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許多顯然不合理甚至荒謬的事情,往往因為人們的習以為常而一直滋潤地存活着,仿彿過往的歷史就是它們將來繼續存活下去的最大理由。這時候,一些意想不到的變故往往會重新喚起社會對它們的關注。即使關注並不等於改變,但至少邁出了改變的第一步。
在中國擁有20年歷史的“機場建設費”就是一個這樣的一種“中國特色”的又一典型例子,中國財政部3月17日突然宣布將它更名為“民航發展基金”後發現,這麼做不僅沒有解決任何問題,反而製造了新的更多、更大的問題。
從機場建設費到民航發展基金,雖然國內航班50元、國際航班90元的標準並未改變,但卻引發了全社會對這項收費前世今生的空前關注。隨着討論的深入,社會輿論從最初對這項收費改換名稱後實際換湯不換藥的抱怨,逐漸轉向對它的使用過程中存在暗箱操作的質疑,最後又聚焦到了以下幾個問題上:無論叫機場建設費還是叫民航發展基金,向老百姓征收它的法理依據何在?20年過去後,當初征收它的理由現在是否仍然成立?它是一種什麼性質的收費、應當如何處置?……
在改革開放之初,由於當時國家財政緊張,政府不得已向民眾征收了名目不少的特別費用,因為如果不是這樣的話,僅靠國家財政投入,也許這些海陸空交通、水電煤、通訊等基礎設施幾十年都發展不起來。現在超過40歲的人都應該還記得,當時申請安裝家庭電話要繳納一筆不菲的“初裝費(我所居住的上海最高達到過2000元)”;一些城市,如上海還對申請煤氣開戶者征收過城市燃氣建設債券;此外,各地名目繁多的教育基金等等大多也屬於相同性質。
就機場建設費而言,問題在於,當初收取這筆錢是因為當時中國機場資金緊缺、設施條件差,需要投資加快發展。眼下,中國機場建設的大發展熱潮早已過去,繼續征收似乎是沒有道理的,而換成所謂“民航發展基金”,則有將本應當廢止的機場建設費長期化、法定化之嫌。有人一針見血地指出,今天中國的幾乎所有機場從營運方式上看,都早已不再像當年那樣,是國家或地方政府提供的公共品。事實上,中國的民航機場基本上是以盈利為目的的企業,它們中的不少還是上市公司。於是,政府向普通老百姓強制性地收費,再去投入機場建設,豈不等於政府向社會強行攤派然後去補貼上市公司的股東嗎?這裏的公平性何在?
此外,正如之前有媒體質疑的那樣,全國業已征收了20年的機場建設費累積金額達到上千億元,這筆巨額收入的用途沒有人說得清楚。雖說未必是一筆糊塗賬,但它在管理和監督上的缺陷是顯而易見的。我們實在沒有理由相信把它改稱為民航發展基金之後,這些問題就會自然地不復存在。
現在看來,從機場建設費到民航發展基金,早就應該講清楚的原則,依然一條都沒有講清楚。也許,只因為它很肥美。
陳季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