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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區頻頻出事端 突顯民族難題
( 2012-02-23 )



大藏寺內正在陽光下學習的僧人。大藏寺位於阿壩縣。

中國官方媒體新華社2月14日證實,四川省阿壩縣再有僧人自焚。四川阿壩和甘孜兩地自去年3月以來,已有22名年輕藏族僧侶自焚抗議西藏政策。中國政府因此承受巨大壓力:有輿論指責中國的民族以及宗教政策導致青年藏族僧侶被迫以犧牲生命展開抗議;中國政府則回應:藏獨分子教唆青年僧侶自焚,以達到分裂中國的目的。

      除了不斷出現的自焚事件,農曆龍年正月初一和初二,四川藏區的爐霍縣和色達縣分別發生警民衝突,有消息說衝突導致數名藏人被員警開槍打死。2012年是藏曆土龍年,隨藏曆新年(2012年2月22日)及“3.14暴力事件”周年的臨近,西藏和鄰近省份的藏區都被要求將維穩作為工作重點,最新的要求是:自3月1日起,凡進藏人員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
      在藏傳佛教中,禁止殺生是根本戒律,從來沒有主張自殺、殺生的教義,更沒有教唆他人自殺、殺生的信條。但是自2011年以來,中國連續發生了多起藏人自焚事件,且年齡大都年輕。即使突發事件都是個案,但民族問題,茲事體大。中國的民族政策是否會因此而調整,備受關注。中國統戰部副部長朱維群2月13日在中央黨校最新一期《學習時報》上撰文表示,中國“民族、宗教工作……存在的問題不少。”他並提出了不少觀點,被解讀為中國的民族政策未來將有所調整。
      從中國政府對西藏的建設投資逐年大幅增加可以看出,在地區經濟上給予西藏的支援可謂不遺余力,當然,這也是中國政府用經濟投資換取地區穩定的一貫手段。
      有分析說,這種手段對於在歷史上長期貧困的大多數藏區民眾來說並無不妥,生活水準提高,尊重原有的傳統習俗,是他們最希望的生活狀態。朱維群則強調,“加快經濟社會發展並不意味團結、穩定的問題,尤其是反對分裂主義的問題自然而然就可以解決了。在這個問題上,蘇聯和南斯拉夫的教訓非常深刻。兩國都有扶持發展程度較低民族的政策,力度也不算小,但政治導向不對,結果一切落空。”
      他認為,“對民族地區每一項經濟投入,都要賦予增強團結、維護穩定、鞏固國家統一的意義,都要考慮到產生經濟、政治兩方面效果。”
      民族區域自治是中國的既定國策,並寫入憲法。但中國政治學者張博樹認為,在過去60餘年的時間裏,民族自治並沒有得到真的落實。
      張博樹稱,一黨專制體制所特有的“黨委書記當家”和絕大部分民族地區事實上存在的“漢人當權”現象依然如故,民族自治不過停留於紙上。新加坡國立大學東亞研究所所長鄭永年也認為,中國沒有具有實質意義的民族自治,理論上的民族自治依靠的是基於暴力機器之上的政治統治。可以說,當今形勢下,民族問題已成為中國憲政改革和民主化轉型的瓶頸難點。

