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穀開來案欲蓋彌彰
( 2012-08-24 )



      海內外矚目的穀開來謀殺英國人海伍德(Neil Heywood)一案業已審結宣判。從加拿大法律看,穀開來屬於有預謀殺人,犯了一級謀殺罪,比無預謀殺死人的二級謀殺罪嚴重得多。穀預謀殺人並造成了致命後果,實屬罪無可赦。無論按加拿大還是中國的法律,都應當處以最高刑罰——在加拿大是無期徒刑,在中國是死刑。
      但因為神州故國有一條世界獨有的“中國特色”刑罰——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於是穀開來就借助“死緩”判決,逃過了死刑立即執行的鬼門關,遁入了活命“太平門”——要麼兩年後因“表現良好”而減為有期徒刑;要麼兩年後因“患病”而保外就醫。當年罪惡比穀開來大千百倍的毛朝“文革旗手”江青,就是走“死緩”太平門,保外就醫逃過死劫。合肥法院在庭審時早已宣稱,穀開來因“慢性失眠症”、“焦慮抑鬱狀態”、“偏執狀態”等接受過治療,……“並致精神障礙”。所以兩年後某一天,穀開來如果因“嚴重精神疾患”而保外就醫,同胞們就不必大驚小怪了。
      據中國官方媒體報導,法庭對證人和相關人等進行了394次偵訊,上呈法庭的證據有212項,調查報告長達1468頁。當局對這一大案的審理和取證似乎頗為認真努力。但開庭僅一天時間,沒有傳召一個證人出庭接受控辯雙方詢問,便宣佈庭審結束,一周後宣判,給海內外留下的卻是走過場的觀感。正由於這樣,此案在取證細節、犯案動機推定上破綻百出,實在難以服眾,受到中國網民和外國媒體廣泛質疑。
      如薄熙來和王立軍作為最重要的涉案者,卻好像完全與此案無關而銷聲匿跡。連相對次要的涉案者——四名重慶高級警官,也要刻意分開審理。原來中共的政法委,玩的仍然是當年審林彪、江青集團時,“切割”案犯、淡化案情的老把戲,目的是把此案對“我黨”的損害減到最低。如果中共真要審清楚薄、王、穀案,有兩大刑事罪行無可回避。一是薄、穀等人濫用權力,利用國家機器進行犯罪活動。這點從王立軍及重慶四名高級警官,以及據悉有中尉軍銜的薄家工作人員張曉軍,或直接參與謀殺,或事前知情,事後協助掩蓋罪行,已經十分清楚。二是薄、谷等人利用權力受賄、洗錢,向國外轉移大量資金。這點從海伍德殞命,起因是數額不菲的經濟利益糾紛,應已可見端倪。
      中共只要鐵面無私,執法如山,徹底審結上述兩大刑事罪行,不僅可昭信於天下,也不再落政治鬥爭或權力鬥爭的俗套。如果做得漂亮,大可作為啟動政治改革的第一炮。但這樣一來,也勢必暴露中共高層政治上、經濟上的種種黑幕。弄不好還會曝光最高層權貴家族濫用權力,大肆斂財的腐敗內情。中共官員20年來以種種借口抗拒公開個人財產,今年又聲言還要等10年,公佈個人財產的條件才“成熟”。這樣一個既得利益第一,國家利益第二的執政黨,既無膽量也無意願審出薄、穀案的真相,只好祭出切割、淡化等老伎倆,指望在十八大前夕瞞天過海,營造出“團結的大會、勝利的大會”。但在互聯網時代,政法委、中宣部這一手只怕會欲蓋彌彰。谷開來案已經審成一鍋粥,接下來的王立軍、薄熙來案如何在海內外萬千雙眼睛面前過關,想想還真是難為了中南海袞袞諸公和中共政法委大員。

      石 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