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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軍殲敵數字揭密
( 2012-08-24 )



     1950年7月30日,中共解放軍總部發布了《解放戰爭四年綜合戰績》公報,四年(1946.7-1950.6)的主要戰績為:
     消滅國軍正規軍——2個戰區總部,1個“剿總”前進指揮部,3個軍政長官公署,8個“綏靖”公署,2個警備總部,1個長官司令部,3個“綏靖”區司令部,1個邊區司令部,35個兵團部,4個整編軍軍部(內3個兼整編師師部),183個軍(整編師)部,572個整師(旅),包括師以下部隊共554萬2千余人。
     消滅國軍非正規軍——103個整師(旅),包括師以下部隊共252萬8千余人。以上兩項總計為807萬1千350人,內生俘者458萬6千余人,斃傷者171萬1千余人,投誠者63萬3千余人,起義者84萬6千人,接受改編者29萬3千余人。
     解放軍五大野戰軍四年的戰績如下:
     第一野戰軍殲敵51萬3千余人;第二野戰軍殲敵221萬8千余人;第三野戰軍殲敵245萬7千余人;第四野戰軍殲敵180余萬人;華北野戰軍殲敵101萬3千余人。
     很顯然,第三野戰軍是殲滅國軍最多的部隊,共殲滅國軍807萬中的245萬余人,佔總數的百分之三十點六,居各野戰軍之冠。
有關內戰中解放軍殲滅國軍的確切人數,長期以來,軍事歷史學家和軍史資料均沿襲、採用解放軍總部1950年7月30日發布的統計數字和說法。但近年來,根據某些出版物提供的資料,解放軍總計殲滅國軍卻達到了1065.8萬人,與總部1950年公布的資料相比,竟相差258萬6千余人。
     例如,解放軍出版社90年代出版的解放軍“野戰軍戰史叢書”即如此說。它的統計情況是:第一野戰軍共殲滅國軍正規軍51.9萬人,消滅國民黨各色武裝土匪12.9萬人,總計殲敵64.8萬人;第二野戰軍殲滅國軍正規軍及地方部隊230萬人,消滅國民黨土匪武裝100萬人,共計殲敵330萬人;第三野戰軍消滅國軍正規軍、地方保安部隊、武裝交警部隊及土匪武裝共計247萬人;第四野戰軍共殲滅國軍正規軍188萬人,消滅國民黨土匪武裝135萬人,共計323萬人;華北野戰軍共殲滅國軍正規軍、非正規軍及土匪武裝101萬人。
     那麼,究竟哪一種說法更為合理、客觀一些呢?
     首先,解放戰爭的時間段是從1946年7月1日至1950年6月30日,整整四年。解放軍總部公布的戰報統計數字,只統計了這一時期所消滅的國軍正規軍及地方部隊的總人數,其他時間段的數字未包含到內戰中去,比如:1945年9月3日至1946年6月30日,日本投降後中共軍隊反擊國民政府軍事進攻所殲滅的國軍人數;1945年9月3日至1946年6月30日中共軍隊的剿匪總人數;1950年6月後,解放軍剿匪的總人數。
     其次,毛澤東認為,國民黨殘余土匪的存在,對雙方政權不起決定作用。因此,毛澤東規定:“偽軍、還鄉隊、保安團不算敵人的正規軍,不在統計之內”。所以,解放軍總部即是按這個指示統計殲敵數字並全國通報的。
     再次,國共戰爭基本結束後的1950年4月,解放軍實行整編,將陸軍編為國防軍和公安部隊,撤銷兵團和野戰軍的番號,全國設西北、西南、中南、華東、東北和華北6個大軍區,原野戰軍所屬部隊歸屬各大軍區。各大野戰軍事實上已不存在了。
     因此,1950年4月後,各大野戰軍撤銷番號後的剿匪數字就不能算到原野戰軍的戰績裏,只能算為六大軍區的戰績。這樣看來,解放軍總部1950年7月30日公布的戰報統計數字,就是非常科學、權威的了。


文:劉天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