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門課程的風波
( 2012-02-24 )
加拿大是宗教信仰自由的國家。圖為大批小孩家庭日公眾假期在家長陪同下,參加北美洲穆斯林基金會在安省士嘉堡舉行的家庭同樂日活動。
加拿大法裔為主的魁省,一宗有關學校課程的訴訟案,最近被聯邦最高法院審結。9位大法官一致裁定,駁回魁省兩名信仰天主教的家長,對控告魁省政府和學校局一案的上訴。案件在全國雖不算太轟動,但對維護加拿大多元文化主義國策,具有積極意義。
事情是這樣的:魁省政府2008年推出公立中小學必修的“倫理及宗教文化課程”,取代原有的天主教及基督教新教宗教文化課程。新課程介紹了包括魁省最大宗教天主教、新教,以及猶太教、東正教等省內其他宗教的倫理和文化,以體現加拿大的多元文化價值觀。
2009年5月,魁省中部小鎮德拉蒙得維爾(Drummondville)的兩名公立學校家長,認為魁省公校學生必修的“倫理及宗教文化課程”,割裂孩子和家長的倫理道德準則,把心智尚未成熟的孩子的信仰,置於多神論的風險中。他們要求學校局豁免自己孩子上這門課程。但魁省當局認為,所有公校學生規定必修此課,因此任何人不能豁免。
兩位家長不服,將魁省當局告上了法院。兩人指控說,課程迫使他們的孩子接觸與家庭信仰不同的宗教,侵犯了他們作為家長的宗教自由。此案首先在魁省高院敗訴,再在加拿大上訴法院敗訴。他們仍不死心,一路上訴到聯邦最高法院,最後還是輸了。其中姓名縮寫為“S.L.”的母親,對聯邦最高法院的裁決感到失望,認為可能造成嚴重後果。她抨擊課程如同讓學生吃宗教自助餐,使宗教信仰變得可有可無。
兩位家長能夠一直把這場官司打到聯邦最高法院,背後必定有不小的支持力量。事實上,支持兩位家長的其他家長和各界人士不少。課程推出後不久,魁省的民調顯示,反對課程的人達到45%。在一年多後的幾次民調中,希望由家長為孩子選擇學校倫理及宗教課程的人,從72%增加到76%。對這門課程不滿的人形形色色。世俗主義團體批評課程過於崇敬各種宗教,可能對孩子造成影響;主張獨尊法語的法裔民主主義分子,抨擊課程就是一種多元文化主義;不同背景的家長團體,則責備課程是對抗他們的信仰。
顯然,這些家長們對一項普通的倫理及宗教文化課程如此耿耿於懷,不依不饒,主要是擔心自己的孩子接觸了別的宗教知識後,將來有可能信仰和自己不同的宗教。看來,要改變人們根深蒂固的傳統觀念,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某些家長可能不願承認,或沒有認識到,任何宗教多少難免歷史形成的偏見、局限或排他性。而魁省當局的這門課程,可以使孩子從小對各種不同宗教文化樹立正確認識,有助於培養對不同民族、宗教、倫理同等尊重、一視同仁的胸懷。如果課程起到這樣的作用,對加拿大和魁省多元社會的進一步繁榮發展,有百利而無一害。
何況在現代社會,孩子信不信仰宗教,或者信仰什麼宗教,都是他們長大後自己才有權決定的事情。如果家長打着捍衛自己宗教自由的旗號,企圖讓孩子跟着自己信仰某個宗教,那麼他們考慮過父母又是否侵犯了孩子的宗教自由呢?加拿大以多元文化為國策40多年,多元文化主義早已深入人心。家長們應當對這種環境下成長的孩子具有信心。最高法院的裁決如同昭告全國:魁省這項課程對建設溫馨安寧、繁榮和諧的加拿大和魁省社會,具有積極促進作用。某些家長實在不必對一門好課程杞人憂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