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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起糾紛 取回資金困難
( 2011-10-07 )





      一名女讀者投函,投訴她的投資顧問,要求協助。她已75歲,靠她的投資收入維持生活。
      她的投資顧問建議她購買高風險投資,而且在危險訊號出現之後一段長時間後,仍建議她繼續持有。看來她的個案頗有希望翻盤。不過,她多年來已曾要求賠償,但始終沒有成功。
      她的投資顧問受僱於某銀行旗下的折扣證券買賣部門,他建議她以8.5萬元購買Arctic Glacier Inc.的債券。Arctic Glacier總公司在溫尼辟,生產袋裝冰。2008年股市崩潰時,該公司陷入危機,並停止支付入息信托單位的利息。上月,這間已周轉不靈的公司將債券轉換為信托單位;換句話說,這位讀者將不會再有收入。她訴苦說:“我每年將會損失2,680元。我已年紀老邁,我覺得他不應該將我多數的錢放在Arctic Glacier。”
      她持有的基金分3個帳戶,註冊退休入息基金、免稅儲蓄帳戶、要完稅的投資帳戶。評級機構DBRS將這債券評級定為B級,意思是“信用質量有高度投機成份、履行財務責任的能力高度不明朗。”
      在筆者的要求下,該折扣經紀部門打電話給她,向她解釋她有哪些處理辦法。她決定將信托單位出售,避免價位再跌。
      在投資糾紛中要求索回資金是非常、非常、非常困難的。經紀絕不會相讓,令顧客不得不聘請律師,訴諸法庭。另一個應付辦法是以仲裁方式解決,由Investment Industry Regulatory Organization of Canada(加拿大投資業監管組織,簡稱IIROC)的會員主持。如果投訴人獲勝,便可以獲得歸還損失,上限是50萬元,另加利息及法律費用。如果投訴人被駁回,應確保不用支付對方的法律費用。
      投資者也可以向銀行服務及投資申訴專員辦事處(Ombudsman for Banking Services and Investment,簡稱OBSI)申訴。這是個免費的、獨立的投訴仲裁服務。OBSI建議的賠償額最高是35萬元。
      OBSI至今已有15年歷史,經費來自業內會員的繳費,但該安排已危害到OBSI的生存。幾間經紀行已要求獲准豁免加入OBSI。證監會雖然不准,但也曾要求申訴專員要證明投資損失的計算方法合理。
      投資者採用了不平衡的投資組合後,申訴專員便會研究投資者所失去的投資機會。專員會為投訴人設計出一份較為合理的投資組合,然後將它與真實的投資表現對照。目的是要為投訴人找出假如他沒有接受該不適當的投資建議的最初情況。可是,投資經紀不喜歡該方法。在約15宗案例中,他們拒絕執行申訴專員的建議。早前,申訴專員發表了獨立評審員的報告書。評審員研究了本身的做法,也參考了外國其他機構的做法。
      曾任職澳洲證監會的顧理(Phil Khoury)覺得,申訴專員計算投資損失的方法,令人非議的地方很少。如果真要批評,就是專員對消費者有利的決定比例略低。不過,沒有業界廣泛的支持,沒有證監會的強力支持,OBSI的方法需要龐大開支,因此可能無以為繼。顧理指出:“業內人士不斷施壓、不斷批評,最終將會令OBSI別無他法,唯有讓步及作出妥協。”
      加拿大的證監會應該介入這個案,並設法解決,否則,申訴專員將會公信力盡失,前途盡喪。
      文:Ellen Roseman