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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加拿大的法律制度
( 2011-11-11 )



      許多新移民因為不了解新國家的法律制度,而習慣性的以原居國的概念去理解。但是許多時候新的國家與原居國家的法律制度是差很多的。要在新的國家裡落地生根,了解當地的法律制度是很重要的。
      除了魁北克省有部分源自法國外,加拿大的基本法律和政治制度源自英國。我們參考英國的法律及政治制度,建立了對個人權利和自由等概念。
      在加拿大,法庭並不從屬於政府。加拿大人透過選舉選出三級政府的代表,並由政府制定法律。加拿大的政府分為3級:聯邦政府,為管理全加拿大的政府;省政府,為管理每個省的政府;以及市政府,為管理城市的政府。每個政府等級都有限定的權利,並可在不同範圍內制定不同的法律。例如犯罪刑法為聯邦政府所管制、家庭法為省政府管制,而市政府則可制定城市的法律,例如溫哥華市就制定了不可在任何離門口6米遠的範圍內抽煙的條例。
      加拿大有一條法律,名叫Canadian 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s (加拿大權利與自由憲章) ,其中所載的權利和自由,對加拿大人十分重要。這些權利及自由包括言論自由、宗教信仰的自由、在加拿大任何地方生活和工作的自由,以及參與和平政治活動的權利。
  除了以上列出的自由及權利外,此憲章也提及平等權利。在加拿大法律裡你不能因你的膚色、性向、年齡、宗教、種族、殘疾或性取向而受到歧視的對待。例如,警察不能因為他們認為開好車的年輕亞洲人都會超速,而攔下所有開好車的年輕亞洲人並沒收他們的駕照。當然這算是比較極端的例子。
  除了聯邦政府所保障的人權外,卑詩省也有另定人權法,以保證人們不至於遭受歧視。例如找工作時,老闆因你的膚色、性向、年齡、宗教、種族、殘疾或性取向而不肯聘請你。
  如果你遭受到歧視的問題,而問題來自聯邦政府部門、銀行、電信公司或運輸公司,可聯絡加拿大人權委員會(Canadian Human Rights Commission: www.chrc-ccdp.ca) 。如果歧視問題來至於省政府部門或機構、業主或是本地商戶或服務可聯繫卑詩省人權聯盟 (BC Human Rights Coalition: www.bchrcoalition.org)。如果要提出正式投訴可聯絡卑詩省人權省裁處 (BC Human Rights Tribunal: www.bchrt.gov.bc.ca) 。
      不管你要移民到哪一個國家,認識一下新國家的法律制度都是個聰明的選擇。
      不要一廂情願地認為每個國家的法律都跟原居國一樣,這樣的結果可能造成大禍或許還不知道是什麼原因。 
      文章由 許文寧(Sandy Hsu)撰稿
      資料來源:卑詩省新移民指南:資源與服務
      華人警訊網址: www.chinesecpc.com
      讀者如有疑問或感興趣議題 請電:604-688-5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