      有“大熔爐” 也有“大拼盤”
      清華大學有學者分析指出,世界各國處理民族(種族)問題的方法,大體上可分為兩種基本模式:“民族大熔爐”和“民族大拼盤”(或稱“民族馬賽克”)。
      美國是“民族大熔爐”模式的典型。美國政府不對族群(種族)進行法律、政治等實體方面的認可和標識,不給予族群(種族)集團以法律上的承認,特別是不容許任何一個族群生活在一塊屬於自己的歷史疆域內,而是千方百計通過國籍法、移民法、英語教育、立法、司法、行政、傳媒等法律和公共政策,力構建一個不分來源、不分族群、不分宗教的統一的美利堅民族(American nation)和美國人(American)身份。在政治任命、選舉、教育、工作機會等方面,美國任何族群的成員(印第安人有所例外)都不得以種族身份為由,給任何人以優待或歧視。
      前蘇聯則是“民族大拼盤”模式的典型。前蘇聯長期以來把以民族為單位建立的加盟共和國、自治共和國、自治州(區)和邊疆州(區)組成的聯盟形式固定化,強化民族標識、突出民族性,把民族問題高度政治化。這使得各民族把加盟共和國和自治地方看做是“本民族領土”,把加盟共和國和自治地方的資源看做是“本民族資源”,認為加盟共和國和自治地方應由“本民族”的語言、宗教和文化為主導,應由“本民族”官員來領導和管理。
      戈爾巴喬夫當政後,大力推行“民主的人道的社會主義”改革,取消了憲法賦予蘇聯共產黨的領導地位,從根本上改變了前蘇聯的社會政治制度,各地的民族意識和分裂主義思想日趨高漲,各加盟共和國中最富裕的波羅的海三國(立陶宛、拉脫維亞、愛沙尼亞)在1989年率先宣布獨立;到1991年底,前蘇聯更是徹底解體,一分為15個國家。
      在前南斯拉夫,雖然在集權程度上與前蘇聯有較大差別,但民族政策也屬於典型的“民族大拼盤”模式,是一種團體多元主義體制:以民族劃分治理區域,強調各民族團體上、形式上的平等,實行“輪流坐莊”;規定各“共和國是主權國家”,自治省是“享有主權的聯邦憲法實體”,各民族都可在政治、商業和學校教育中使用自己的語言。中央與地方的矛盾以民族為分界線、強化線,一旦中央政權(聯邦政權)權威不再,“這種聯合就分崩離析,而每一個族群(民族)都將謀求政治獨立”。

      阿壩縣換上維穩官員
      官方《西藏日報》今年2月初曾有過這樣的報道:近日,中共西藏自治區紀委和西藏自治區監察廳向各地(市)紀委、監察局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嚴肅紀律,加強維護穩定各項工作監督檢查,全力以赴維護西藏自治區安定團結的社會局面”。
      報道說,通知要求各級官員“要始終保持清醒頭腦,充分認識當前維護穩定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通知還強調,要加大處理力度,嚴肅處理違反維穩工作紀律的行為。報道提到兩起維穩中的“失職瀆職案件”,但是隻字未提自焚或是抗議。
      另據《阿壩日報》的報道,原四川阿壩州州委書記侍俊將出任四川省公安廳廳長,劉作明接任州委書記。劉作明在政法系統有20多年經驗,還曾任四川省委維穩辦主任。《阿壩日報》援引四川省委常委、組織部部長柯尊平在宣布劉作明上任時的話說,這次阿壩州委主要領導的調整變動,關係阿壩州的穩定和發展。柯尊平強調,藏區穩定和發展工作,關係四川全省以及中國全國的大局。他稱,四川省委對阿壩的穩定十分關注,維穩工作不能有絲毫鬆懈、絲毫麻痹。他還要求阿壩政府依法加強對寺廟的管理,加強寺管會班子建設,進一步搞好愛國主義教育和法制宣傳教育,把寺廟建成愛國愛教的場所。
      阿壩縣,中國四川省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下轄的一個縣。近年來頻頻發生的僧人自焚事件,地點集中就指向了阿壩縣。據瞭解,阿壩縣內,藏族45400人,佔總人口的90. 4%,共有42座寺廟,5226名登記在冊的僧人。據阿壩縣宗教局工作人員稱,自焚僧人有一些共同特點:年輕,文化水準和佛學造詣低,思想觀念不成熟,是非辨別能力弱,幾乎都是格爾登寺辦學校“教育”出來的。
光緒十四年(1880年),第八世格爾登活佛羅桑程烈在阿壩縣創建了格爾登寺,寺院名即取自活佛名。格爾登寺的僧人數次與警方衝突,中國外交部也表示確有“少數喇嘛違反藏傳佛教教規”,並在格爾登寺“擾亂當地秩序”;同時,中國當局還曾宣布要對格爾登寺的僧人展開法制教育。
      不過迄今,自焚事件仍時有發生,今年2月13日自焚的20歲的堅措,即為格爾登寺的僧人。

