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觀色彩選拔何時休
( 2012-05-25 )
近幾年,考取國家公務員成為了熱門職業。圖為山東青島 一個公務員考試講座會。 網上圖片
去年報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青海監管局(簡稱“青海保監局”)公務員,並通過國家公務員考試、專業考試、面試和體檢,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分別排在該局“專業監管崗位”前三名的黃紅等人,在最後的考察環節,分別被該局以“崗位匹配度不夠,性格內向”、“協調能力不夠”、“年齡太小”為由,被取消錄用。有過公考經歷的人都知道,在公務員錄用程式中,能從筆試走到考察環節,意味着離公務員只有一步之遙,但讓黃紅等人未想到也難以接受的是,這“一步之遙”變成了“咫尺天涯”。
輿論質疑,從崗位報考條件設置上看,青海保監局在之前既未從對“崗位匹配度”提出要求,也未提及性格、年齡和協調能力的情況下,在最後的考察環節,以“性格內向”、“年齡太小”等理由,將黃紅等人擋在公務員大門之外,於情於理都難以讓人處之泰然,也不得不讓人懷疑其中是否存在貓膩。拒錄一名考生,向來是招錄單位的權利,這點是由來已久的事實。早在2010年,江蘇泰興人小陳參加公務員考試,因違反江蘇省計劃生育條例,政審不合格,被拒錄。2011年,山西長治人宋江明參加長治市公務員考試獲得筆試、面試第一的成績卻因體檢而被刷……
國家公務員考試,本來是為選拔優秀人才,不曾料到相關招錄單位卻故弄玄虛,插手招錄環節。經媒體證實,部分公務員拒錄理由未免太過牽強,似乎有人為因素的干擾。
客觀公正,是公務員考試一直秉持的基本原則。公務員考試之所以複雜,難度係數高,其目的就在於通過嚴格的程式,客觀公允地反映考生的素質與能力,以求能選拔出合適的人與崗位相匹配。
由此不難推斷,在層層的筆試和麵試刷選過程中,無論是考生專業素質,還是考生的性格因素,都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較為客觀清晰的呈現。
如果說之前的各種筆試面試是為求得一種客觀的結論,那麼最後的考察環節,則是一種帶有一定主觀色彩的評價。政審考察環節,作為公務員考試的最後一個環節,是為全面瞭解考生的情況,考察對象主要是考生的老師、領導、同學、同事等,因其考察結論大多具有極強的主觀色彩,一般作為一種備案參考。因此,在最後決定是否招錄時,絕不能讓一些諸如“性格內向”等主觀性評價壓倒之前得出的客觀結論,而對考生最終予以否定。如果錄用公務員不是取決於考試中所展現的客觀事實本身,而取決於人們的一種主觀態度,這樣的做法難以服眾。
這三名考生家庭沒有任何“背景”,距錄用單位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青海監管局所在地西寧均在千里之外,分別在北京、山東和吉林。不只是最後以這種荒唐的理由拒錄,事實上在體檢階段,招錄單位就透露出“拒錄”的意味,本來身體健康的三位考生在第一次體檢中全部不合格,人事部門告訴三位“如不復檢,招錄程式就此結束”,或許認為三人路途遙遠不會來參加復檢,孰料三人還是如期前往參加復檢並且全部過關。
中國公務員法並沒有規定一個人“性格內向”就不能被錄取為公務員,所以,以“性格內向”拒錄公務員是缺乏法律依據的。
面對質疑,青海保監局以“保密”為由,不予透露,恐怕缺乏說服力。公務員的招考過程中,一方是處於強勢地位的政府,一方是孤立無援的考生個人,無論是招錄還是拒錄,政府都有責任有義務以公開透明的方式對招錄決定作出充分解釋,而不能含糊其辭,用“保密”來搪塞。
殊不知,一段時間以來,恰恰是一些帶有極強主觀色彩的選拔招錄,這種一如既往的不便透露,才會不斷冒出“吃空餉”事件,才有90後“湘潭神女”這樣的官場醜聞曝光,讓公務員考試蒙上了一層陰影,讓人們對錄用過程中是否存在暗箱操作,而持續質疑。因此,青海保監局所要做的不是“保密”,而是“揭密”,以更為公開透明的態度,給出更具說服力的理由,才能回應考生的質疑,接受社會的監督。
任宇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