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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4年長春“反動匿名信”案件
( 2012-02-03 )



      1974年10月26日,年僅25歲的長春第一光學儀器廠青年工人史雲峰開始了他人生中的一個大膽的舉動:向吉林省內的14個省市黨政機關單位寄出了25份傳單,傳單內容主要是“必須給劉少奇同志恢復名譽”、“我們信任周恩來同志”、“江青還我八億人口的文藝生活”,等等,矛頭直指當時的“四人幫”。
      兩天後的10月28日,史雲峰又在長春市勝利公園門前的交通崗樓上貼出標語:“廣大幹部、黨員、工人懷念劉主席!所謂?珖文化大革命?玼是極左路線大氾濫!”等等。
      史雲峰向吉林省內黨政機關寄送傳單、張貼標語一事,因與當時極左的政治氣候對抗,立即引起當地公安機關的高度重視。於是,有關此事的報告迅即層層上報,一直報到中共中央最高層。時任中共副主席的王洪文迅速在上報材料上批示:“反動匿名信內容極其反動”,並親自命令公安部派員赴吉林省協助破案。
      按照王洪文等人的批示精神,公安部把這一案件確定為“特大現行反革命案件”,案件代號為44號。公安部隨即派人從北京來到長春協助破案。公安人員通過排查匿名信的筆跡、加蓋的郵戳、信件郵寄路線,很快查出為長春第一光學儀器廠青年工人史雲峰所為。1974年12月24日晚,史雲峰以寫“反動匿名信”罪被逮捕。
      在1974年12月到1976年12月近兩年時間的數十次審訊中,年輕的史雲峰經受了巨大的精神和肉體折磨,但他始終拒不認罪。史雲峰對審訊他的公安人員反復陳述:“我忠於革命,忠於共產主義事業,為人類的幸福而不惜犧牲自己生命,心永遠是鮮紅、鮮紅、鮮紅的!”
      在被關押和審訊期間,史雲峰始終沒有改變自己的觀點,他一再被要求交待“目的”,但他卻直言不諱地說:“我有勇氣證實一些東西,客觀事物反映到我頭腦,我反映出來了。但這種思潮在社會上是很重很濃的。很多問題並不涉及到我的切身利益,我想應該堅持真理。”等等。
      史雲峰似乎在以這種大無畏的氣概表明自己的心願。他說:“我決心為共產主義奮鬥終身,不能庸庸碌碌地度過一生。我想,我是第二代,重擔擔在我們的肩上,為共產主義雖死也樂。”
      史雲峰被秘密逮捕後,吉林省內某些追隨“四人幫”的主要領導並不想就此結案,而是試圖繼續擴大戰果,以此向上級邀功請賞。據史料記載,史雲峰一案還株連了一些其他人員,導致一批無辜者遭到逮捕和關押。比如,吉林省二輕局供銷處副處長傅長春、長春市教育局組織科負責人賈文會等等。
      1976年12月1日,時任吉林省委第一書記的王淮湘,主持召開專門研究史雲峰問題的省委常委會議。
      當場有吉林省法院辦案人員彙報說,史雲峰的案子是“四人幫”時期定的,現在“四人幫”倒台了,是否可以再復議一下?王淮湘卻說,攻擊“四人幫”的東西可以拿掉,寫案情時要突出攻擊毛澤東,突出為劉少奇翻案。
      12月17日上午,長春市法院奉命派人到長春市公安局拘留所,向史雲峰宣布判處他死刑的決定,上訴期僅有兩天時間。
      當時,史雲峰沒有在判決書上簽字,並且立即提出了上訴。此時的史雲峰已經虛弱得不能寫字,就求同監房的犯人為他代筆,由他口述了1000多字的上訴書。史雲峰在上訴書中寫道,相信社會主義祖國四個現代化的日子就要來到了。還在上訴書的最後寫道,死後遺體交給吉林醫科大學作為科學研究之用。
      1976年12月19日,史雲峰被槍決,年僅27歲。1980年3月21日,中共吉林省委為史雲峰案件徹底平反昭雪,追認他為中共黨員、革命烈士。文:趙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