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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屋還是租屋 勿超財務能力
( 2011-10-14 )



      當首次置業時,需要考慮很多事情,而有時候要作出決定時更是令人感到不知所措。
      另外,很多人提到物業市場快將出現調整之際,租住房屋是否一個更佳選擇?現在肯定存在的觀念是,你一旦能夠成為業主的話,你就算“成功了”。
      這個概念有時候會令你在進行房屋交易時變得難以作出理性思考,尤其當你已“愛上”某項物業,又或說服自己,認為本身可以負擔得起自己價格範圍以外的物業。


      房屋交易 切記理性思考
      我們經常會向自己說出以下4個假象,以證明購置房屋是正確的做法:
     (一) 如果銀行不認為我負擔得起該個物業的話,他們就不會給我按揭安排。
      可惜的是,銀行並非你的朋友。他們需要為股東賺取盈利。他們絕對願意向你借出多於你應該借貸的金額。
      為什麼會這樣呢?那是因為你會減少你的退休儲蓄、旅行渡假以及你一直想買的汽車,而不會拖欠按揭還款。
      另外,按揭金額越大,你支付給銀行的利息便越多。
     (二)當自己獲公司加薪時,情況就會變得更好。
      如果你正在嘗試擺脫債務或者進行儲蓄的話,這或許是一個正確的說法,但如果關乎支付你一生之中最巨額購物的話,你指望那些還未肯定必能擁有的金錢,想法是否明智?
      較首期付款更為重要的是,你要具備量入為出的能力。假如你現在未能根據當前收入制訂開支預算的話,那麼問題就是,當你日後賺取更多金錢時,你也沒有辦法可以做得到。
     (三)自行置業好過租住房屋以及為其他人償還按揭。
      很多時候,租住房屋較自行置業更為便宜。而在多倫多及溫哥華這兩個加國最昂貴城市,租屋居住比起償還按揭便宜很多,這令人難以為選擇自行置業的做法找到有力理據。
      償還本身按揭是否勝過為其他人償還按揭,答案視乎很多因素,諸如你何時置業、你打算擁有物業多久,以及你需要額外擺放多少金錢到該項物業上。
     (四)物業按揭就像擁有一項強制性退休儲蓄計劃。
      如果真是如此,那就是最差勁的儲蓄計劃。你的按揭還款之中,超過一半屬於利息支付。筆者的按揭還款額是每兩周償還600元。在該筆還款之中,335.29元用作支付利息,而只有264.71元用作償付本金余額。
      到了出售物業的時候,業主心目中以為所獲取的賣屋利潤,往往都是高於實際上得到的利潤。


      簡單方程式未計入全部開支
      大多數人只是採用簡單方程式,把物業的賣出價減去買入價。
      但該條方程式並未計入置業的非按揭成本,諸如售樓時支付的經紀佣金、過戶開支、物業稅、家居保險、保養費用、裝修及維修等,這些都是租住房屋人士無需支付的開支。資料來源: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