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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建政前部隊待遇揭秘
( 2012-02-03 )



      供給制是中共在解放區實行的免費供給生活必需品的分配制度,供給範圍包括個人的衣、食(分大、中、小灶)、住、行、學習等必需品和一些零用津貼。供給制有平均分配的性質,是特定歷史條件下的產物。本文根據零星材料,披露一些中共軍隊實行供給制的細節。


      1945年1月,新四軍浙東游擊縱隊司令部規定的供給標準,主要項目如下:
      1、口糧(每人每天)
      機關人員白米1斤8兩;部隊人員白米1斤10兩;機炮部隊、軍工廠人員、教導隊、海防隊白米1斤12兩。
      2、伙食費(口糧在外)
      菜金:兵團每人每天蔬菜2斤,油5錢,鹽5錢,燒茶、洗澡、洗腳、洗衣服用柴1斤,也就是每人每月食油、食鹽各15兩,折價開支。
      肉金:主力兵團每人每月肉1斤,按市價實報實銷。並規定每月1日、16日集體購食,非特殊情形者不得發現金。地方兵團主力每人每月肉12兩。
      3、津貼費
      普通津貼:主力兵團每人每月按20斤米的定價發給。地方兵團主力按10斤、區常備隊以下按6斤發給,並規定每月25日發。
      肥皂:4至9月每月一塊,其他各月每月半塊。
      婦女衛生費:每月草紙50張。
      幹部待遇:排以上幹部實行統一標準,每人每月供給的數目為:排級——豬油1斤。連、營級——豬油1斤,豬肉1斤。團級——豬油1斤,豬肉2斤,雞蛋30個。師級——豬油1斤,豬肉4斤,雞蛋90個。
      以上豬油、豬肉、雞蛋按定價折錢,與津貼費同時發給。
      4、服裝
      根據經濟條件、物資來源和部隊必需之實際情形發給。原則上每人每年發制服2套,襯衣2件,棉制服1套,棉背心1件,被毯二年1床,飯包袋1隻,彈袋1條,米袋1條,雨傘1把,飯碗1個,布鞋6雙,襪子4雙,毛巾4條,每班哨兵大衣1件,每個幹部大衣1件,其他裝具按實際情形補充之。鞋子:偵察員、便衣通訊員、特務長每年12雙,武裝通訊員每年8雙。
      1945年抗戰勝利後,某些地區和部隊的供給標準有所提高。如有的地區在原有的大灶、小灶外,增加了中灶待遇,規定縣級地方幹部和部隊的營連級領導享受。中灶的供給標準,油、肉較大灶多一些,細糧比重也多一些。
      1946年6月,國共開始全面內戰。中共軍隊深入到國民黨的統治區後,人力物力的消耗大為增加,各解放區都適當降低供給標準,以節省開支。如晉綏邊區取消了中、小灶待遇,在一段時間內取消了幹部服裝的供給,停發後方黨、政、軍幹部的被服和日用品,各類人員的伙食標準都有所降低。
      此後,隨著戰爭形勢的好轉,供給標準又逐步提高。1948年12月,中共軍委後勤部在綜合各解放區供給標準的基礎上,製定並頒發了全軍統一的供給標準。以華北地區的幾項主要供給標準為例:
      1、伙食標準(日標準)
      野戰軍:菜金——菜1斤、油5錢、鹽5錢、肉5錢;糧食——小米28兩。
      地方軍:菜金——菜1斤、油4錢、鹽5錢、肉4錢;糧食——小米26兩。
      後方機關:菜金——菜1斤、油3錢、鹽5錢、肉3錢;糧食——小米24兩。
      中灶伙食標準:菜金——菜1斤、油5錢、鹽5錢、肉2兩;糧食——小米26兩。
      中灶的優惠主要體現在肉類食品方面:野戰軍每月15兩,地方軍每月12兩,後方機關每月9兩,中灶每月30兩。
      小灶伙食標準較中灶標準高出不少,且多計劃外的供應,難以具體統計。這就是中共軍隊實行供給制的主要內容。文:許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