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媳意外流產 被趕出婆家
( 2011-11-18 )



婚姻專家建議,每對準新人在結婚之前,最好深入地瞭解對方家庭。圖為黑龍江一對情侶在“伴侶樹”前用手機拍照。

張帆因一次意外流產的經歷,讓孕育生命的可能在這個女人的身體裏僅剩下一半的機會,而無情的婆婆卻在此時對她做出更加殘忍的舉動,逼她和丈夫離婚。百善孝為先,丈夫不得不聽命於母親,張帆卻無計可施。

      張帆和丈夫林歡在廣州相識,開始張帆深得公婆的歡心,林歡對她也是百般呵護。兩人在戀愛7個月後,就走入了婚姻的殿堂。一年半後,張帆廠裏的任務加重,所以她經常加班到凌晨。
      由於飲食不規律和勞累過度,張帆患上嚴重的胃炎。那段時間,她的體力急速下降,在人多吵雜的地方經常暈倒。一次,張帆肚子脹痛得難受,跌跌撞撞地走到堂哥家求救,一進門就倒在地上。當時正趕林歡回老家重慶為奶奶辦喪事,所以不在張帆身邊。堂哥見狀,急忙把她送到醫院。
      張帆被推進了手術室,她以為捱上一刀就能結束所有的痛苦,哪想到蘇醒後醫生說她是宮外孕大出血,所以不得不切除一側的輸卵管。出院後,婆婆常因這件事數落張帆:“別人生個孩子用那麼多錢總有回報,妳呢?花了錢卻什麼也沒得。”
      一年後,林歡因考慮到張帆身體虛弱,便辭去了廣州的工作,隨父母一起遷回重慶。之後,他向張帆透露了自己想去上海上班的想法。張帆也執意要去,因為她不想待在家裏被公婆整天數落。林歡同意了,答應她自己先去,然後再把她接過去。
      一個月後,林歡打來電話,說父母不同意讓他帶張帆去上海。幾天後,林歡又說,父親的意思是如果他還選擇和張帆在一起,就和他脫離父子關係。張帆急切地問道他怎麼想,林歡說:“雖然我是愛妳的,但百善孝為先,無論如何我不能背叛我的父母。”
     那次通話後,林歡再也沒有和張帆聯繫。4個月之後,公婆以“婚姻太倉促,婚後沒感情常吵架”為由將張帆和林歡的離婚起訴書遞交到了法院,一手操辦起二人離婚的事。但最終法庭以“婚姻感情尚好,不同意離婚”駁回了起訴。幾天後,張帆回到公婆家,剛一進門就遭到婆婆的質問:“妳回來幹什麼?妳這樣是我兒子的拖累!”在婆婆的叫罵聲中,張帆含淚離開。
     之後,林歡也對她說,好聚好散。張帆陷入迷茫,自問:“難道身體病了,婚姻也一樣病入膏肓了嗎?”


      婆媳爭執 夫妻冷戰
     “為了做孝子,老公杉林表示寧願放棄我們這個小家。這個道理,我怎麼都想不通。”瓊華快人快語,一語道破家庭矛盾。原來,婆媳二人因一件小事而爭吵,杉林則執意要瓊華先道歉。
      瓊華說,她與杉林成家20多年,幾年前杉林的心血管出了問題,動過兩次手術,“他每天都要定時服藥,我隔段時間就去醫院配藥,對他的健康很上心”。據39健康網報道,而公公在10年前得了重病,時常要上醫院,她每次都主動陪公公去看病。兩年前,公公去世了。杉林一向孝順,因擔心婆婆太孤單,晚上就住在婆婆那裏。時間一長,瓊華擔心他的身體吃不消,就提議請婆婆搬到自己家同住。“可想不到,一個小小的皮凳子竟成了家庭矛盾的導火索。”瓊華重重地歎息了一聲。
      一天,婆婆見樓下有一個別人家丟棄的皮凳子,因覺得可惜,就撿回家。瓊華一試坐,發現是壞的,所以就讓杉林勸婆婆把它扔了。但婆婆不同意,杉林就對瓊華說:“讓她去吧。”可瓊華這人比較較真,就爭辯了幾句。隨後杉林衝她發脾氣:“如果妳一定要讓她認錯,那我們就分開吧,我搬出去住。”
      兩人的冷戰就此開始,瓊華因此和杉林少言少語,杉林則懷疑她不歡迎母親住在家裏。可瓊華說,自己不高興是因為擔心自己年邁病弱的父母,因為有婆婆住在家裏,所以自己也不便總回娘家照顧爸媽。
      後來,瓊華找了個機會單獨與婆婆溝通,兩人的矛盾也因此化解,但是瓊華與杉林的冷戰卻依然在進行。瓊華仍然忘不了杉林那句“寧可離婚也要做孝子”,她說:“共同生活了幾十年,我覺得他一點都不體諒我的難處。‘離婚’兩個字就這麼輕易地從他嘴裏說了出來,我好難過。”

      同居有風險 嘗試需謹慎
      雖然婚前同居現象普遍,也被眾多年輕人認為是瞭解對方的好方法,但中國婚姻家庭研究會理事羅惠蘭卻並不認同這種做法,“如果任它像流行音樂那樣傳播開來,由小眾樂趣轉變為大眾趣味,只能讓更多的人迷失在這種關係中”。
      太平洋女性網的文章稱,著名哲學家羅素曾在《婚姻與道德》一書中談到,一對男女沒有過性經驗就結婚,就如同一個房屋買主到了要搬家那天才看到自己的房子,萬一不合適,該怎麼辦呢?
      正是帶著這種心態,未婚同居從一件令人反感的事變成許多年輕人婚前的一種選擇。
      不少人視其為向傳統婚姻宣戰的戰場,自稱體會到了它帶來的“便利”:大齡青年未婚同居可以更瞭解對方,生活也變得更經濟;大學生校外同居為的是解決性需求,提前尋找家的感覺;離異後的中年人,因為對再婚十分謹慎,所以用同居來考驗彼此的心意;也有居心叵測者,已有配偶卻仍與他人同居,只圖一時痛快。
      同居有風險,絕大多數同居者都贊同這一說法。
      但很多年輕人仍然覺得,同居就是試婚,既瞭解了彼此的好惡,又節省了生活開支,還學習了該如何經營婚姻。但羅惠蘭認為,同居與試婚有著本質上的不同:同居者之間完全沒有婚姻承諾,不合則分:而試婚者都抱著最終走向婚姻的共同目標,會像真正的夫妻那樣盡力維護兩人之間的關係。
      在中國,同居關係研究仍未成系統,但自20世紀80年代後期以來,美國教授就曾對此進行了長達10年的研究。羅惠蘭說,他們的報告揭示出,經同居而結成的婚姻,比未經同居而結成的婚姻,離婚率高46%。婚前同居時間越長的夫婦,就越容易想到離婚,他們的性關係也同樣脆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