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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鐘鳴金屬棒擊頭殺妻 電線勒頸
( 2012-10-12 )



牟鐘鳴(右)承認去年殺害分居妻子胡雅婷(左)。圖為二人2003年的結婚照。資料圖片

華裔少婦胡雅婷遇害案,10月9日在新西敏市卑詩最高法院開審;胡的分居丈夫牟鐘鳴在庭上承認二級謀殺罪。案情透露,被告因兒子撫養權分歧而動殺機,先用鐵棒擊妻頭,再用電線勒頸項。胡屍被藏在汽車行李箱48小時,期間更由疑兇載兩幼子返教會。隨後疑兇才棄屍菲沙河。

      車尾藏屍兩天 載兩子遊大溫
      牟鐘鳴原本被控以一級謀殺罪名,但9日審訊開始不久,檢控官托斯利(Vittorio C. Toselli)先把與被告代表律師米爾本(David Milburn)達成的二級謀殺認罪協議書,交到坐在被告席的牟鐘鳴,法官詢問牟鐘鳴是否承認二級謀殺,牟鐘鳴回答:“認罪。”
      托斯利跟着宣讀證供聲明,內容詳述牟鐘鳴殺害胡雅婷的經過。


      當庭改認二級謀殺
      案情透露,2011年7月16日凌晨,牟鐘鳴和胡雅婷通過視頻,討論兩孩子監管問題。牟鐘鳴說,胡雅婷表現得很情緒化;當晚,他邀分居妻到高貴林住所面對面商談,並以信用卡付款為她叫了的士。
但在當晚討論過程中,牟鐘鳴指胡雅婷“很難溝通”;到凌晨5時當胡雅婷進入三樓浴室時,牟鐘鳴動了殺機。
      牟鐘鳴當時從車房找出一根金屬棒,然後把窗門關緊。繼而胡雅婷出來後,他要求她到洗衣房,並告訴她:“我給你看一樣東西。”當胡一轉身,牟即以金屬棒狠擊她頭部,胡雅婷受襲下大喊救命,但沒有反抗,牟鐘鳴加強力度,繼續向胡施以棒擊。
      當胡停止呼救,牟鐘鳴發現她還有呼吸,於是找出一條電線,勒住胡的頸項。約30秒後胡雅婷斷氣,牟就把屍體裝進一個行李箱,放在他的本田(Honda)CRV四驅車車尾行李箱。
      牟繼而清洗血跡,期間兩個兒子兩度醒來,他都吩咐他們再上床多睡一會。直到早上10時,他才完成清理現場。


      屍體發臭 開冷氣驅味
      牟鐘鳴在證供聲明中說,他處置好胡雅婷屍體後,往後兩天,他駕駛該輛載有妻屍的四驅車,帶着兩幼兒在大溫到處走,期間去了教會、溫哥華水族館(Vancouver Aquarium)、圖書館、本拿比山等地方。當車尾的屍體開始發臭,牟鐘鳴就開着汽車冷氣以圖驅走異味。
      到了7月18日凌晨3時,牟鐘鳴把裝有胡雅婷屍體的行李箱,載到烈治文菲沙河(Fraser River)邊,再加兩塊石頭增加重量,欲以游泳方式把箱子拖離岸邊;但因水灌入箱子使重量增加,他不得不放棄,就看着箱子漸漸沉到河裏。當晚9時10分,牟鐘鳴向警方報稱胡雅婷失蹤。
      棄屍後,他把金屬棒丟棄到高貴林港桑尼斯街(Shaughnessy St.)近溪流處的一塊沼澤地,並把胡雅婷的手機、鑰匙、婚戒和取出銀行卡的錢包,都埋在他父母牟懷川和鐘岱在烈治文家中的後院;稍後他又挖出錢包,要取回他兒子的醫療卡。這些證物後都由警方一一起出,不過作為主要兇器的金屬棒,則一直未找回。
      牟鐘鳴當時向警方作出不同的口供。報案時先說,他最後一次看到胡雅婷,是7月15日參加教會活動後,把她送回本拿比住處。之後改口,說胡雅婷在高貴林住所留了一夜,直到16日早上離開。


      牟父苦勸 對警說真相
      在胡雅婷屍體在8月27日被兩個駕船漁夫在烈市西南側菲沙河發現後,警方於9月9日逮捕牟鐘鳴。
      逮捕當天,警方找了牟鐘鳴所屬教會的張嘉安牧師和牟父牟懷川錄了音,以供警方偵訊之用,特別是牟懷川在給兒子的一段說話中,勸告牟鐘鳴向警方說實話。
      9月10日下午,當警方讓牟鐘鳴聽了牟懷川的說話後,牟鐘鳴把犯案過程清楚交代。這份證供聲明的真實性及可靠性,現都獲控方和辯方律師認同。
      牟鐘鳴也曾向警方供述說,胡雅婷不是個好媽媽,因她會打大兒子,大兒子不喜歡她。
      牟鐘鳴也向警方承認,由於無法接受胡雅婷帶孩子方式,在去年7月殺她之前,也曾兩度想過要殺她。
      證供又指出,在牟鐘鳴關押在北菲沙預審中心(North Fraser Pretrial Centre)時,他接受本地一家中文傳媒訪問時說:“對於胡雅婷,早就沒有感情,也不會對她感到抱歉。”他又埋怨婦女庇護所的社工,建議她每個月向他索取6,000元贍養費。
      控方指案情嚴重,提出判處被告終身監禁,15年到20年內不准保釋。由於9日審訊僅完成控方陳詞,法院把辯方律師陳詞押後至今天(12日)進行。          
      圖文:徐嘉銘

      胡雅婷命案事件簿
      2011年7月16日
      凌晨3時 牟鐘鳴(圖)電召的士,把分居妻子胡雅婷從本拿比接載到高貴林的住所
      凌晨5時 牟鐘鳴用鐵棒狂打胡雅婷,跟着用電線纏死她,繼而把屍體放在行李箱裏面,清洗犯罪現場,直至早上10時
      早上11時 牟借口外出買東西,找來鄰居代看顧一對兒子,以證明屋內一切無異;隨後48小時,裝着屍體的行李箱,一直放在四驅車車尾
      2011年7月18日
      凌晨3時半 牟鐘鳴把裝着胡雅婷屍體的行李箱,帶到烈市漁人碼頭附近棄置,沉屍菲沙河
      晚上9時 牟鐘鳴致電本拿比騎警,報稱胡雅婷失蹤
      2011年8月27日 兩個漁夫在烈治文菲沙河棄屍位置附近,發現一個行李箱在飄浮,聞到惡臭兼看到露出人腿,揭發胡雅婷遇害;警方封鎖消息暗中追查
      2011年9月8日 警方派出卧底探員上門找牟鐘鳴,牟同意付7,000元要毀屍滅跡
      2011年9月9日 警方拘捕牟鐘鳴,翌日正式起訴他一級謀殺
      2011年9月10日 牟鐘鳴聽過父親的錄音勸告後,全盤供出殺人經過                       



胡雅婷父親胡木銘(後)和母親肖艷玉(前排中),在中午休庭時離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