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到十年的正義
( 2012-10-05 )
不久前北京市中級法院以殺人罪判決被告李佳明無期徒刑,從而給這一樁涉及中加兩國、拖延近10年的案件打上了句號。原名李昂的被告和受害者趙巍都是在本拿比的中國留學生,2002年10月9日李昂報警說同居的年僅21歲的趙巍失蹤,20日她的屍體被發現。李昂隨後逃回中國。兩國國情的不同以及中加兩國間的微妙關係使得原本簡單的案情摻雜了過多的政治因素,才變得複雜起來。
皇家騎警雖然很早就鎖定李昂是主要嫌疑犯,卻苦於證據不足,只能眼睜睜看着他回到中國,才使得他能逍遙法外至今。此後在其表哥張瀚的協助犯罪一案上,雖然通過派臥底到牢房錄音,獲得了關鍵證據,卻因取證不當被法官駁回,張也因此逃脫罪責。可見皇家騎警在辦案過程中應該反省總結的地方實在不少。
但使得案件無法獲得進展的最大的障礙,還是政治因素。中加兩國沒有引渡條約,而中國的引渡法也不允許引渡中國公民,因此堅持對李昂的刑事管轄權,雙方無法談攏。更重要的,是加拿大的無死刑制度的影響。
加拿大不僅於1976年就廢除了死刑制度,更有死刑不引渡的政策,即只有在保證不給出死刑判決的情況下才同意引渡犯人。這也阻礙了皇家騎警將關鍵證據交給中國警方,因此李昂雖然在2004年一度被中國警方拘留,卻還是因缺少證據被釋放。
案件一拖就是數年,直到2009年,在卑詩省新民主黨議員關慧貞和范和富的幫助下,趙巍父母來到加拿大向有關部門求助,才使得各級部門積極行動起來。皇家騎警在獲得了中方不尋求死刑判決的承諾後,才提供了相關證據,使案件獲得突破性進展。同年李昂被正式逮捕,直至今日被判刑。對李昂而言,逃回中國顯然是得不償失。因為一旦此案發展成國際問題,那麼就算他的家族再有權勢,也無力挽回,加上中國一貫的嚴峻刑罰,是眾所周知的。到了這個地步再抱怨中國的司法制度,未免太有諷刺意味了,人們不禁要問:誰叫你選擇回國的?
和十年前相比,來到加拿大的中國人更多,警方在調查涉及各式中國人群的問題上更有經驗。同時中加兩國間的關係也有了長足的進展,連最大的難題賴昌星都被引渡回中國了。可以想見,趙巍案一拖十年的悲劇不會重演。雖然此案還有上訴的可能,但對趙家而言,是讓趙巍安息,讓其年邁雙親得到安慰的時候了。
王 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