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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申加移民條件擬放寬
( 2012-04-20 )



      聯邦公民、移民及多元文化部長康尼(Jason Kenney)近期在緬省宣布,為滿足加拿大勞動力市場的需要,將修法放寬加拿大經驗類別(CEC)移民申請條件,由申請前3年內需2年工作經驗縮短為1年,鼓勵外勞更快移民本國,增強本地的勞動力。
      康尼近日對全國7省12個城市展開14天咨詢之旅,解釋聯邦今年進行的移民變革,他是在緬省與省府及商界人士溝通後,作出以上宣布。康尼表示,數千個高技能的外國勞工在加拿大工作取得成功,加快他們申請成為永久居民的措施,有助為加拿大保留這些已有工作經驗和具備英法語溝通能力的人才。在許多情況下,他們都獲工作聘用。目前外勞申請CEC移民的條件,需申請前3年內具備2年工作經驗,較國際學生所要求至少1年工作經驗時間長,修改後兩者將會一致。


      料今年吸納7,000人
      按移民部公布數據,從2008年9月開始的CEC移民項目,去年共接納6,022個新移民,較2010年增長5成。估計在2012年,將接納7,000個申請。此外,2009年接受2,545個移民,2010年3,918人,可見近3年CEC移民呈直線上升趨勢。CEC包括管理、專業、技術等範疇。
      移民部發言人科里克(Ana Curic)接受《星島日報》記者訪問表示,CEC主要為了吸引國際學生及外勞。政府剛推此項目時,或許推廣力度不夠才令申請目標人數未如預期,相信放寬之後,申請人數可望倍增。 
      溫市移民律師李克倫(Richard Kurland)對修正表示歡迎,強調加快吸納已獲聘用及具備英法語溝通能力的外勞,與他建議理念相符,畢竟這將為本國節省大量語言或技能訓練經費,同時可立即填補本國短缺勞動力。
      李克倫表示,由於移民部日前才宣布,今年7月起,省提名移民計劃(Provincial Nominee Program,簡稱PNP)的所有半技術或低技術工作的申請人,必須接受聽、說、讀、寫的官方語言測試。如今放寬CEC移民申請條件,估計未來可能會有提升技術的外勞申請人,或者轉而申請CE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