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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9年中醫險遭廢止
( 2011-12-09 )



      1929年2月,國民政府在南京舉行第一屆中央衛生委員會議,褚民誼、余岩等人先後就“廢止中醫”問題在會議上提出了4項相關議案,即通過中醫登記限制中醫自由發展,聽任年老中醫老死,嚴禁中醫辦學,不准老中醫帶徒弟,使中醫界後繼無人,以達到中醫在中國自然消亡的目的。
      也許是考慮到褚民誼、余岩等人的議案過於偏激,南京國民政府中央衛生委員會議最後通過的《規定舊醫登記案原則》則顯得和緩了一些。比如,規定了廢止中醫之三條原則:“甲:舊醫登記限至民國19年為止;乙:禁止舊醫學校;丙:其余如取締新聞雜誌等非科學醫之宣傳品及登報介紹舊醫等事由,衛生部盡力相機進行。”這就是當年有名的“廢止中醫案”。
      國民政府衛生部和中央衛生委員會議所通過的《規定舊醫登記案原則》及褚民誼﹑余岩議案公布後﹐立即遭到了以陳存仁﹑張贊臣為代表的上海中醫界的強烈反擊﹐也引起社會各界的強烈反響。從1929年3月初開始﹐上海《新聞報》﹑《申報》發表了在上海召開全國醫藥團體大會的通告和通電﹐並配發了社評﹑社論等一系列文章﹐給予中醫界積極的輿論支持。隨後﹐上海其他社會團體也積極予以聲援﹐尤其是商聯會及國貨會之通電﹐都對南京國民政府衛生部及中央衛生會議給予猛烈抨擊﹐以此促其盡快收回成命。
      自清末以來﹐隨西學東漸﹐以解剖學﹑生理學﹑病理學﹑細菌學﹑臨床診斷學為主的近現代西醫開始大舉登陸中國。一些所謂新學新派人物也隨之竭力宣導發展西醫﹑廢除中醫﹐並開始得到了當時官方的默許。1925年秋﹐國內中醫界通過多方努力﹐積極謀求將中醫納入學校教育體制﹐卻因受到西醫界和所謂新派人物的阻撓而流產﹐由此直接導致了當時中西醫界關係的惡化。
      在當時﹐國內西醫界稱中醫為舊醫﹐稱自己的西醫為新醫﹐將中西醫之爭視為“新舊之爭”﹑先進與落後之爭﹐等等﹔而中醫界則稱自己的中醫為國醫﹐稱西醫為西醫﹐將中西醫之爭視為“中西之爭”。由於當時中醫界對西醫的攻擊難以冷靜和客觀﹐而西醫界的激進人士對中醫界的批評則更加猛烈和近乎苛刻。於是﹐當時中西醫雙方的譏諷與謾之勢日趨激烈﹐並逐漸由學理的討論發展成為一種意識形態之爭。
      1929年3月11日﹐上海中醫界等團體發表通電﹐指責褚民誼﹑余岩利用國民政府衛生部和中央衛生委員會議等行政手段﹐打壓中醫界﹐將其廢止中醫上升到“摧殘國粹學術”的高度。通電一再申明﹐“中醫自有中醫診斷之法﹐勘定病別之類﹐”並非“巫祝讖緯之道”﹐並針對褚民誼﹑余岩在提案中指責中醫“反動”之語﹐中醫界聲稱中醫完全符合中國國情﹐合乎民主﹑民生﹐聲稱中醫才是“極端之民族主義”﹐並喊出了“打倒褚余提案﹐就是打倒帝國主義”等政治性口號。
      上海中醫界的這一舉動﹐迅速引起了社會各界的普遍關注。天津﹑杭州﹑蘇州﹑南京等地中醫界紛紛發表通電﹐支持上海中醫界的抗爭舉動﹐並致電蔣介石和國民政府衛生部﹐強烈請求取消決議案。
      當時﹐在南京國民政府高層內部﹐對於中醫存廢等問題的意見也並不統一。以汪精衛﹑褚民誼為代表的政要主張廢止中醫﹐而以譚延闓﹑于右任﹑林森﹑陳果夫﹑焦易堂等人﹐則大力主張保存和發展中醫。國民政府衛生部長薛篤弼急於將這場風波平息下來﹐他一再公開表示他本人並無廢止中醫之意﹕“我決不容許廢止中醫提案獲得實行。”
      不久﹐經蔣介石批准同意﹐南京國民政府文官處做出批示﹕撤銷一切禁錮中醫中藥的法令。
      中醫界在這一廢止中醫案中取得了勝利。文﹕王宗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