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粟裕三次擅權被批
( 2012-08-03 )



粟裕

      中共建政後,粟裕曾三次被中央軍委批評。現在看來,這三次錯誤確實存在嚴重違反組織紀律的問題,並不像有些報道所說,是某人出於私心打擊迫害粟裕而捏造的罪名。


      1955年:自行布置攻佔馬祖列島
      彭德懷於1955年6月20日深夜,接到南京軍區19時30分急電,說福州軍區副司令員皮定鈞從北京回來傳達總參謀長粟裕6月18日的指示:“對馬祖列島的作戰方針:應該是全面準備同時連續攻擊高登、北竿塘、南竿塘。限今年內完成解放馬祖列島的作戰任務。”
      國防部長彭德懷看電報後感到驚異。因毛澤東1954年批准的軍委關於東海沿海作戰方針,明確規定每次只選定一個最小最弱的敵佔島嶼攻擊,求得戰則必勝。
      周恩來看到電報後,打電話詢問彭德懷,彭說不知此事。彭德懷立即命令南京軍區暫停準備,聽候新的指示。
      7月8日,彭德懷主持關於福建沿海作戰會議。粟裕說,6月18日開會時,只是告皮定鈞要加緊全面準備,並未說三個島要同時攻擊,皮定鈞可能把全面準備誤解為全面攻擊。
      總參的王尚榮和雷英夫先後發言,說我們那天聽到的和皮定鈞是一致的,我們也是這樣理解的,回到部裏也是這樣傳達的,我們在研究時認為同時攻擊的好處是三個島敵軍不能互相支援策應,有如解放戰爭中分割殲敵一樣,只是需要投入足夠兵力。審定的記錄列印出來後,彭德懷7月12日呈毛澤東。毛澤東批:“6月18日討論這樣大的問題,不得中央批准,是很錯誤的。”粟裕因此在軍委擴大會議上受到批判。


      1957年:不注意外事紀律
      1957年11月,俄國十月革命四十周年紀念活動期間,除毛澤東率高規格代表團出席外,中國還派出了規格最高的軍事代表團,彭德懷、葉劍英領隊,成員是各總部、各軍兵種一把手。
      24日,按預定日程,中蘇兩軍領導人對口會見,但僅限於禮儀性質,除增加友好氣氛外,不談實質性問題。
      粟裕同蘇軍總參謀長索科洛夫斯基元帥會面時說:“今天向索元帥有一個請求,就是不知道蘇軍有沒有國防部和總參謀部分工的材料,是否可以給我們一份。因我們那兒國防部和總參的關係,也就是說它們之間的職責不太明確,我們總參謀部不是不管,而是管的東西太多了。我們不太知道哪些工作應由國防部來管,哪些應由總參來管。”
      索元帥回答說:“提出的問題本身是不正確的。因為總參和國防部之間沒有什麼分工問題,是隸屬關係。總參謀部隸屬於國防部。”
      粟裕說:“這一點我們是明確的,我是想請索元帥能否給我們一份關於國防部和總參謀部工作職責的書面材料。我們帶回去可以作為參考。”
      國與國之間,一方向另一方請其提供財、物、文獻資料,另一方給予與否,都須經國家最高執政人決定。中方想瞭解蘇聯國防部職責許可權,最低應由周恩來向蘇聯部長會議主席(相當總理)提出。事先必須經毛澤東同意。粟裕已是第4次出國,未經請示,向蘇方索取國防部職責資料,是有違外事紀律的。


      1958年:越級調兵問題
      1951年12月28日,軍委以總參名義就調兵問題做出規定:“步兵師以上部隊,特種兵團以上部隊的調動,均應用軍委名義批准,呈毛澤東主席閱後發出。”
      1958年2月13日,彭德懷主持軍委會議,討論了志願軍回國的部署方案。2月26日,粟裕用總參名義下達了5個軍13個師3月8日回國的調動命令。彭德懷、毛澤東看到後詫異,這明明違反師以上和特種兵團以上部隊的調動規定。
      粟裕就此事在軍委擴大會議上作了自我批評。
      文:洪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