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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費只需6元” 健身廣告誤導
( 2012-06-15 )



      這是多倫多巿健身俱樂部Extreme Fitness沿用多年的宣傳口號,相當吸引人,而該俱樂部在巿內有13家分店。但這訊息有其混淆不清之處,因為只有少數人最終能得到月費6元、為期兩個月的會籍優惠。相反,大多數人經游說後,簽下一年合同,需要繳交昂貴的月費(每月約50至80元),更有人購買了一系列私人健身指導時段,每小時收費85元。
      Extreme Fitness的營運總監帕珀斯(Taso Pappas)接受訪問時指,最初參與兩個月月費優惠計劃的消費者,有80%最終簽下一年合約。
      自我規管的加拿大廣告標準局(Advertising Standards Canada),為監察廣告機構。標準局最近受理兩宗有關Extreme Fitness的投訴;事主表示,他們要先簽下合約,才可以獲得首兩個月每月6元的優惠。標準局委員會的裁決指,“公司廣告令消費者留下印象,覺得會員月費不會超過6元,也不會要求簽下一年合約。可是,根據投訴者的經歷,這並非實情。因此,委員會判定該廣告有誤導成分,沒有以清晰和令人理解的字句,列舉所有有關優惠的資料”。標準局委員會指,廣告中“每月只需6元”等字以特大粗黑體印出,但廣告底部有一則與此訊息互相矛盾的免責條款,卻只是以細小字體列出。現在Extreme Fitness仍然於其直銷郵件單張和街上廣告招牌使用這帶有誤導性的訊息,而登入公司的網站,“每月只需6元”口號仍置於相當顯著的位置。


      提防索取信用卡資料
      筆者定期收到消費者投訴,不少人指在嘗試取消合約時,才發現需要履行一年合約,當中很多是年輕人,而且經濟拮据。Extreme Fitness最近使用新方式宣傳,在團購網站如Groupon、WagJag和LivingSocial推廣其兩個月會員計劃。帕珀斯說:“這幫助我們開拓新的巿場。”
      但部分團購客戶對他們購得的服務感到迷茫,其中一名事主阮琳達(Linda Nguyen,譯音)在LivingSocial網購得24元消費券,當中包括Extreme Fitness的兩個月會籍,以及兩小時的私人教練指導時間。她說:“購買時我已經細心閱讀所有條款,裏面並沒有提及需要履行一年合約。我當時跟銷售代表說,由於我有另一間健身俱樂部的會籍,所以我只想要兩個月會籍,我也想得到兩小時的私人教練指導時間。”當銷售代表向阮琳達索取信用卡號碼時,她開始猶豫,但對方跟她說,這是得到兩個月會籍的要求。結果,兩個月過後Extreme Fitness要求阮琳達履行一年合約,筆者出面干涉後,公司才取消合約,但他們強調取消合約並非承認有誤導顧客。
      Extreme Fitness告訴阮琳達,已經細心檢視其個案,但他們堅稱,曾經向她清楚解釋合約內容,也沒有強迫她提供付款訊息。帕珀斯指,雖然會籍只有兩個月期限,但公司仍需要收集相關客戶的付款訊息和身分證明資料。帕珀斯說:“這些客戶可以自由出入健身俱樂部,所以需要知道他們的身份,因為這牽涉到可能出現的責任賠償問題。”
      自1月起,筆者已經向Extreme Fitness轉達二十名讀者的投訴個案,當中約一半人的合約得到中斷。德芙贊特蘭(Suganya Thavachandran)是懷雅遜大學(Ryerson University)學生,她的合約未能中斷,但筆者協助她取消合約裏的私人教練指導時段。Extreme Fitness發言人杜寶娜(Paula Dow)說:“我們深信,在會籍問題上,公司並沒有誤導顧客。”德芙贊特蘭記得,公司職員跟她說可以隨時終止合約,但後來職員堅稱,當時是說只有當德芙贊特蘭搬家,才可以取消合約。
基本原則:不要被兩個月優惠會籍利誘,否則你最終可能需付上整整一年會費。假如你真的喜歡該優惠,可以用現金結賬,如果他們要求你提供信用卡或銀行資料,就應該立即終止對話及離開。
      作者:Ellen Roseman/資料來源︰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