視台(CCTV)報道,陝西華陰市公安局宣布“華山遊客被傷一案成功告破”,稱兩名嫌疑人均是當地農民,兩人與遊客董立文夫婦發生爭吵後持刀傷人。這一結果遭到董立文懷疑。
      一位目擊者也表示,當時十幾個人包圍了董立文,衝過來便打。
      對此,當地警方回應稱兩名嫌疑人是直接捅傷董立文的人,其余嫌疑人正在調查中,而這兩名嫌疑人未經董立文辨認,是時間沒來得及。
      董立文夫婦僅僅是要求退掉未消費過的擺渡車車票,竟被一群人毆打捅傷,實在是無辜得很。
      在數萬人雲集的華山景區,發生這樣的慘劇,着實讓人對景區的社會治安和旅遊環境擔憂。所幸,案件算是及時得到偵破,給人以少許安慰。
      但蹊蹺的是,被害人對當地警方的偵破結論並不認可,甚至懷疑兩嫌疑人是“頂包”的“替死鬼”而已。
      華陰警方公布的案情,確與被害人陳述多有不合:嫌疑人稱先與被害人發生爭吵、廝打,然後才遭刀捅,被害人卻稱他們並未與人爭吵即遭群毆並遭刀捅,但警方此前公布的卻只有嫌疑人一方說法;警方認定嫌疑人身份是周邊農民,系倒票的“黃牛黨”,而被害人卻稱“人群中有五六個穿保安服裝和戴有保安帽子的人看着他”。
      上述疑點未澄清,當地警方就宣布“成功告破”,難免會讓人心生疑惑:景區會不會為了自身名譽,與當地警方一起隱瞞真相,找“替死鬼”承擔責任?現在警方已經回應,說其他嫌疑人正在調查中,但這樣的資訊此前並未透露。
      警方不應壟斷和封閉對案件事實的認定過程,至少應保障被害人的參與權和知情權,以令人信服的方式作出結論。
      比如,在華陰警方認定和拘捕嫌疑人之後,依常規偵查程序,應安排被害人和目擊證人及時進行辨認,以辨明真兇。
      調取的現場監控錄影,亦可向被害人適當公開,以解除其對案情的疑惑。還應更廣泛地尋找和詢問現場目擊證人,以獲得更多第一手現場資料,最大程度還原案發過程。除了人證,還應提取嫌疑人作案用的兇器等物證。
      此案發生在光天化日之下,目擊證人眾多,且華山景區早就宣布安裝有大量360度旋轉的攝像頭,監控可以做到一覽無余,因此,查明案件事實真相並不困難。
      該案發生在長假期間,很多人都在旅遊的途中,景點安全事關每個遊客,這樣的事故因而更受關注。
      目前,兩名嫌疑人剛被拘留,案件尚在偵查之中,希望當地警方進一步深追細查,並及時公布相關案情和證據,以滿足被害人和社會公眾的知情權,澄清疑點,消除疑惑。

      毛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