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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方自行承擔傷殘計劃 僱員要當心
( 2011-11-25 )



      某些僱員在長期傷殘計劃下受到保障,有需要查詢這個計劃是否由保險公司承保。
      一些公司將之改為自行承擔,由公司本身撥出一筆資金,以支付僱員的傷殘福利金。
      這些僱員或許不會知道有這個轉變,到僱主的財政出現問題後才發覺,結果僱員將來還能否收到傷殘福利金及生活費便大成疑問。
      北電網絡(Nortel)由於財困,在2009年申請破產保護時,共有400個僱員因傷殘而長期休假。雖然,北電為了支付傷殘福利金,已另外撥出一筆資金,放入可以緩稅的醫療及福利信托賬戶內。去年12月,這些僱員發覺已收不到傷殘福利金。他們收到的是由信托賬戶發出的一筆款項作為他們未來幾年的開支。他們一向以為,要到65歲傷殘福利金才會停發。
      Josee Marin是北電前僱員,在2002年她33歲的時候不幸傷殘。她表示:“資方從來沒有向一般員工講清楚這些傷殘福利金是由公司自己承擔的。”如果她傷殘休假,北電向她支付薪金的半數,因此她補付款項購買額外的保障,以便可以獲得薪金的70%。北電清盤後,她連自己的錢也受到部分損失。Marin也表示,安省的法庭令每宗自行承擔的計劃完全不安全,她指的是北電的醫療及福利信托賬戶,已被用於向債權人還債。
      Jerry Dhillon是另一傷殘僱員,他在北電申請破產保護後,才知道傷殘福利金計劃是由公司自行承擔的。他說:“這消息令我大吃一驚。我還以為是由永明人壽承保的。北電及永明從來沒有將這事通知我們。”永明人壽雖然負責北電長期傷殘金的行政及通訊,但不負責支付。
      Diane Urquhart是獨立財務分析師,她目前與丈夫Hugh在處理北電的傷殘工人問題。兩夫婦有意將傷殘福利金由資方承擔衍生的問題公開,讓其他受薪者警惕。
      僱員要明白本身處境,應知道以下資料;
      問:在由資方承擔的長期傷殘計劃中,有多少員工的長期傷殘計劃不是由保險公司承保的?
      答:按照加拿大人壽及醫療保險聯會(Canadian Life and Health Insurance Association)的數據,總數是110萬人,或勞動人口的7%。
      問:資方是否有需要向僱員透露由公司承擔的事實?
      答:亞省、卑詩省法例規定,公司要公開自行承擔情況。安省沒有這樣的法例,而北電的總部設在安省。
      問:如計劃由保險公司承保,我可以獲得哪些保障?
      答:首先,保險公司如果無力還款,要由金融機構總監辦公室(Office of the Superintendent of Financial Institutions)監管。保險公司須撥出一筆儲備金,用以支付目前或將來的受益人。其次,一旦保險公司無力還款而要按照聯邦破產及重整法清盤,在還款優先次序中,保單持有人是先於債權人的。第三,所有人壽保險公司必須是Assuris成員。Assuris屬不牟利機構,宗旨是在保險公司倒閉時保障保單持有人,確保福利金可以發放,不受干擾。
      問:如果僱主生意倒閉,我得不到傷殘福利金,我可以向政府討回嗎?
      答:可以。根據加拿大退休金計劃(CPP),可以討回傷殘福利金。最高額是每月1,150元,平均每月820元;即是1年約1萬元至1.4萬元的申報入息。有了CPP傷殘福利金,僱員自資方所得的傷殘福利金計劃所得款項會大幅減少。筆者建議:僱員有傷殘福利金計劃,便要查詢一下。如發覺是由僱主承擔的,便應開始查詢,另覓保障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