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緬邊界談判內幕
( 2012-09-07 )
緬甸跟中國雲南接壤,兩國邊界線有2700多公里長。中共建政初期,中緬邊界大部分已經劃定,只有三段邊界未決。這三段有爭議的邊界是歷史遺留問題,是英國在緬殖民時入侵中國西南邊疆造成的。
第一段爭議邊界是阿佤山區的一段,即所謂“1941年線”問題。抗日戰爭爆發後,日本封鎖了中國整個海岸線,滇緬國際交通線變成了一條重要的運輸通道。為了增強運輸能力,國民政府下定決心修築一條滇緬鐵路。中國政府就此問題多次向英國請求幫助,但英國政府卻以此為條件,強迫中國政府讓出阿佤山南部這一段並劃定了中緬“1941年線”。劃定後,國民政府未就此段邊界提出過異議。
1948年1月4日,緬甸獨立,全盤接受了英國殖民時代的權益。
第二段未定邊界是在南畹河和瑞麗江匯合處的猛卯三角地區,面積約250平方公里。這一地區的邊界問題又稱“南坎問題”。這個地區是中國的領土,1894年,清政府與英國談判時,英國也承認這一點。但是,在1894年中英兩國簽訂《續議滇緬界務商務條款附款》以前,英國借口勘察兩國邊界,不經中國的同意,擅自通過這個地區修建了由八莫到南坎的公路。
1897年,中英兩國再一次簽訂有關中緬邊界條約的時候,英國又以“永租”的名義取得了對中國這塊領土的管轄權。緬甸獨立後繼承了對此地區的“永租”關係。當時的國民政府忙於國內戰爭,無暇提出廢止永租關係、收回領土的要求,但是拒絕接受緬甸政府的租金。
第三段未定邊界是尖高山以北的一段。長期以來這段邊界是當時中緬兩國沒有能力管轄的,這片地區從清末以來就是兩國的未定界。1926年,英國侵入位於恩梅開江和邁立開江之間的江心坡地區,並長期佔領,實施管轄。緬甸獨立後,英國退兵,緬甸憲法把尖高山以北中緬未定界地區劃入緬甸克欽邦。
1952年,解放軍為追擊敗退到緬甸的國軍,越過“1941年線”並在當地駐紮下來。緬軍也在南北兩段未定邊界向前推進,搶佔了有爭議的地區。開始時,雙方都保持沉默。1955年兩軍在黃果園擦槍走火,解決邊界問題迫在眉睫。
1956年6月7日,緬甸外交部向中國駐緬大使姚仲明提出:緬甸認為“1941年線”是緬甸自英國繼承的邊界條約,希望中國軍隊不要越過。但中國沒有回應。
1956年8月25日,緬甸駐華大使吳拉茂向周恩來提出要求,希望中國撤出“1941年線”。
8月27日,周恩來召集會議研究對策。會議認為,“1941年線”雖然因為太平洋戰爭爆發沒有打下界樁,但當時中英政府以換文方式已劃定邊界,中國政府沒有否認“1941年線”的法理根據。最終,會議原則上承認了“1941年線”。
1960年,中緬雙方簽訂了邊界條約,解決了中緬邊界問題。最終,中國承認“1941年線”並撤軍,只收回了南段班洪、班老轄區內“1941年線”以東分割出來的一塊地區,大約為189平方公里。
在中國沒有收回的租借給緬甸的猛卯三角地區,面積為220平方公里。尖高山以北的一段未定邊界,最後只收回原本屬於中國的了片馬、古浪、崗房等地區,約為153平方公里。總之,中國收回約342平方公里,失去220平方公里,也就是,只收回約122平方公里左右的國土。
事後,周恩來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解釋說:“我們的國家自從開國以來在國際事務中奉行的政策,就是爭取世界局勢的緩和,爭取同世界各國、特別是同我們的鄰國和平共處。這個政策有利於我們國家的社會主義建設,中緬邊界談判就是遵守這一國策的例子。”文:李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