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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紐約
( 2012-01-22 )



      我對紐約的感覺,就是無論第一次來,還是再一次來,始終不感陌生。世界上沒有一個城市會是這樣,譬如我現在居住的多倫多,譬如生我養我的廣州,譬如我求學的北京,以及曾經被派駐的上海,這一個一個的城市都有我情感的符號,牽腸挂肚成為記憶,但紐約卻不是這樣。
      移民加國前我曾落腳紐約,那時不曉得出國意味着什麼,某天說要走就真的走了。那年父親已屆高齡,怕他為我擔憂,不敢告知他是移民,我是在离家的時候才輕描淡寫地告訴他們被派駐美國,他聞言顯得很落寞,沉默片刻才問:這一去是多久呢?我答不出來,眼淚到了眼眶又倒流回去。父親年青時也是個浪子,我從他凝視我的眼光里感到他已看出我的心思,他叫我給祖宗的靈位上一炷香,我依他的要求做了,出門的時候,臉上雖是輕松的笑容,但內心已經向佇立在家門前的父母重重跪下。
      第一次踏上紐約這塊土地竟然是上世紀末的事情,那時每到一個地方都會精心挑選一張明信片,然后寫上只言片語,郵寄給父母。
      在法拉盛居住的日子,我在一張老房子的明信片后畫下一個騎自行車的男孩,旁白是“這是我居住的家和街道”;在時報廣場的明信片上我寫上“因為你們,我不覺得孤獨”;在哈德遜河畔我寫下的字句是“有河流的城市离家很近”……后來,父親去世后,我偶然打開他的抽屜,發現那些明信片都按時間順序集成一疊,并用橡皮筋捆好,我輕撫着這熟悉的家書,依舊感到他的手溫直達心靈。我默默地坐了一個下午,紐約的生活像幻燈片一格一格在腦海里重現,情感就這樣陷落。
      從多倫多到紐約車程大概在9個小時左右,那條路于我來說相當熟悉。某年我們去會朋友,某年我們去過圣誕,某年我們去看歌劇,這些日子如歌般快樂,成為我們去紐約的理由。
      開車到紐約最好選擇春秋這兩個季節。前者可以感受田野散發的泥土气息,后者可以閱盡山色秋林。汽車在山野兜轉,心情懶懶散散的放松,實在是种很舒适的放松和享受。
      從90公路一路東去直至轉81號公路后,愈臨近紐約,山勢愈為明顯,這里應屬阿帕拉契(Appalachian)山地的一部份,与剛進入90公路時那种平原地帶感覺完全不同。
      當汽車不斷地在幽谷和山頂中跌落上升時,我多半會想起馬友友的《阿帕拉契之旅》,然后身体內每個細胞仿佛隨山地的顛簸真切地感受樂曲深沉內在的奏響,感悟阿帕拉契山脈的靈魂在我的血液里脈動。那蔚藍的天空不是在發光的弦樂器中閃爍,而是在我的血管里輕緩流淌。然后,一個急轉彎后,紐約城豁然在前,記憶的瓶子頓即打開。
      我想這談不上崇洋媚外,汽車在美國的山間田野奔馳,總覺得這塊土地充滿神奇和向往,盡管目光所到与加拿大所聞所見基本相同,加上我在北美也呆了十多年,本來不應該有這种感覺。
      北美的高速路上,每走一段路,就會有一個休息中心,停好車后,可以吃點東西,也可以“嘆”杯咖啡,當然,也可以解決一些想解決的問題。每逢車停休息中心,太太喜歡逛逛其中的禮品店,我則喜歡喝杯咖啡,然后選購一張彩票,再上車前行,已是滿怀希望。
      在休息中心閒坐的時候,我常常會比較一下美國人与加拿大人的神態。感覺上加拿大人比較嚴肅,給人心事重重的樣子,而美國人則滿臉自信,一副“舍我其誰”的樣子。
      后來我与朋友在時報廣場漫步,講到美國人的成功他有個很精辟的解釋。他說:美國最值得驕傲的是令每個踏上這塊土地上的人都胸怀夢想,而且還确信能夢想成真。這話令我想起意大利作家翁貝托?狺埃科(Umberto Eco)在“紐約,紐約,美麗的城市!”里所說過的,加入要在這世上選擇一個城市生活,他會選巴黎和紐約,因為選擇這個終老之地,必須确保在那里不會感到牽腸挂肚。而恰恰就在巴黎和紐約這兩座城市里,“你從來都不會怀念什麼”。
      這位享譽世界、集哲學家、符號學家、歷史學家、文學批評家和小說家一身的智者還這樣描繪紐約:“天空可能是醉人的天藍色,風有點急,座座摩天大樓光芒四射,顯得比帕提儂神廟更加光輝燦爛,身邊每一座建筑都變得恢弘壯美。正如我剛才所提到的,你就像生活在一种jam session(英文,爵士樂即興演奏會)中。即興和偶然也會產生秩序与和諧。在紐約,就連恐怖感也是一种迷人之處。我們可以嘗試着想象一下這种魅力。如果你了解紐約,就會知道在這座城市里轉過一個街角就進入一個不同的世界……紐約是座暴力之城,也是座寬容之城。它接納所有人,讓有的人死去,也讓有的人幸福。”
      我讀埃科的這篇文章應該是在十多年前,那時我剛到美國,中央公園上的長椅坐滿怀抱皮箱在兜售手表的黑人,如今那些人相貌老了些,皮箱不見了,手表換上了各种名包的仿制品,譬如比真LV還要逼真的挂包,真是時代進步了。
      木然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