      讀書是好事 卻見打架鬥毆
      在教育方面,西藏有一個特殊政策,即,對農牧民子女實行包吃、包住、包學。另外,1984年起,中國政府開始在內地16個省市創辦西藏班(初中班),在北京、天津、成都各建一所西藏學校培養高中生。
      1985年至1991年,國家每年定額撥款200萬元(人民幣,下同),作為西藏班學生到內地上學的路費、伙食費、服裝費、醫療費等,1992年以後,這筆款項增加到400萬元。2011年的數據顯示,內地西藏班在校生總數近21800余人;先後有21個省、直轄市的31所學校開辦內地西藏班(校),有58所內地重點高中、90多所高等學校招收西藏學生。
      西藏班只是中國政府給予包括藏族在內的少數民族的一系列優惠政策中的一項,但是,有些優惠政策,反而增加了漢族和少數民族之間的矛盾。
      2011年12月,四川成都鐵路工程學校數千名漢、藏學生,連續兩天在校園群毆,據傳當局出動數百名防暴員警到場制止,事件中多人受傷,不過當局對此予以否認。有漢族學生曾在網上表示:“四川只要有9+3的學校,哪個沒發生過打架鬥毆……”
      四川省從2009年至2013年,實施藏區“9+3”免費職業教育5年計劃,即對藏區學生在完成9年義務教育的基礎上,實施3年免費職業教育。為此,將組織藏區初中畢業生和未升學的高中畢業生到四川省漢族地區的職業學校免費接受教育,每年組織1萬人,5年組織5萬人以上。按照這一計劃,2009年,四川成都鐵路工程學校招收了105名來自甘孜州、阿壩州的藏族學生,至2011年,該校的在校藏族學生應該高於這個數字。

      實現繁榮共同體 學者提第二代政策
      《新華文摘》2011年第24期轉載了胡鞍鋼、胡聯合的文章,題目是《第二代民族政策——促進民族交融一體和繁榮一體》,提出“第二代民族政策”,即實現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分你我、永不分離的中華民族繁榮共同體。
      《人民日報》旗下的《環球時報》,2011年9月21日也刊登了一篇題為《三學者談:中國可進一步完善民族政策》的綜述。三位學者分別是:新疆大學的“天山學者”特聘教授潘志平,北京大學社會學人類學研究所教授馬戎,以及中央民族大學教授吳楚克。
      他們在文中指出,中國政府在1949年後所採取的民族政策基本上是參照前蘇聯的做法。在民族問題上採取了把族群問題政治化和制度化的一整套措施。20世紀50年代初政府組織了大規模的“民族識別”工作,先後正式認定了55個少數民族,還給10個少數民族創造了文字。這其實是在強化它們與主體民族的不同,並把一些原本已經沒有多少政治色彩的族群也“政治化”了。
      吳楚克認為,移植前蘇聯做法使中國一部分民族政策逐步偏離政府初衷,當每一個少數民族都在想方設法固定、創造自己的“族源特征和文化傳承”時,將必然導致“趨異”而不是趨同。潘志平提出,中國民族政策的目標應該是讓公民逐漸與其民族身份脫鉤。他建議,政府在優惠照顧上不要再搞民族成員的一刀切,而要面向貧困落後地區的所有居民,與居民的“民族身份”脫鉤,這樣既可更加公正,也可淡化狹隘的民族意識。

       “援藏”三年 真的“挺累的”
      中國針對藏族的政策措施中,有一項叫“援藏”,派遣官員或其他專業人才無償援助西藏,有的兩年一換,有的三年一換,各省市的情況不一。
      “援藏”是一項系統的、有組織的的長期而重大的工程。其中,援藏官員的選派標準是:政治上靠得住,思想政治素質過硬;身體健康,適應高原環境,能堅持長期在藏工作;具有勝任本職工作的組織領導能力和業務水準。援藏官員的報名截止時間一般是4月底,第六批援藏官員已於2010年輪換。有援藏官員坦言:援藏三年,“每天都繃一根弦——要高標準做好工作。說實話,挺累的。”



午餐後忙碌的格爾登寺僧人。

藏族孩子們在上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