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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駁回“一刀切”禁制令
( 2012-09-28 )



加拿大聯邦法院就超過8.6萬宗遭聯邦移民部“一刀切”技術移民申請個案所引起訴訟,在近期作出部分重要裁決,駁回要求法庭禁止移民部執行“切割”行動的申請。不過,聯邦法官巴恩斯(J. Barnes)這次並沒裁定“一刀切”本身是否合法,這個法律問題,最快也要到2013年下半年,才會由另一位聯邦法官作出裁決。


      另外,聯邦法院已定於11月16日,聆聽有關全部“一刀切案”移民申請者,是否能加入集體訴訟的申請。如果所有“一刀切案”移民申請者最後都加入集體訴訟,訴訟結果將適用於全部有關申請者。 
      巴恩斯裁定,由於移民部承諾,兩年內不會廢置該批技術移民申請個案,因此法庭沒有必要頒令禁制當局“切割”有關個案。


      移民部承諾2年內不廢個案
      巴恩斯又指出,申請人不必擔心,一旦他們接受移民部退回給他們的移民申請費,那麼就算日後集體訴訟勝訴,他們的申請也不能再被重新考慮,因為他們屆時只需再繳一次申請費即可。
      較早時,巴恩斯已經表明,就算“一刀切案”移民申請人最後不能成立一宗集體訴訟,但是如果移民部的“一刀切”措施最後被裁定違法,這項裁決也適用於所有受該措施影響的移民申請人;因此,移民申請人並非一定要循集體訴訟途徑打這場官司。
      據代表部分“一刀切案”移民申請人的律師李希(Tim Leahy)表示,巴恩斯法官表明,假如移民部違背兩年內不取消移民申請檔案的承諾,代表申請人的律師可隨時再向法院申請禁制令。李希補充說,巴恩斯法官也預料在短期內,決定法庭是否有需要強制移民部,遵守兩年內不取消移民申請人檔案的協議。但李希也建議相關人士,暫時不要處理退款事宜,以待加入集體訴訟。
      一個代表“一刀切案”移民申請人、名叫unfairCIC.com的網站,較早時跟移民部當局達成協議,即在有關官司尚未有最後裁決之前,至少在兩年內不會“切割”逾8.6萬宗技術移民申請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