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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車伴我成婚記
( 2012-10-07 )



      最近報載,溫哥華市人口不斷增加,為讓市民安全上路起見,市府擬增三條自行車道路,使汽車和自行車分離行駛,以維護交通安全。我本人舉雙手贊同,同時也促我寫就這篇《自行車伴我成婚記》。
      上世紀六十年代初,我調至廉江縣(後改為市)主管商業財會工作。商業財會工作,是領導的重要得力助手,它不僅擔負着記賬、算賬、報賬的任務,還有搞好企業經營管理、增盈減虧的責任,同時基建工程款項的劃撥、監督、基建三大材料(水泥、鋼材、木材)的分配等都由財會部門管理。全縣二十三個公社和直屬幾個公司、工廠、達三十個獨立核算單位,一般每個單位財會人員三到四人。財會工作技術性強,人數較多,每季度要集中匯審報表、經常開會,學習討論有關財會技術問題,往往在這個時候,下屬財會人員總是七嘴八舌鼓勵我,希望我主動追求河唇鎮綽號為“女籃五號”的一位女服務員。
      綽號像人的影子,一經問世,再想把它殺死是很不容易的。更何況她的綽號是有根據的。她在一所重點學校高中畢業,是班幹部,成績優秀,當年籃球運動興盛,只要是籃球技術精湛,哪個公司、工廠都搶着要。她是學校女子籃球隊的隊長,參加比賽總是屢戰屢勝,她穿的是五號球衣,體態豐盈,動作嫺熟,儼然像當年電影“女籃五號”的主角,後來她到河唇商業飲食店當服務員,穿的也是五號工作服。
      1965至1966年,廉江縣定為搞“大四清”運動的重點縣,省、地、市及鄰縣抽調大批幹部進駐廉江各單位,她勤奮工作,在當時常常念“好人好事多多的,壞人壞事少少的”號令下,她做了大量有益於社會、令群眾滿意的事情。其本人工資每月僅26元,卻慷慨捐贈縣府80元作為資助貧困人員之用。由於在平凡的工作中作出不平凡的業績,她被評為整個地區學“毛著”的尖子,在地區大會介紹先進事蹟,隨後又到全縣各公社巡迴演講。
      河唇鎮的人,喝的是雷州青年運河水,也許水質有多種礦物質,此鎮常年都有雙胞胎問世,女人膚白臉靚的不少。她在此地出生,又在此地念完小學,初中,高中畢業後,又回到此地工作。自然她長得細皮嫩肉,漂亮好看,因而引來許多追求者,傳聞給她寫信的男士不少,更聽說還有一解放軍同志遠道來訪。基於此,我認為她在談婚論嫁中,不敢貿然去找她,或寫信給她。怕背上“破壞軍婚,擾亂軍心”的罪名。
      後來,我通過一位女士打聽,她把一束來信給大家看,以證明自已未考慮婚姻之事。我獲悉後,高興的不得了,當天晚上九時半開完會後便借老友黎君的自行車跟她會面。各自把理想、性格、想法都敞開心扉,從此,互相一發不可收拾地迷戀對方。
      當時搞“大四清”運動,又是“文革”初期,天天講“一不怕苦,二不怕死”,日日念毛主席語錄,每天晚上都學習、開會或學文件,屬於個人的時間很少。並且那時的單位極少自行車,一來是為了節約,二來自行車屬控制集團購買力商品,需經縣府批准,才能購置。
      老友黎君在水泥廠工作,離縣城宿舍二公里,是自家購置的二手自行車,作為方便個人上、下班,晚上開會學習之用。
      黎君住在機關的大院裏,晚上大門不關,每次半夜我約會回來,二、三點鐘或者四、五時天未亮時,還車給他,車也不鎖,放回原處。
      那時,社會治安很好,也許是人們怕“株連九族”不敢偷東西,更沒有人偷自行車。
      經過半年時間,每星期兩個晚上的會面、談心,兩人認為,該組織家庭了。恰巧九月下旬,黎君公差外省,他的自行車由我佔用。國慶日前夕,我騎着自行車,跟她到單位開證明,並騎着自行車載着她到縣城鎮政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女籃5號”成了我的妻子。
      1968年,一些地方兩派鬥爭激烈,捉人遊街,搶槍,武鬥,人心惶惶。河唇鎮,地處兩廣交界,當年是柳州鐵路局的大站,南來北往的列車在此鐵路站轉送,自然受到衝擊。廉江武鬥首次戰場在河唇青年運河管理局,雙方用槍擊戰,各有傷亡。妻子在河唇工作,但她從不參加派性活動。她因公幹外出數天,回來時當天正是趕集日,一些派性膨脹及嫉妒、報私仇的人把她五花大綁,胸前掛着“地主婆”的黑牌,頭上所戴的是包裝紙所造的高帽,高帽上寫着“兩廣聯絡站長”拉出去遊街,被不明真相的群眾毆打,胸部、手臂都受了傷。晚上有好心人來說這裏不夠安全,勸她快乘晚班火車離開河唇。
想想也是,我們趕到車站,列車已開行。我只好帶着手電筒,用自行車搭着已有數月身孕的妻子回湛江(河唇離湛江五十五公里),在一個特長的坡路轉彎時,不慎碰到路邊一塊大石頭,人、車跌倒地上,她被路旁的一顆像劍似的樹椏杈插進大腿,流了許多血,天亮時才到醫院打防破傷風針,並在傷口處縫了四針。
      在“十億人民九億商,還有一億在中央”的影響下,1988年我的一位親戚,本是公務員,也幹起經商事,租鋪面,進貨,雇請工人,開了個自行車店,因資金不足,我借給他二千元,開業三個多月,生意不景氣,賠了本,不能如數還款給我,將所結余的五輛自行車頂債。於是我折價賣給別人四輛,多余一輛送給黎君。
      那時,黎君的兒子是處級幹部,生活也接近小康水準。他說:“我經常坐着兒子的小汽車出入,還要自行車幹啥?”我說:“二十多年前長期借用、佔用你的自行車,感謝你的自行車伴我談戀愛並成婚,不然,今天在我身邊的,也許不是‘女籃五號’。”他問:“你和她的結合,十分滿意。”我答:“何止十分,應該是十分乘以十分。那你就收下這輛自行車吧!”兩人會心一笑。

      作者﹕李秀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